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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出台“引客入漯”团队旅游奖励办法(试行)

2024-08-02 来源:乌哈旅游
       近日,漯河市出台了“引客入漯”团队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24时,对经旅行社地接的外地游客包机团队、专列团队、大巴车团队、研学旅行团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累计。

  据介绍,该办法是对漯河市区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和分社进行的奖励(在漯河市区注册成立,不包括两县)。申报奖项的旅行社须在团队到达漯河市3个工作日前填写《漯河市“引客入漯”团队旅游奖励资金事前申报表》并向市、区两级文化旅游部门申报备案。符合奖项的旅行社,须在团队游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漯河市“引客入漯”团队旅游奖励项目申报表》并附一式五份的相关材料(其中一份由申报旅行社留存备查)。

  漯河市、区两级文化旅游部门对收到的旅行社申报的“引客入漯”团队旅游奖励审批材料进行核实后,分别报市、区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奖励支付给相关旅行社。

  奖励办法:

  包机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国内包机团队,须50人(含)以上,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每架次奖励旅行社100元/人。

  2.经旅行社组织招徕的境外包机团队(含港澳台),须30人(含)以上,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首选星级宾馆)的,每架次奖励旅行社200元/人。

  专列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普通火车专列团队,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单次团队人数在400人(含)以上,奖励旅行社2万元;每递增100人(含)以上,增加奖励旅行社2000元,以此类推。

  2.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高铁团队,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单次团队人数在80人(含)以上,奖励旅行社100元/人。

  大巴车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大巴车团队,单次团队人数在120人(含)以上,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奖励旅行社4000元;每递增100人(含)以上,奖励旅行社2000元,以此类推。

  2.系列大巴团队每批人数30人(含)以上,周期在30天之内,总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奖励旅行社5000元;每递增100人(含)以上,奖励旅行社1000元,以此类推。

  研学旅行团队奖励

  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团队,单次团队人数在500人(含)以上,在漯河游览3个(含)以上售票A级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给予组团旅行社20元/人奖励。

  所需相关材料: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合同或“组团社往来确认件”,合同中需体现“游客真实信息”“行程中酒店、景点详细信息”;2.旅游或研学团队保险单复印件;3.景点入园单复印件注明人数并加盖景区公章,提供两张以上集体照片;4.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加盖酒店公章并提供酒店入住账单。凡不具备身份信息上传条件的住宿场所不予确认;5.申报“专列团队奖励”的旅行社须另提供铁路部门的专列开行批复的复印件,住宿、车票、身份证信息须一致;6.申报“研学旅行团队奖励”须提供学校的证明书加盖公章、研学活动方案或课程加盖公章,研学基地或景点确认书以及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的姓名及身份证信息并加盖公章;7.旅行社需提供本公司纳税凭证,无纳税凭证的,不享受本办法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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