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如下:
1. 符合教育部及本市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
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具体条件详见《市招委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2〕13号)。 2.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高中阶段应
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3. 申请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科类履行报名
手续,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4.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区招办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
生的纸介质档案由所在学校和报名单位负责组建。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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