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质量管理办法

来源:乌哈旅游
word格式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

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中建六局的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和中建总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建六局所属各级和直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

称所属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的要求,是中建六局所属各级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要

求和内容。中建六局所属施工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五条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

理,指导和帮助项目部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责任制。第六条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配备相应的专职

管理人员。

第二章

第七条

..

..

质量方针

中建六局的质量方针是:恪守诚信,竭诚服务,铸造精品,追求卓

word格式

越。第八条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将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

第九条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和贯彻ISO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第十条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积极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化手段,实现工程

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第十一条意识。第十二条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积极组织各项技术培训以及新标准、新规范的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积极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

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和操作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责任心。

第三章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管理机构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公司(区域公司)专

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分公司(经理部)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第十四条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专

业的专职工程质量检查员。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配备1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应配备2人;3万平方米以上不得少于3人。第十五条

中建六局工程部是中建六局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

门,负责归口中建六局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总公

....

word格式

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工程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企业领导、管理机构、项目部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力,并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第十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1.所属施工企业(区域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应对本企业工程质量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质量职责是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本企业有关工程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抓好全局全员质量教育工作,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把工程质量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2.负责组织审定各级工程质量责任制,督促检查分管工程质量的同级副职和主要负责人抓好工程质量工作。

3.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充实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分管工程质量的同级副职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工程质量的重大问题。

4.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十八条企业工程质量分管领导的职责:

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企业领导,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2.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创优计划,直接领导质量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

3.组织本企业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听取质量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汇

....

word格式

报,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工程质量动向,及时解决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纠正措施。

4.负责对全员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铸造精品追求卓越的质量意识,大力开展“创优工程”活动,总结推广工程质量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6.负责工程质量事故整改的落实。第十九条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从技术管理上对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定期听取质量管理部门汇报和审查年度质量目标和指标计划;组织领导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改进的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协助局长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创样板工程和优质工程活动,抓好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审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审查优质工程项目,并提出审批意见。

2.负责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研究工作,推广先进施工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3.负责组织企业的季度和专项质量大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典型先进经验,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审批消除质量隐患与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方案,对改进无效的单位采取组织措施和经济处罚。

4.协助企业法人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创优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工作,抓好典型并组织经验交流。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高技术鉴定意见,审核批准整改方案及处理措施。

....

word格式

6.负责组织创优项目的最后检查核验工作。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

,在企业法定代表

人、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2.监督检查本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工程项目上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开展各种质量教育活动,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程、规定等技术标准,并与本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本企业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5.编制本企业年度中质量创优计划及创优滚动计划,并负责落实。6.负责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协助项目制定工程质量计划。7.参与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8.参加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质量验收。

9.组织对在施工程的质量检查,负责落实整改工作,并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工程质量考核评比,总结、交流、推广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

11.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质量事故档案。

....

word格式

第二十一条技术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技术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为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保证国家各项有关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实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2.对于特殊项目,应会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对项目编制的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质量交底进行审查,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4.负责编制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5.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6.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攻关,督促工程项目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并在本企业内积极推广工程质量科研成果及先进技术。

7.参与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先进技术保证。8.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二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参与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2.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下,组织施工生产,在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

3.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

word格式

第二十三条物资供应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对购入的各类生产材料、设备等的产品质量负责,严把原材料的质量关,使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质量要求。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保证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2.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3.贯彻企业总体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主持编制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

4.组织项目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5.及时了解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参加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支持项目分管工程质量的副经理及项目专职质量员的工作。

6.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分管副经理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的各项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

2.保证企业贯彻ISO9000系统标准的各项管理程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得到

....

word格式

切实贯彻执行。

3.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整改。

4.组织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状况。5.组织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6.组织对项目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项目全员的质量意识。

7.及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六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技术规范条文。2.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及时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从技术上对工程质量给予可靠保证。

3.编制或组织编制(视项目规模)技术质量交底文件,组织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交底。

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技术质量交底的落实情况。5.参加项目内部质量检查工作。6.参加项目分阶段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原因,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防范措施。

8.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第二十七条项目质量员的职责:

在分管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的

....

word格式

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技术质量交底,熟悉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标准。

2.每天对施工作业面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照标准规范及时纠正违章、违规操作,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3.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一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并组织内部质量验收。4.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共同对每一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并按标准对每一检验批进行质量评定。

5.对存在工程质量隐患或经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第二十八条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重大

工程质量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其项目经理及有关负责人(含分公司或区域公司经理责任)的责任。同时,对涉及到项目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机具、设备、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等,也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总、分包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其项目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全

面负责,在项目即定的工程质量目标统一工程质量标准、统一工艺要求,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第三十条条

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分包单位确

实具备了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资质等级,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履行了登记注册等管理手续。

....

word格式

第三十一条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宜单独签定工程质量保

证的专项合同,在明确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确定总、分包,在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务。第三十二条

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

、责任与义

位,总包单位有责任对此部分的工程质量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工程质量隐患时应及时通报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避免由于类似工程质量隐患而影响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第三十三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采取组织

周例会与每月质量分析会,以及随时检查发现问题,以发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等形式进行管理,必要时可采取经济处罚与创优奖励并举,强化对外联队伍的管理。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

项目质量控制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

按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第三十五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和“策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第三十六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和业主的

要求,其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第三十七条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实行样板制,开展“三检制”,

隐蔽工程、指

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查或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以过程控制达到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

word格式

第三十八条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第三十九条

所属施工企业应努力抓好工程质量的过程管理,以工作质量保证

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以每一检验批的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四十条

各工程项目施工开始之前即应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难点、重

点、要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第四十一条

各工程项目应对工程质量目标进行逐级分解,特别是要将项目的

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个分包商、每个专业、每个作业班组。第四十二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在项目部成立时应做项目质量控制计划: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签定工程质量目标责任状。2.编制项目质量策划。3.实施项目质量策划。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第四十三条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编制项目质量策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质量策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

2.项目质量策划应体现从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

....

word格式

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项目质量策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项目质量策划的内容应包括(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4)组织机构;(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6)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服务程序,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等;(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编写作业指导书;(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9)更改和完善质量策划的程序和措施。第四十五条

项目质量策划应落实到项目上的每一位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进行

控制,并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第四十六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应索取设计图

纸和技术资料,由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等内容进行复测,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内容与设计人员进行协商形成记录;项目经理应按质量策划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商,并应保存评价记录;所属施工企业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第四十七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对检验批、分项

工程、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项目开工前应

....

word格式

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四十八条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

、设备的质量管

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坚决不允许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必须及时清退出场,并做好记录。第四十九条

对不合格的控制应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即不合格物资不得进入

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对验证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并进行不合格评审。第五十条

对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1.对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保存记录.2.让步接收时,项目部应向业主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3.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4.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记录。第五十一条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签收

制度,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须进行复验的应按有关规定取样,并将取样交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

word格式

第五十二条所属施工企业应切实抓好计量管理,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

所用仪器、设备等必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核,超过检验校核有效期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在工程中不得使用。对此,总包企业应加强对分包企业的管理,必须对分包企业使用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进行监督第五十三条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工程项目的地基验槽工作,现场的地基验

槽工作必须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技术代表参加,并在验槽记录上签字。如果地基需要处理,亦必须由勘察、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出据变更且共同验收。第五十四条

所属施工企业应加强工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

规程的要求进行。需取样进行检验的样品,必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验。

1.混凝土试块必须在浇捣部位取样,严禁在混凝土搅拌台或混凝土罐车旁取样。

2.混凝土标养试块必须在标准条件下进行养护,其龄期必须为28天。3.钢筋接头的取样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试件的代表批量必须按实际数量填入试验报告。

4.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其沉降观测工作应有始有终,竣工验收资料中应提交具有观测结论的沉降观测报告。

5.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各项试验、检验与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密切相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特别是涉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的防雷及电气接地、消防。压力管道等的试验与检验,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第五十五条.所属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工程项目的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

word格式

将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

1.凡被下一道工序覆盖而不可见的工序,在下一道工序施工之前均应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并进行记录。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中应对隐蔽工程的名称、范围、位置,被隐蔽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隐蔽工程的作法,隐蔽工程的质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必须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并在记录上签字盖章。第五十六条

所属施工企业应在加强对项目的施工前期质量策划和过程质量控

制的同时,必须强化对各道工序质量的检查验收,建立必要的企业内部工序质量验收制度,并将工序质量与操作人员或分包企业的经济利益挂钩。第五十七条

所属施工企业应在加强对项目的产品和半成品的保护,防止下道

工序施工损坏上道工序的产品和半成品。第五十八条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做好竣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在单位工

程竣工后,应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竣工资料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并按合同要求和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规定,进行全面验证。对查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申请竣工验收。第五十九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强化对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使工程技术档案从

形成一收集一归档成为完整的体系。

第六十条所属施工企业应不断提高工程技术档案的质量。

2.工程技术档案必须齐全,应包含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所形成的各类技术文

....

word格式

件,对于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资料亦必须收集齐全。

3.工程技术资料必须记录详实,使其可以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的全过程及每个部位的质量状况。

4.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其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杜绝对工程技术资料擅自涂改、伪造的行为。

第七章

第六十一条

质量技术管理

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是工程

的施工质量切实达到设计要求、国家标准的重要保证,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此工程局要求所属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工程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鼓励所属施工企业大力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QC小组等活动。第六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各级施工企业

应高度重视设计施工图会审工作,确保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指出。第六十三条

各级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经过审批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单位的设

计变更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设计存在问题或由于某种原因确实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必须以设计洽商的方式向设计单位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后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第六十四条

各级施工企业应根据所承接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等特点,编制

具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重点的、特殊的或具有较大技术难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专项技术

....

word格式

文件。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措施)或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措施)未获得批准之前,各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应盲目施工。第六十五条

施工设计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等,并且亦必须满足现行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第六十六条各级施工企业应依据中建企协字[2000]283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及《关于加强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肃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及管理。第六十七条

各级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技术质量交底制度。项目技术人员

必须认真编写技术质量交底文件,并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质量交底,技术质量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应组织进行操作示范。第六十八条

如果由成建制的分包商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时,分包商

(包括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其资质等级应与其所分包的工程要求相符,各分包商可在总包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总包的技术质量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质量交底文件并报总包技术负责人审批。第六十九条

总包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由分包商编制的技术质量交底文件进行

认真的审核,并且总包的技术负责人相关的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分包商技术人员对其作业班组的交底。第七十条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设计变更时,应及时对原定技术方案

(措施)进行修订变更。第七十一条

对技术方案(措施)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办理修订审

....

word格式

批手续。第七十二条

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所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建设单位提供的

施工图设计进行必要的进一步深化、细化设计,以满足细部节点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图设计的进一步深化、细化,项目技术人员可以加深对设计意图的理解,可以发现施工图设计中对细部、细节的处理可能存在的错、漏、碰等不足或缺陷,同时还可以将项目的质量目标及企业的技术质量标准通过深化设计加以贯彻、实施。

第八章

第七十三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持续改进

各级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工程质量巡查制度,通过对在施工程的质

量检查和对已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及时掌握企业的工程质量状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第七十四条

工程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全系统的工程质量检查,其重点是各级

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第七十五条

所属企业应每季度至少一次对项目质量策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

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检查重点是:

1.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2.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执行。3.在施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

4.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是否规范,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5.工程质量是否处于受控和持续改进状态。

第七十六条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

word格式

第七十七条质量持续改进的纠正措施应按照分析原因、判定、编制纠正措

施、实施、检查结果并记录。第七十八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质量持续改进的预防措施应有,定期召开

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第七十九条

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

性。并记录其质量持续改进情况。第八十条录。

第九章

第八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所属施工企业应对已竣工项目进行定期回访,并对回访情况进行记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向上级

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虚报损失。第八十二条

发生质量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认真勘

察。如有必要,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而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更大财产的损失。第八十三条

发生质量事故后,企业必须严格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

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具体遵照《项目管理手册》执行。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质量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

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

....

word格式

理。

第十章

第八十五条

工程质量创优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参加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并将此作为推动企

业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水平切入点,以及作为企业创品牌,树形象的舞台。第八十六条

凡具备创优质工程(含国优和鲁班奖)体量的工程项目,必须主

动到工程部进行登记,申报创奖级别;并且在工程部进行备案,同时提交创奖策划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局工程部将每季最少一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指导。工程竣工时应首先申报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申报到工程局工程部进行复验。第八十七条

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制度,按年度逐级签定工

程质量目标责任状,并进行严格考核。工程质量目标责任状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量化,明确对各级主要责任人的物质奖励与经济处罚,使工程质量与各级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第十一章

第八十八条

奖励与处罚

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项目工程质量获得国家

或地方各种优质奖的公司(项目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重视工程质量,且完不成工程质量目标的公司(项目部)和个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工程质量罚款可用于奖励。

第八十九条对所属施工企业和区域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质量奖罚按工程局年初与各公司(区域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执行。第九十条

对确定创优质工程质量目标的项目(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奖、鲁

....

word格式

班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公司或区域公司有关人员的奖罚,按所签订的工程质量目标责任状和有关文件执行。第九十一条

在国家或省、市级质量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和有关人员、

在工程局组织的质量检查中屡次排名靠后的单位或项目部、违反有关技术或操作规程的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未及时进行处理,导致事态扩大,使企业蒙受不应有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和处分。第九十二条

对有上述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

处分:经济处罚按国家、总公司和工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行政处分按下述规定执行:

1、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

2、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的现任职务及技术职称(含项目经理等级)亦应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给予降级或撤消。

3、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工程局所属各公司和所属区域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第九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九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由工程局工程部负责。

宁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闲死在家里!宁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无悔人生!早安!—————献给所有努力的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