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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 华商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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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

系 姓 名 课程名称 缓考理 由 学生签名: 开课系意 见 开课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系主任意 见 系主任签名: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文学系 学 号 课程代码 专 业 年 月 日 注:1、申请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两天提出(附相关的证明),如因突发事件无

法如期提前申请,事后两天内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2、本表每门课程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生留所在院系存,一份留教务处存。 3、缓考课程考试安排在下一学期的补考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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