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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安全交底

2022-12-14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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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AZB-AQJD—

工程名称:京沪铁路常州站改造工程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铁路常施工单位 州站改造工程项目部 交底人 主要交底 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依据: 交底日期 2017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工地消防安全 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火灾的主要原因 1、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 1.1油漆、香蕉水、汽柴油、氧气乙炔瓶等 1.2氧气、乙炔瓶分间存放;性质抵触危险品不能同室储存 2、电焊作业 2。1无证作业 2。2不懂安全常识 2。3无人监护 3、施工用电不规范 3。1私拉乱接电线(缺相、使用木棒插入、三相不平衡) 3.2违反规定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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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卤素灯(小太阳)长时间通电且靠近可燃物(如保温板、油毛毡等) 3.2.2使用电饭煲、微波炉、冰柜、电炉烧饭等 3.2.3在被子上手机充电; 3。2.4使用卡夹式照明灯等.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总平面布局 1。1消防车通行要求: 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且方向不同。确有困难,可以一个出口,但应设置环形道路。 1.2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加工场、危库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3危险品仓库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可燃材料堆场、加工场、危库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2、防火间距 2.1在建工程与其他场所的防火间距: 场所 易燃易爆库房 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厂 固定动火作业场所 其他临时用房、临时措施 场所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防火间距(米) 15 10 10 6 2.2当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以 适当减少. -- --

2.3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间距不应小于8m组内临时用房之间间距不应小于3。5m. 3、消防车道 3.1场内应设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少于5m,且不宜大于40m; 3。2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道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以不设临时消防车道。 3.3临时消防车道规定 3.3。1宜为环形,确有困难,尽头式车道尽端应设12*12m回车场; 3.3.2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少于4m; 3。3.3车道右侧应设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3.3.4车道应能承受通行压力和工作荷载。 3。4临时救援场地的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少于2m,且不宜超过6m。 4、建筑防火 4.1一般规定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措施 4.2临时用房防火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 4。2.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4.2.1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4。2.1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面积不应超过3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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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面积不应超过20m2 4.2。1房间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间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2.1会议室、文化娱乐室设在第一层,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4。3在建工程防火 临时疏散通道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4.3.1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4.3.1利用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间, 4.3.1净宽度不宜少于1。0m;利用爬梯、脚手架做疏散通道时,净宽度不宜少于0。6m;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应设指示标识,应设照明设施。 5、临时消防设施 5。1一般规定 5.1.1应设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等; 5。1。2临时设施应与在建工程施工同步,临时设施与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差距不超过3层; 5.1。3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从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5.2灭火器 5.2。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和使用场所; 5.2.2动火作业场所; 5。2.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5.2。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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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临时用房面积之和〉1000m2,在建单体体积〉10000m3,设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量在10-20L/S之间; 5.3。2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5.3。3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设室内消防系统,消火栓用水量10—15L/S。 5。3.4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不应大于50m,高层不应大于30m。 5.4应急照明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5。4.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5。4.2水泵房; 5.4.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5。4.4作业场所应急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场所照度90%,疏散通道照度值不应低于0.5lx; 5。4.5自备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 6、防火管理 6.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1.1可燃材料,宜在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 6。1。2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内应通风良好,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发火地面,并应放严禁明火标志. -- --

6.1.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2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用火规定: 6。2.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6.2。2动火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持证); 6.2.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清理现场可燃物;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6.2.4裸露的可燃物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2。5动火作业按“1211”操作法; 6。2.6五级以上风力作业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6.2.7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6。3熟悉“十不烧”规定 6.3。1未取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烧; 6.3。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6。3.3不了解施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6。3.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6.3.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 6.3.6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 6.3.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6.3.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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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6.3。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6。4落实总公司相关规定,电焊“1211”作业法 (一只焊枪,二个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一个接火盆、一个灭火器) 6.5施工现场用电规定: 6。5.1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6.5。2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危险品和腐蚀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6。5.3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粉尘作业区. 6。5。4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6.5。5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少于30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少于500mm; 6.5.6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6.5。7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电措施. 6.6施工现场用气规定: 6。6.1储气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有效;氧气瓶严禁减压器、附件破损;乙炔瓶严禁减压器、附件、回火防止器缺损. 6.6.2储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 A、保持直立状态、防倾倒,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B、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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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少于10m,防高温、爆嗮 6。6.3气瓶分类储存、通风良好;空瓶与实瓶同库时,间距不应小于1.5m 6.6.4使用时: A、检查完好性、气密性、严禁使用老化橡皮气管。 B、氧气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与明火点距离不应小于10m; C、冬季严禁用火烘烤,铁器敲击瓶阀; D、氧气瓶的剩余气体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7其他防火管理 6。7。1重点部位防火警示标示; 6。7.2失效、损坏、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补充; 6.7.3临时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畅通; 6.7。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三、夏季防火要求 1、硬件 1。1、临时消防水源要跟上,满足用水量和压力要求;可采用临时管道和站房内已敷设管道; 1.2、灭火器保持完好有效,喷射胶管无开裂断裂,气体压力正常,筒体锈蚀不超过1/3; 1。3、临时建筑(仓库),耐火等级符合要求,选用材料尽量是防火材料;危品仓库设通风窗,灯具开关选用防爆型,重点部位设置禁烟禁火标志.定时开门开窗通风,洒水降温。 2、软件 2。1有防火领导小组,传达贯彻上级部署和要求; 2。2不间断巡视,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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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制定相关制度,对照落实情况; 2.4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2.5制定应急方案,会扑救初起火灾; 2。6材料堆放、保管科学有序 3、个体素质 3.1能自觉落实施工过程中各类防火规定和要求; 3.2熟悉临时水源出水口,灭火器位置,发生火灾能迅速使用和处置 四、防火其他 1、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火灾分A、B、C、D、E、F六类 即固体、液体、气体、带电、金属、烹饪火灾 施工工地火灾大部分属于固体、液体、带电火灾 2、常用灭火器为: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水型灭火器 3、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考虑危险性级别 简易配置法: 每100m2按2具4kgABC干粉灭火考虑放置为便于取用,每个点间距不宜超过30m 4、灭火器报废 4.1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4.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4.3器头无泄压机构、存在裂纹; 4.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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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4。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4.7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4.8被火烧过; 4.9达到报废年限的。 灭火器配置按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经计算确定。然后每个场所不应少于2具。 参加交底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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