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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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留置、抵押与质押乃担保物权的三种主要形态。其中抵押系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不对所持资产进行交割,仅以此为债权之担保;而质押则是将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其作为债权的担保;至于留置,则是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持有债务人的动产,若债务人未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依法留置此财产。这三者的核心差异在于担保物的占有所处及适用范围。抵押无需转移占有,质押则须转移占有,而留置则依赖于特定合同关系并已合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