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0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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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31 12:56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定时达和普通汽运。甲方应依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代表条款
甲方指定代表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指定物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的,按体积重量计算。
四、价格条款
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最新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价格不包含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五、接货与收货
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