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布日期】2016.11.11
• 【字 号】乌政办〔2016〕166号 • 【施行日期】2016.11.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6〕16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1日
乌鲁木齐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33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由各区(县)牵头、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各居民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达标(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1)。
2.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由消防部门牵头,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具体建设要求见附件2)。各区(县)要结合便民警务站建设,为警务站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发挥微型消防站职能,及时处置、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对具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及时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站点和人员。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市经信、
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今年夏防期间已挂牌督办,还未销案的2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市人民政府将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组织关停,并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手段,倒逼问题整改。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紧盯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相关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6.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重点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以及人员密集、物流仓储等单位场所的专项整治。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2016年底前,各区(县)、工业园区以及60%的建制镇要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工作。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新政办﹝2016﹞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4﹞141号)要求,积极推动建设、城管等部门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2016年底前,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完成消防站、培训基地、市
政消火栓建设任务。
3.推进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教育培训,提升专职消防队员能力素质,完成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确保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20%。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推动企业、工业园区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提高维护自身消防安全的能力。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职消防管理员。2017年3月底前,60%的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信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及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活动,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17年3月底前,全市60%的火灾高危单位要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各区(县)要大力推进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应用,逐步将应用范围扩大到沿街门店、群租房等消防安全难点、乱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市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2.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针对季节性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单位职工和社区群众参观体验。
3.努力营造媒体宣传氛围。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广泛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信息,适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及时向各类目标人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识。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各区(县)、各部门要分级组织片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负责人和有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在2017年3月底前全部培训一遍,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三、工作职责
(一)各区(县)工作职责。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行业系统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及重点场所、要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片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对辖区居民楼院逐一开展检查,着力解决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居民楼院底层商业场所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问题。
(二)行业系统工作职责。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组织对部门办公楼、住宅楼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着力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3)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工作职责。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片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同时,全市消防部队要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
各区(县)、各部门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市成立以副市长马宏伟为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乌鲁木齐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全市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娟担任,工作人员从市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冬季火灾防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协调、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县)、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县)、各部门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强力督促整改。市人民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严格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引发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6年11月起,每月23日前定期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3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吕美娟,联系电话:8515473 附件:1.“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2.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3.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附件1
“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项目工作内容创建标准组织 建设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创建内容,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辖区居民楼院底数清,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隐患
整治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居民楼院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
2.居民楼院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堆放可燃杂物,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3.居民楼院公共区域不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违规停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自行车棚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4.居民楼院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楼院,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宣传
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1.确定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
3.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微型消防
站建全用好
微型消防站1.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2.结合值班安排,落实专(兼)职消防队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不少于3人),加强夜间巡查;
3.对专(兼)职消防队员开展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附件2
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一、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作用,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二、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要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掌握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微型消防站要建立安全、可靠的内部联络方式,确保通讯畅通。
四、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积极向单位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微型消防站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要辅助提示,组织人员疏散。 附件3
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各行业系统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行业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按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调度指挥。
二、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六加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强机关办公场所、家属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直属单位和下属企业落实“六加一”工作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单位值班情况,加强防火巡查,切实提高单位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能力。
三、组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组织本行业系统所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逐级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情况。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灭火应急预案制订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专业训练、实战演练情况;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学生宿舍外窗是否设置防盗网;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院、福利院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过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培训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走道是否被病床占用、锁闭安全出口;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建筑工地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住人情况;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交通部门组织开展长途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应急预案制订和日常演练情况;民宗部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宗教活动消防安保、应急预案制订情况;文物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古建筑、博物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私自改造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旅游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应急预案制订情况,日常疏散演练、宣传培训情况;供销部门组织开展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风天期间火灾防控措施、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建设、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物业服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部门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督促整改到位。对挂牌督办的属于本行业、本系统管辖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纳入年
度工作考评,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对未按时销案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责任。
五、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措施。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工作,安监、环保、气象、水务、电力等部门要在各自专业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要指导所属单位和企业,依托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以及单位保安等现有力量,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建立快速指挥调度体系,积极参与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完善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健全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民政、教育、卫生、文物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卫计委、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消防教育宣传培训,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在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可邀请辖区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制作一块消防常识宣传图版。民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在各自领域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列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人社部门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安监、卫生、民政、建设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内容。文化、广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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