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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结束如何处理

2022-01-09 来源:乌哈旅游
⾏政处罚案件调查结束如何处理

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机关对违法⾏为进⾏调查后,依据调查的结果作出处罚。确有应受⾏政处罚的违法⾏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政处罚决定。关于⾏政处罚案件调查结束的处理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详细解答。

⼀、⾏政处罚案件调查结束如何处理

1、⾏政机关调查结束后,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1)确有应受⾏政处罚的违法⾏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政处罚决定;(2)违法⾏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政处罚的,不予⾏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五⼗七条 调查终结,⾏政机关负责⼈应当对调查结果进⾏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确有应受⾏政处罚的违法⾏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政处罚决定;(⼆)违法⾏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政处罚的,不予⾏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的,不予⾏政处罚;(四)违法⾏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违法⾏为给予⾏政处罚,⾏政机关负责⼈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措施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在⽆正当理由逾期不履⾏⾏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

2、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政机关⽤封条将被处罚⼈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的财物转移⾄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被处罚⼈占有、使⽤和处分。⾏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

3、申请⼈民法院强制执⾏。根据我国现⾏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政机关有强制执⾏权,⼤多数⾏政机关还没有强制执⾏权。

上述是⼩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机关对违法⾏为进⾏调查后,依据调查的结果作出处罚。确有应受⾏政处罚的违法⾏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政处罚决定;违法⾏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政处罚的,不予⾏政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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