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蔬菜生产信息监测体系,全面提高监测数据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增强形势研判的可靠性及时掌握产、销信息动态,合理引导生产发展和产品流通,强化对生产信息的宏观指导,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监测预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做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完成好农业部的工作安排,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的与要求
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动态,指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引导产品有序流通,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主要任务是采用抽样统计与全面统计的方法,及时采集、分析、发布蔬菜产销信息,为准确研判形势提供依据。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生产监测信息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报送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不得随意伪造、篡改蔬菜生产信息。
二、机构与人员组成
市农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由裘少峰同志负责该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在全市安排10个信息采集员。为确保检测工作的稳定性、准确性、连续性,信息采集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特殊原因要求更改,必须及时上报。
三、蔬菜生产信息检测点确立标准
每个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点,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大户作为信息采集点,每个信息采集点确定1名信息员采集本合作社或本户蔬菜生产信息。全市共10个蔬菜监测点,10位蔬菜信息采集员。
四、蔬菜生产信息检测内容及报送
(1)监测范围。我市蔬菜生产基地,检测内容包括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上报季度和年度生产数据。
(2)监测品种。对农业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主要针对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花椰菜、萝卜、胡萝卜、黄瓜、西葫芦、冬瓜、番茄、辣椒、茄子、菜豆、豇豆、菠菜、芹菜、莴笋、大葱、韭菜、大蒜等20种主要蔬菜;
(3)数据采集及报送。按照农业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月历》有关要求具体开展;
(4)数据保密。农业部负责全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发布,未经农业部允许,各级农业局无权处理、发布及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农业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基点县(市)的监测数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农业局的领导下,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并指导乡镇信息采集员的采集工作,负责本市审核汇总和报送。
(2)加强宣传培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蔬菜生产信息检测工作的具体培训,定期开展信息采集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数据采集质量;
(3)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在本地蔬菜产销季节每月至少上报1篇蔬菜产销信息材料,每年至少上报6篇。信息文字材料要客观反映本区域内蔬菜产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采取的新举措;
(4)严肃考核制度。对承担抽样监测任务10个蔬菜检测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指导工作部署、报表及文字材料的上报、工作总结、档案建立等情况。年终总结评比表彰奖励;
(5)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要加强与乡政府的协调与联络,争取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工作经费的补贴扶持;二是要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户或合作经济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尽可能得到支持与配合,准确掌握到第一手资料,保证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6)保障经费,确保运转。用好农业部下拨的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保证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同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增加投入,保障蔬菜信息采集、报送所需的电脑、网络等基本设施配置到位,信息员补贴等开支落实到位。
六、进度安排
2013年2月:落实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采集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启动我市信息监测工作;
2013年2月-2013年12月:积极开展蔬菜生产信息及相关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2013年12月:召开蔬菜信息采集员年度总结大会,发放补贴经费;
2013年12月:总结工作,对各信息采集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评,安排部署明年任务。
嵊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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