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经纪人级别及晋级标准:
1. 经 纪 人:个人累计佣金收入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经纪人;
2. 高级经纪人:个人累计佣金收入在10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经纪人; 3. 金牌经纪人: 个人累计佣金收入大于20万元人民币的经纪人; “累计佣金”说明:
1. 经纪人在为某个加盟店服务期间所完成的房屋租赁、买卖(置换)业务所创造的佣金收入的总和
称为“累计佣金”。
2. 如果经纪人中途更换服务的加盟店,则他在前一个公司中的“累计佣金”不能带入新服务的加盟
店中, 也就是说:如果更换服务对象,经纪人的“累计佣金”必须重新归零,并按照本薪资制度计算其薪资收入。
“佣金提成比例”说明:
1. 经纪人“当月佣金提成”=“当月佣金收入”×92%ד佣金提成比例” 2. “佣金提成比例”依据“当月佣金收入”所对应的比例进行计算. 3. 佣金提成比例按照“分段提取、比例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提成; 经纪人的工资由“底薪”和“佣金提成”两部分组成。 底薪考核标准如下:
一 3个月实习期内的新经纪人:
1. 第一个月是培训期,无底薪;
2. 第二、三个月底薪500元/月,领取标准如下:
A) 有效房源的界定:只有附有房东的“委托书” 、“产权证复印件或照片” 、“房产勘查表”
的房产才是有效房源;
当月开发有效房源不低于10套,可以获得底薪200元人民币;
如果当月开发有效房源数量在6--9套(含6套),则获得100元房源底薪; 如果当月开发有效房源小于6套,则无房源底薪;
B) 有效带看的界定:在带看之前由销售经理或店长确认可以进行带看的,并且获得客户的带看
确认书的带看才是有效带看。带看次数的计算以客户方为主导,如果某经纪人带领一个客户看了三套房子,则带看次数是三次。 I.
第二个月有效带看20次以上,可以获得带看底薪200元人民币;
2 页 共 5 页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次数在16—20次之间的,获得100元带看底薪;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小于15次,则无带看底薪
II.
第三个月有效带看30次以上,可以获得带看底薪200元人民币;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次数在25—30次之间的,获得100元带看底薪;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小于25次,则无带看底薪;
III.
从第四个月开始以后的每个月中:
有效带看40次以上,可以获得带看底薪200元人民币;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次数在35-40次之间的,获得100元带看底薪;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小于35次,则无带看底薪;
C) 完成店长安排的客户维护电话数量,则获得底薪100元;如果未能完成,则按照完成比例领
取相应的底薪;
3. 新经纪人在第一个月开单且佣金收入大于200元者,则可以享受200元人民币的“开单奖金”。 4. 新经纪人在其他经纪人(辅导者)的辅导下成功开单,则新经纪人所获佣金收入的50%归辅导者
所有;
二 非实习期内的经纪人:
1. 底薪500元人民币/月,支付标准为:
A)
有效房源的界定:只有附有房东的“委托书” 、“产权证复印件或照片” 、“房产勘查表”的房产才是有效房源;
当月开发有效房源不低于10套,可以获得底薪200元人民币;
如果当月开发有效房源数量在6--9套(含6套),则获得100元房源底薪; 如果当月开发有效房源小于6套,则无房源底薪; B)
有效带看的界定:在带看之前由销售经理或店长确认可以进行带看的,并且获得客户的带看确认书的带看才是有效带看。带看次数的计算以客户方为主导,如果某经纪人带领一个客户看了三套房子,则带看次数是三次。
当月有效带看40次以上,可以获得带看底薪200元人民币;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次数在35-40次之间的,获得100元带看底薪; 如果当月有效带看小于35次,则无带看底薪; C)
完成店长安排的客户维护电话数量,则获得底薪100元;如果未能完成,则按照完成比例领取相应的底薪; D)
如果加盟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底薪考核方法上实行比该方案更加严格的制度的话,则加盟店必须上报区域备案,如果违反,区域将对加盟店处以5000元的罚款;区域坚决反对加盟店实行比该制度宽松的底薪考核制度,如果发现,区域将对加盟店处以1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的话,区域将对加盟店处以终止加盟合同的处罚。 2
3 页 共 5 页
佣金提成标准如下:
一. 0元≤累计佣金≤10万元的经纪人:
1. 0000--3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提成;
3001—6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提成; 6001—9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8%的比例提成; 9001—12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提成; 12001—15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2%的比例提成; 15001—18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5%的比例提成; 18001-21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8%的比例提成; 超过2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的比例提成;
2. 当月的佣金收入只在当月计算,不可以跨月计算提成。
以下举例说明如何计算经纪人的佣金提成:
某经纪人当月的佣金收入是24118元,则他的佣金提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3000元—0元)×92%×10% +(6000元—3000元)×92%×25% +(9000元—6000元)×92%×28% +(12000元—9000元)×92%×30% +(15000元—12000元)×92%×32% +(18000元—15000元)×92%×35% +(21000元—18000元)×92%×38% +(24118元—21000元)×92%×40% = 6612元
二 10万元≤累计佣金≤20万元的经纪人:(该累计佣金阶段简称“二段”)
1. 0000--3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提成;
3001—6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提成; 6001—9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提成; 9001—12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2%的比例提成; 12001—15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5%的比例提成; 15001—18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8%的比例提成; 超过18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的比例提成;
2. 当月的佣金收入只在当月计算,不可以跨月计算提成。
3
4 页 共 5 页
3. 以下举例说明如何计算经纪人的佣金提成:
某经纪人当月的佣金收入是24118元,则他的佣金提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3000元—0元)×92%×10% +(6000元—3000元)×92%×25% +(9000元—6000元)×92%×30% +(12000元—9000元)×92%×32% +(15000元—12000元)×92%×35% +(18000元—15000元)×92%×38% +(24118元—18000元)×92%×40% = 6943元
三 累计佣金≥20万元的经纪人:(该累计佣金阶段简称“三段”)
1. 0000--3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提成;
3001—6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提成; 6001—9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2%的比例提成; 9001—12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5%的比例提成; 12001—15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8%的比例提成; 超过1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的比例提成;
2. 当月的佣金收入只在当月计算,不可以跨月计算提成。 3. 以下举例说明如何计算经纪人的佣金提成:
某经纪人当月的佣金收入是24118元,则他的佣金提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3000元—0元)×92%×10% +(6000元—3000元)×92%×25% +(9000元—6000元)×92%×32% +(12000元—9000元)×92%×35% +(15000元—12000元)×92%×38% +(24118元—15000元)×92%×40% = 7219元
4
5 页 共 5 页
七. 特殊情况之约定:
1. 如果某经纪人在上个月的佣金收入是8000元,他的累计佣金是98,000元(含上个月的佣金收入
8000元),他在本月中的佣金收入是16000元,则他在本月的佣金提成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累进佣金收入从98,000向100,000晋升的差额是:100,000-98,000=2000元
将该差额计入上个月的佣金收入等于10,000元,对照累计佣金小于100,000元的提成标准,并遵循“补高不补低”的原则计算提成,(9000-8000)×28% +(10000-9000)×30% =580元 该经纪人按照累计佣金大于10万元的提成标准进行计算的基数是:16000—2000 = 14000元 则该经纪人的佣金收入的计算过程如下: (3000-0)×92%×10% + (6000-3000)×92%×25% +(9000-6000)×92%×30% +(12000-9000)×92%×32% +(14000-12000)×92%×35% = 3321元
该经纪人总提成是:580 + 3321 = 3901元
2. 所有经纪人不得冒用他人的名义来虚报累计佣金或当月佣金收入,如若违反,一经查实,区域分
部将对该经纪人做除名处罚,并在体系内通报。
3. 体系内所有加盟店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中规定的佣金提成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提成比例;同时区
域坚决反对加盟店实行比该制度宽松的底薪考核制度;如果发现加盟店违反佣金提成标准或实行宽松的底薪考核方法,区域将对加盟店处以1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的话,区域将对加盟店处以终止加盟合同的处罚。
4. 本薪资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