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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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6 14:36
当企业集团或其核心企业(以下统称集团)选择通过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时,财务公司向金融机构支付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利息部分,不会被征收营业税。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在代理这项业务时,从贷款企业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所谓的集团委托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具体操作是这样的: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财务公司会与集团或其下属企业签订贷款合同,负责分拨借款。财务公司按照与金融机构约定的借款利率,向集团或下属企业收取利息,这部分利息随后由集团统一支付给金融机构,以清偿债务。
统借统还贷款是由统一对外借款,这些资金或由国家集中使用,或者投放给地方和企业,借款本息由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