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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卫生十二五规划

来源:乌哈旅游


XX县“十二·五”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011年-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更好地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居民健康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XX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十一〃五”期卫生事业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强调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使全县卫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一、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全县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15.89‰下降到2009年的10.84‰。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由2005年的0.3‰下降到2009年的0‰。全县的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119.94/10万下降到2009年30.97/10万。全县住院分娩率由2005年的86.48%上升到99.57%。在2008年通过自治区初级卫生保健十年规划中期验收。

二、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目前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5个,病床915张,卫生技术人员1485万人。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颅脑微创、全髋关节置换、腹腔镜手术及血液透析等高新技术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

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从2007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现新农合制度在各村屯覆盖率已达100%,2009年我县参合群众有23.86万人,新农合工作运转正常,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四、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

2005年来我们成功地控制了手足口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现正在进一步健全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严重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计划免疫冷链运转正常,五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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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率保持较高水平,目标疾病得到有效控制,顺利通过计免工作黄牌县脱帽验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网”建设日趋完善。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设置改革得到顺利实施。2006年,完成了县单采血浆站的改制转企工作,顺利接收原XX铁路局办XX铁路医院;2007年完成了县卫生监督所的组建工作;完成大良中心卫生院与潭头乡卫生院、泗顶中心卫生院与桥板乡卫生院、长安镇卫生院与长安中心防保所、县中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工作。从2009年起,逐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做为全区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2010年3月起所有乡镇卫生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辅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到2010年6月30日,全县完成建档人数91795人,建档率为27.06%。

六、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充分利用上级项目资金为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添置常用医疗设备;投入2436万建成县疾控中心办公楼、县传染病院(区)、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12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2个中心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配电建设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80万元建成甲级村卫生室126个。

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开展了重大节日及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查处问题乳粉等一系列的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执法行动。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继续完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推行审监分离,坚持依法行政。2009年6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调整职能,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协调工作。

九、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

组织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创建爱国卫生单位活动,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2009年下半年顺利通过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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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卫生建设相对滞后,重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四是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力度有待加大。

第二部分 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卫生资源配置、人才队伍培养、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谋划好、制定好发展规划,完成好“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医疗资源人人共享的目标。

(二)主要发展目标

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大力抓好村级卫生组织建设;继续创建卫生村、镇,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培养中、高级卫技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努力扩充高级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立并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保健保障制度等为总体发展目标,全面促进我县卫生现代化建设。力争达到以下指标:

1、健康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1‰以下。

2、疾病控制指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诊断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

3、医疗保障指标: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加大基金管理力度,努力使这项惠民工程成为亮点工程。

4、卫生服务指标:儿童计划免疫“五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100%以上,儿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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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部门功能定位

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卫生规划,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认真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检测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快农村卫生和中医事业发展,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第四部分 “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概述

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医改方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完成医改任务。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 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到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现全覆盖,参合率均达到90%以上。

2. 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

合理调整补偿方案,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在政策范围内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新农合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3. 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建立新农合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新农合基金支付使用的监管,坚持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控制新农合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把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4.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县、乡二级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建立覆盖全县的信息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制度,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日趋完善乡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在县级医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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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工作机制,强化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管。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对县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使我县县人民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科医师和卫生骨干人才培养。加快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县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目标。

探索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完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协作关系,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乡镇卫生院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村卫生室按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其服务人口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等因素,在考核评价和定员的基础上,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行政村乡村医生月人均不低于300元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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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乡镇卫生院要使用适宜技术(含中医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在乡村组织开展巡回医疗,逐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网底;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水平。建立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各级卫生应急网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落实传染病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年不低于20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在全县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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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具体加强力度实施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等。

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逐步实施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政策,控制出生缺陷高发状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及机构的能力建设,有效抑制艾滋病蔓延态势。

(五)逐步推行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国家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逐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岗位变动、职务晋升、薪金调整和奖惩的依据。建立医务人员激励机制,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工作,探索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的改革,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5.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临床重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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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逐步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

(六)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加强中医药普及应用,建立基本中医药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如下重点建设项目: (1)XX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 (2)XX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

(3)X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项目; (4)XX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项目; (5)XX县中医院培训基地; (6)XX县人民医院培训中心;

(7)XX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及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8)乡镇卫生院配电、污水垃圾处理项目(10个); (9)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项目(12个); (10)村级中心卫生所建设项目(11个)。

我局将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做好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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