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能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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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在离婚状况下,抚养费可根据下列情况进行调整:
1.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并获得其再婚配偶的同意,如负担继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则原定支付方相应的支付额可予以减轻或豁免;
2.当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新的困难而无力支付抚养费时,可暂时停止支付,但需在情况改善且具备支付能力时,尽快恢复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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