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
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
方案; ①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②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 a. b. c. d. e.
土方工程: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g.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脚手架: a. b. c. d. e.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C. 模板施工: 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 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D. 高处作业: a. b. c.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交叉作业: a. b. c.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F. 塔式起重机:
a.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
行现场监督。
c.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f. 起重机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
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G. a. b. c. d. e. f. g.
临时用电: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H 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5.
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 7. 8.
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⑪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
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
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⑫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
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⑬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⑭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
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回报记录。
9.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安全监理的要点
一、 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各方责任主体中的地位是监督管理地位,是起保障作用的。(建设单位是主导地位,施工单位是核心地位)。
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查:
①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② 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证书; ③ 特殊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 (2) 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方案审查;
监理工作的核心是审查救援预案、救援设施、人员配备、器材设备等的落实以及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监控措施;
(3) 对消防责任制度的审查;
重点审查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及入口处的标志设置等; (4) 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查。
1) 临时用电
审查施工用电方案。对施工用电方案审查的依据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规程》(JGJ46-88)。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对此有34条规定,应对照强制性标准,逐一进行审查。
2)高处作业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生产专篇中(要求必须对安全生产编制专篇,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以详细论述),必须有高处作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如何审查这部分内容,请依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规定进行。前者强制性标准中有22条规定,后者有13条规定。在
使用时请注意,两者若不一致,要以规定为准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中高处坠落是主要的事故发生点。因此,审查这部分内容时,一定要从严从细。根据上述规范、规定(从法律层次解释,“规定”大于“规范”),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中“文明施工”、“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器”等项目内容的要求,进行审查。
3)机械使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对施工单位机械使用作了大量的强制性规定,其内容有69条之多。审查时,要根据施工现场使用机械的类型、品种、规格,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装技术规程》(JGJ33-2001)中强制性标准(前面所说的69内容)中的规定,逐一进行审查。
4)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程度,是安全生产最为重要的控制点之一,也是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必须重视、关注的内容。为此,《条例》再次作了规定。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件中,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2)中的20条、《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中的16条作为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条例》第二十三条又规定,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而且要求附有安全验标书(包括强度和稳定性)。为此,对
脚手架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A. 审查方案的可行性; B. 审查方案的可靠性; C. 审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D. 审查方案的搭设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的审批程
序。图纸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5)提升机
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对提升机的使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依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中的共计十一条内容进行审查。由于在实际项目中运用龙门架、井架的情况不是很多,这部分内容就不详细介绍了。
6)地基基础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必须包括地基基础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内容。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必须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真对其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审查。为了作好这个审查,一定要认真学习《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等法规、规范,特别是其中强制性条文。对照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逐一审查。
2、 必须审查国家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规模、危险性的概念由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 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控制责任
(1) 要经常检查安全检查生产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
要求施工单位整顿。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未发现,或发现未发出整顿指令,就是监理工作失职行为。
(2) 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发现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采取停止施工措施。未发现或发现而未责令停工和未向建设单位报告,就是监理未履行安全职责,就是失职行为。 (3)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或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监理发出整
顿或停工令,施工单位拒不整顿或拒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种履行报告的职责,就是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如果有上述情况,监理单位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听之任之,就是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就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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