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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护理观察要点

2024-04-08 来源:乌哈旅游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护理观察要点

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1、糖激素途包括服、注静脉或静 注身用

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2、糖皮质激素使用疗程: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 (5)终生替代治疗: 3、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

长效 倍他米松 中效 甲泼尼龙 曲安西龙 地塞米松 短效 可的松 泼尼松龙 泼尼松 类别 药物 氢化可的松 皮质给药径:口肌内射、注射脉滴 等全药,

(1)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 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 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 性阳萎、出血倾向等。

(2)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 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有影响生长发育。

(10)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 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 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 定植、感染。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也可能出现 全身不良反应。

4、糖皮质激素的注意事项: 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 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

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 12)活动性肺结核; 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4)妊娠初期及产褥期; 15)寻常型银屑病。 5、糖皮质激素使用失误防范

1)在做激素治疗前,应先做结核菌素试验,排除潜在的结核病,以免结核扩散或急性发作。

2)口服时,可于餐时给药,以减少胃部不适。

3)肌注时,宜深注于臀大肌,应每次更换注射部位,注意观察注射 点情况,不可肌注三角肌,防止局部肌肉萎缩。 4)局部用药时,用药不可过多,时间要短,以免皮肤萎缩。 5)滴注时,速度宜慢,不可超过25mg每分钟。 6、加强临床监护,注意观察病人以下情况:

1) 有无延迟不愈的伤口、皮肤破损、炎症等,防止掩盖感染症状。 2) 有无情绪、行为、睡眠及精神状态改变

3) 有无胃部疼痛、食欲缺乏及胃酸增高症状,有无柏油样大便,应

高度警惕类固醇性溃疡和胃肠出血,必要时调整用量或停药,也可在服用本品同时给予胃黏膜保护剂加以预防。

4) 有无急性胰腺炎征象,如上腹部突发、持续性剧痛。而且疼痛向

腰,背部放射,进食加剧,弯腰、起坐或前倾可减轻等,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医生,及时进行AMS检查,尽快确诊,及时治疗。 5) 有无全身过敏反应,有即停药处置。

6) 有无背痛、腰痛或其他部位骨痛,防止发生骨折和肱或股骨头缺

血性坏死。

7) 有无出血倾向,合用维生素C可减轻或可预防。 7、服药时应告知病人:

1) 必须按医嘱服药,不可擅自增减剂量、变更服药次数和时间或停

止服药;

2)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咖啡,并避免服用NSAID;

3) 长期用药者应限制钠摄入量,多食清淡及高钾食物(香蕉、绿叶蔬

菜、芦笋、全麦片及柑橘等);

4) 较长时间用药后,出现向心性肥胖是常见不良反应,停药后可逐

渐恢复,不必用减肥药;

5) 本品即使用量稍大,在1周内单次给予或短时间用药,一般也不

会导致不良反应,不必恐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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