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乌哈旅游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发[2008]41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21 【实施日期】2008.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发〔2008〕4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和实施《指导意见》,是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富民强市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细化主导产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园区、功能区规划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搞好项目选择和布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指导意 1 / 4

见》研究制定促进工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和配合,切实增强

《指导意见》的执行效力。在贯彻实施《指导意见》时,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按照“大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初步形成以装备制造、家电电子、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大工业体系。在工业布局上,积极实施以集群化和循环经济为主线的布局结构调整,打造了汽车、造船、机车、石化、家电、电子、纺织等重点产业基地的雏形,初步形成了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和孵化创业聚集区、西海岸重化工业和临港工业聚集区、环胶州湾轻型产业和出口加工聚集区、郊区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聚集区的工业发展布局框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现就工业布局调整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业布局调整的必要性

产业布局调整是城市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要条件。科学规划工业布局,优化空间结构,明确区域功能定位,突出产业集聚,是工业产业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建设“三个基地、三个中心”经济发展战略以及“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市的城市功能和区域定位将发生重大变化,现有工业布局已不适应城市新的发展需求,进行调整优化势在必行。 2 / 4

(一)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原来以工业为主的胶州湾岸线将调整

为生态岸线、旅游岸线、生活岸线,环湾工业带布局需重新调整优化,明确重点发展和严格限制的领域与项目,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防止低水平建设。主城区特别是四方、李沧老工业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需加快调整,传统产业要向郊区工业园区加快转移。胶州湾北部作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区域,是城市布局调整中的决定性环节,要合理选择和布局产业,打造城市发展新的增长极和现代化中心城区。 (二)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需统筹规划各区市工业发展重点,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避免区市间的不合理竞争,推进产业集中布局,实现错位发展、集约发展、集群发展。

(三)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要加大对“两高一资”企业的调整和改造力度,积极发展生态型工业和循环经济,逐步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工业布局结构。

(四)按照园区带动战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各园区功能定位,强化主导产业发展,依法整合各类园区,切实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的定位雷同、布局分散问题,打造一批特色工业园区,促使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 二、工业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明确工业功能区产业定位,强化协调有序发展,有效整合工业园区,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产业链发展和集聚效应,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产业配套、特色明显的工业功能区,尽快形成新一轮工业布局的总体框架,实现工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基本原则 3 / 4

与城市发展和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工业布局要与我市“一主三辅多组团”拥湾

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调整战略相一致,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相一

4 /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