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沈阳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对策建议
[摘要] 近年来,沈阳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集约用地的措施,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方面仍存在问题。有效提高沈阳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也有利于促进沈阳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沈阳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倍受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沈阳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促进集约用地的措施,深入开展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但在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方面仍存在着经济发展过程中消耗建设用地量较大、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率较低、出让合同及用地合同管理不够以及缺乏土地集约利用信息技术管理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沈阳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沈阳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坚持科学规划,从严从紧管理,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立足市情,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坚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坚持科技创新,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用地和管地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察,切实落实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首先,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性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都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其次,要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第三,要合理调控建设用地总量。结合沈阳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各项建设用地安排上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第四,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量。结合沈阳市土地需求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规模,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减少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消耗,从根本上提高沈阳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努力节约利用土地
首先,要实行供地目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等限制性产业项目用地,坚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各类培训中心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用地。其次,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第三,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
四、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工作,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
第一,政府主要领导要把提高供地率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对批而未供土地逐件清理,分析原因,找出未供根源,有针对性制订供地方案。第二,国土部门要把提高供地率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研究制定提高供地率的长效机制。第三,要求全市各地区征、转用建设用地报批时,要统筹考虑实现年内供地的可操作性,确保供地量,妥善安排征地时序,防止盲目上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利用率。第四,完善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考核。
五、积极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首先,要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政策。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对利用城镇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政府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征、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次,要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依法开发利用滩涂、苇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盐田,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拓展用地空间。第三,要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第四,要积极稳妥推进旧城区改造。第五,建立土地闲置的预防机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第一,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第二,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第三,规范国有土地协议出让行为,加强划拨土地供应管理。第四,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和宗地规模。第五,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政策。第六,强化用地合同管理。第七,要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储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并将批而未供、闲置、空闲、低效利用土地优先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七、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
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供地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二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三要强化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建设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严重违反规定国家产业政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要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五要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等手段,加强对土地利用状况的监测。六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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