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 认 缴 证件名称 及号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实 缴 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方式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 时间 持股比例(%) 出资 时间 备注 注:1、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变更或者股东出资数额、方式、时间变更填写此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可以附纸填写。 。 “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2、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公司法》或者《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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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附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非公司企业(公 司)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 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 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盖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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