关于投标有效期的一些疑问 建筑工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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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7小时前

两句都不对,第一句出自《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该条款已于2013年修改为“评标和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已经没有三十个工作日前的时限要求了。第二句不全对,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止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多少多少日历日内。一般为60-90日历日内。《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你只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就可以了,然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就行了。签订合同的这三十日可以不包含在有效期内了,因为中标通知书具有承诺性质,一经发出,合同实质上已经成立了,之后的书面合同只是书面的确认和一些非实质性内容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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