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兴,原名良胜,别名石新,1916年出生,广东省始兴县人,194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逝世。
1935年3月,刘汉兴短暂参加国民党始兴县兵队,后做县府门卫。1936年春,刘汉兴随队到雷瑶山剿匪。6月,刘汉兴请长假回家,不久随父亲在始兴江口街做小生意,兼营单车修理,勉强维持家庭生活。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全国各地相继组织民众抗日自卫队。1938年3月,刘汉兴任江口街民众抗日自卫队小队长,组织队员操练,传授使用步枪、利用地形地势等军事知识。后参加在始兴县城召开的抗日工作会议,结识县内进步人士张光第、郑屏、刘世周等。
1939年9月,通过刘昌生(歃血团江口宣传组组长)的介绍,刘汉兴、刘义林、刘裕伟参加进步青年秘密武装组织“始兴青年歃血团”。
1941年“皖南事变”后,刘汉兴积极为刘世周、郑屏刺探反动军警情报、传递消息、联络地下工作人员等提供方便。
1945年2月,日军侵占始兴,县城沦陷。由中共始兴县委前线工委委员刘世周介绍,刘汉兴加入始兴青年抗日同盟会,奉命在家乡组织进步青年,成立抗日自卫队。他动员总村、寨头、东流、顿岗等地青年,组织起一支25人枪的抗日自卫中队。这支队伍名义上是国民党军便衣队番号,实际由刘世周直接领导掌握。该队在顿岗、周所
一带活动,中队长刘汉兴、指导员陈彝康。部队在胆源活动时,上级任命陈彝康任中队长,刘汉兴调风度大队经营处任股长。“外营惨案”后,刘汉兴随部队转移到北山。
1945年冬,刘汉兴在隐蔽待命期间,遇见风度大队参谋长邓文礼,战友重逢,悲喜交集。刘汉兴加入邓文礼部,随部队在南山活动。
1946年6月,东江纵队挺进粤北部队奉命北撤山东,刘汉兴按照指示先后在家乡和澄江白眉寺隐蔽。7月,由邓文礼、张艺介绍,刘汉兴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始兴人民反征大队成立,刘汉兴任手枪队长。12月4日,刘汉兴奉邓文礼指示,率领分队长曾宪章等16人(含常备队),在马市新寨岭南韶公路边埋伏袭击国民党车辆,与国民党军发生遭遇战,后刘汉兴率队突围,回到部队。之后,刘汉兴率手枪队在浈江南岸地区活动,为部队筹粮、筹款,开展反“三征”斗争。
1947年7月,粤赣湘边区人民解放总队第五支队江南大队成立,刘汉兴任副大队长(代大队长职),兼主力中队长。江南大队活动于浈江南岸马市、顿岗、周所、良源、深渡水一带,发动群众,建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区、乡人民政权,动员群众参军参战,积极开展武装斗争各支前工作,刘汉兴在该地区负党政军工作的总责。他率领江南大队先后参加了塞石埂、五巴其、县城、大源、管湖、坑尾、五板桥等战斗,给国民党反动派以沉重打击。其间策动和领导国民党邓国雄分队18人携机枪两挺、步枪15支及弹药和罗坝自卫队机枪手刘照旺携机枪一挺、步枪一支、子弹500发起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江
南大队从成立初10几个人,至1949年9月发展为下辖三个中队100多人的队伍。与兄弟部队互相配合,频繁出击,迫使国民党始兴县府军警和自卫队只能龟缩县城和守住几个较大据点,始兴广大农村、山区相继建立了区、乡人民政权。
新中国成立后,刘汉兴任始兴县支前司令部财粮科副科长,顿岗区工委书记、区长。1950年4月,刘汉兴任始兴清化区委书记兼区长。1952年8月,刘汉兴调南雄县工作,先后在第四、六、一、五区任土改乡组长、单元组长、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以及南雄县建设科长、县委委员、统战部副部长、生产合作部长等职。1958年10月,刘汉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行政上降工资四级,在南雄国营农场劳动,后回乡务农。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刘汉兴在始兴造纸厂工作。1979年5月,韶关地委发文,恢复刘汉兴的政治名誉,并恢复他的党籍和原工资级别,安排适当工作。1984年10月,刘汉兴离休,享受处(县)级待遇。
1993年7月24日,刘汉兴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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