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供餐食谱要按照“菜品多样、可口,搭配合
理、科学,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参照全县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价值标准,结合学生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以周为单 位科学定制。供餐食谱要按周公布,照谱做饭,保证质量。
2、食谱定制应注意食物的色、香、味以及食物的外观形
象,并避免食物过酸、过咸、油腻。
3、食物搭配时,尽量做到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动物性
食物与植物性食物搭配、干稀搭配、咸甜搭配。
4、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
又兼顾食物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 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安全卫生。提倡每餐至少为学生 提供“一荤一素”两种菜肴和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积极改 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针对小规模学校的供餐,在制定供餐 食谱时要区别对待,既要保证学生吃的好、也要保证学生吃 的营养。
5、必须以周为单位,按照主食12%、植物油3%、蔬菜 30%、肉类50%、辅料5%左右的资金比例核定原料使用量,
保证各种营养元素均衡摄入。供餐原料应尽量选用能量、蛋 白质、脂肪三种主要营养元素和钙、铁、钠、锌、维生素A、
维生素Bl、维生素B2、维生素C等八种微量元素含量较高 的原料。辅料中食盐的使用量,午餐每生不得超过3克。
6、提倡实施“一荤一素一汤一主食”的供餐内容。其他
规模较小学校在制定食谱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7、必须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营养健康师建议,避免
所选蔬菜等原料出现相克现象,引起食物中毒。同类蔬菜每 周最多只能安排食用两次(粉条每周只能安排一次),不得 多次重复食用。
8、民族地区学校食堂要设有独立选餐就餐窗口。
9、坚持阳光操作,增强公开公示透明度,定期公开学生
人数、供餐食谱、原料价格、补助经费等,接受师生、家长 和社会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建议,促使营养 改善计划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及时听取学校营养改善计 划膳食委员会在供餐食谱、饭菜价格、质量、份量、食品安 全及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供餐食谱要 按照推荐食谱每周调换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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