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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

来源:乌哈旅游
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设两个奖项:1、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是从申报工程中评选出的结构安全可靠,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有效,表现及内在质量优良的工程;2、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是从评出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优中选优评出的结构质量突出的工程。

第三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结构阶段的评选,仅对列入创优目标滚动计划的项目进行评选,属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一部分。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的评选。

第四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以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时间情况进行评选,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真实。

第五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行动态检查评选,优进劣汰,上阶段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项目,不再进入下阶段的评选。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六条 我市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工作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优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评选工作。

第七条 市及各区(县级市)均成立\"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组长由各质量监督站负责人担任,组员5~7人,以相关质量监督站人员为主,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该小组负责检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推荐质量突出的工程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第八条 市评优办公室每年从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专家库中抽出有关专家组成\"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检评,并对各初评小组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

第三章 评选范围及申报

第九条 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建设程序及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参加工程结为质量评优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

报.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参与。申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均应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规模必须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要求(详见穗建筑[2001]29号文件)。

第十二条 不具备以上规模,但结构新颖、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的工程,经市评优办公室认可后可以参评。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没有发生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十五日内向市评比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内)送交下列资料,办理申报。 1、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交申报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申报单应及专业承包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4、提交监理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四章 工程评审

第十五条 市评优办公室负责制订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施细则,并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市评比办公室接到申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工程所属的\"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由该小组开始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基础及

主体结构的质量进行全过程检评。

第十七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检评应在监理(建设)单位验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评必须达到优良等级。 第十八条 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测、实量,现场查阅施工技术资料,并将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优良工程\"及时报市评优办公室审核。

在主体结构工作量约完成70%时,把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质量突出的项目,推荐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第十九条 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对各初评小组推荐申报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进行检评,每项工程抽查不少于一次,抽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 第二十条 市评优办公室每年分期对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备案,并对\"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的候选项目组织讨论研究, 第二十一条\"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被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和\"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且已办理质量验收、通过竣工备案的项目,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机构等同意、推荐,可填写<广州市优

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参与\"广卅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的评选。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予以表彰,并发给获奖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五羊杯”奖工程和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通报

委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五羊杯”奖工程和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通报(第一批) (穗建筑[2006

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穗建筑[2001]29号)及《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会具体组织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通过专家组严格审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工程现场实物检评,并参评的227项工程中,评出由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14、15号楼等168项工程为竣工验收备案的63项工程先行作第一批公布(见附件1);根据“五羊杯”奖评选办法和条件,从168项广州市优的广东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大楼等16项工程为2006年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工程,现将已完成工程竣时,经过组织专家组检评,从各质监机构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推荐的37项参加评选结构优良样板工程中,评出由目房建二期一标(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等21项工程为2006年度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见附件3),

积极向这些创优质、创精品,业绩突出的单位学习,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兴企”,积极踊跃地投身“创优质、

程,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板工程名单(第一批)

程质量五羊杯奖工程名单(第一批)

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名单

穗建筑[2002]5号

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项目经理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盖章)承包范围 (盖章)承包范围 申报单位联系人: 手机: 填报日期: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办公电话: BP: 级别 证号 (盖章) (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点 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面积 (m2) 幢数 造价 (万元) 层数(地上 /地下) 开工时间:结构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基础(±00以下) 程进度计划 主体结构(±00以上) 预计完工时间:预计开工时间:年年月月日 日 预计封顶时间:工程质量目标 初 评意见 年月日 结构优良样板()市样板()省样板()鲁班奖()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小组 (质监站代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年月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注:本表中\"工程质量目标\"的四个选项用\"√\"表示。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的通知

穗建筑[200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从2002年1月起,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含工程结构质量评优)评选的申报时间,调整在工程的开工阶段,并全年接受申报。 附件:1、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

2、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

3、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00二年一月十四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设两个奖项:1、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是从申报工程中评选出的结构安全可靠,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有效,表现及内在质量优良的工程;2、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是从评出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优中选优评出的结构质量突出的工程。

第三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结构阶段的评选,仅对列入创优目标滚动计划的项目进行评选,属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一部分。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的评选。

第四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以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时间情况进行评选,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真实。

第五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行动态检查评选,优进劣汰,上阶段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项目,不再进入下阶段的评选。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六条 我市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工作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优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评选工作。

第七条 市及各区(县级市)均成立\"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组长由各质量监督站负责人担任,组员5~7人,以相关质量监督站人员为主,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该小组负责检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推荐质量突出的工程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第八条 市评优办公室每年从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专家库中抽出有关专家组成\"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检评,并对各初评小组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

第三章 评选范围及申报

第九条 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建设程序及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参加工程结为质量评优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参与。申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均应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规模必须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要求(详见穗建筑[2001]29号文件)。

第十二条 不具备以上规模,但结构新颖、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的工程,经市评优办公室认可后可以参评。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没有发生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十五日内向市评比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内)送交下列资料,办理申报。

1、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交申报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申报单应及专业承包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4、提交监理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四章 工程评审

第十五条 市评优办公室负责制订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施细则,并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市评比办公室接到申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工程所属的\"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由该小组开始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基础及主体结构的质量进行全过程检评。

第十七条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检评应在监理(建设)单位验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评必须达到优良等级。

第十八条 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测、实量,现场查阅施工技术资料,并将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优良工程\"及时报市评优办公室审核。

在主体结构工作量约完成70%时,把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质量突出的项目,推荐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第十九条 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对各初评小组推荐申报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进行检评,每项工程抽查不少于一次,抽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

第二十条 市评优办公室每年分期对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备案,并对\"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候选项目组织讨论研究,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一条\"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被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和\"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且已办理质量验收、通过竣工备案的项目,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机构等同意、推荐,可填写<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参与\"广卅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的评选。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予以表彰,并发给获奖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06

【字

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第二期) 热 ★

体:小

评选活动的通知(穗建联[2006]06号)

★★

大】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第二期)评选活动的通知(穗建联[2006]06

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 点击数:

777 更新时间:2006-6-29

穗建联[2006]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创优质、保安全、争鲁班”活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鼓励施工单位多创样板、多创精品,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经研究,现决定组织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第二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要求

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穗建筑[2001]29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的规定和要求。 二、 申报条件

1、 参评工程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综合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可各自申报,或

由工程量最大的总承包单位牵头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不能作为申报单位。 2、参评工程主体必须具备使用功能,裙楼使用功能未定的,水电等专业设施必须接到每层,公共部分必须已完成装修。 3、参评工程必须是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评上的工程必须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方可公布)。 4、参评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曾发生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不能参评;曾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当年或一年内所有总承包的工程不能参评. 5、受区级(含县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理过的工程不能参评;参评工程须经安全监督机构安全评价为合格以上。 6、使用主管部门明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的工程不能参评。 7、参评工程必须如实填报工程有否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与金额,拖久严重的不能参评。 8、过去曾参评、但没有评上的工程不能重新申报。 三、 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2、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下列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1) 施工许可证; (2) 《工程质量验收纪录》; (3)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4)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5)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 申报单位、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及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登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按次序装订成册,申报时提供资格初审用,不再退回。 3、申报工程须提供《申报工程基本情况填报表》一份(附件二)。 4、申报单位必须准备下列工程资料(原件),随时等候通知直接送到审查地点接受核查: (1) 工程法定建设程序有关文件。 (2)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 (3) 工程竣工图纸。 (4) 住宅工程必须提供所有已入住业主、住户的质量回访表或质量意见反馈表。 (5) 工程推广新技术清单及情况小结(包括QC小组活动纪录)。 以上资料必须整理齐全有效,装订成册,内容及次序按照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写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全套资料须用塑料胶箱装好并有工程名称、申报单位标识。 四、 几点说明 1、每个申报工程一般只能填报两个参建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与有关参建单位互相沟通,对照条件协调确定,参建单位应在申报时填报,事后不接受补报。 2、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相应资质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登记; (2) 有合法的分包合同; (3) 所承担的工作量居所有分包单位的前两名并且须占工程总工作量的10%以上; (4) 所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优良。 3、负责工程特殊专业施工的分包单位(如高低压变配电、钢结构、幕墙等专业),符合第2点规定条件、结合工程规模及工艺特点,经市评优办公室确认,每项申报工程可酌情增加一至两个参建单位。 4、强调工程资料审查和现场实物验评都实行一次评定制度,资料审查或实物检评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补充补送资料和整改重评。 五、 申报时间、地点及费用 1、申报时间: 2006年9月20日至30日(逢星期六、日休息)。 2、申报地点: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工作部(小北路113号华宇楼九楼,电话:83542890)。 3、申报费用:每项申报工程须缴交评审费,用于工程的组织评审、公布广告、证书制作等,具体标准如下: (1)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单位):按申报工程建筑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总工作量计收,总工作量2000万元以下缴交2000元;20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缴交3000元;3000万元(含本数)至5000万元缴交4000元;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缴交5000元。 非我会会员单位申报的,按以上标准增加一倍收费。 (2)参建单位:每个参建单位须缴交500元。 (3)监理单位:每项申报工程的监理单位须缴交500元。 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参评费由申报单位统一收取,在申报时一起缴交。 六、 申报软盘 申报时同时必须提交《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申报内容目录》(附件三)软盘,且必须从我会网站www.gcia.org.cn 下载,并严格按照格式制成EXCEL软盘。 附件:一、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 二、申报工程基本情况填报表 三、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申报内容目录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穗建联[2009]0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市建委倡导的“创优质、保安全、争鲁班”活动 ,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将2009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 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 选办法

(试行)》(穗建筑[2001]29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

(穗建筑 [2002]5号)的规定和要求。

2、申报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使用功能,如工程在局部存在使用功能未能完 成的部分,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另写书面报告具体说明,由市评优办公室会议确定该工程能否参评。

3、申报工程项目必须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已经完成工程质量验 收,并通过工程所属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监督验收。

4、送审的工程资料必须按相关要求提供原件,一经发现资料与相关规定 不符

且不实的工程项目即取消参评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1) 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 将工程整体转包、违法分包,或将主体工程转包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2007年10月1日后进行施工的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不达标的及不符合 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5)施工期间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级别质量责任事故,或主体结构有质量隐 患,或质量事故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工程。

(6)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或初装修的面积占总面 积25%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7)未按我国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2、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下列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1)施工许可证;

(2)《工程质量验收纪录》;

(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4)申报单位、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以及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

备案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按次序装订成册,申报时提供作为参评工程的资格初审,不 再退回。

3、申报工程须提供《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填报表》一份(附件二 )。 4、申报单位必须准备下列工程资料(原件)备查: (1)工程法定建设程序有关文件。 (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

(3)工程竣工图纸(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幕墙工程要经过图纸审查并经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4)住宅工程必须提供所有已入住业主、住户的质量回访表或质量意见反馈表。 (5)工程推广10项建筑新技术、开展QC小组活动的情况及小结。 (6)必须提供节能分部验收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装订成册,内容及次序按照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写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 表》执行;全套资料须用塑料胶箱装好,箱体应有明显的工程名称、申报单位标识。 三、几点说明

1、每项申报工程一般只能填报两个参建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 前负责与参建单位互相沟通,对照条件协调确定,参建单位必须在申报时填报,申报后不再接受补报。

2、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资质并已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

(2)有合法的分包合同;

(3) 所承担的工作量居所有分包单位的前两名且占工程总工作量的15%以上; (4)所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优良。

3、申报工程具有相当规模及工艺复杂等特点,可酌情增加一至两个符合 上述条件的特殊专业施工的分包单位(如高低压变配电、钢结构、幕墙等专业)作为参建单位,但须经市 评优办公室确认。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费用 1、申报时间:

2009年2月23日至3月6日(逢星期六、日休息)。

2、申报地点: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工作部(小北路113号华宇楼九楼 ,电话:83548515)。

3、申报费用:每项申报工程须缴交评审费,用于工程的组织评审、公布 广告、证书制作等,具体标准如下:

(1)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单位):按申报工程总工作量计收,总工作量 2000万元以下缴交2000元;20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缴交3000元;3000万元(含本数)至5000万元 缴交4000元;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缴交5000元。 非我会会员单位申报的,按以上标准增加一倍收费。 (2)参建单位:每个参建单位须缴交500元。

(3)监理单位:每项申报工程的监理单位须缴交500元。

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参评费由申报单位统一收取,在申报时一起缴交。 五、申报光盘

申报时同时必须提交《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光盘内容)》(附件三)

光盘(或u盘),表格及内容必须从我会网站www.gcia.org.cn 下载,并严格按照格式 制作。

附件:1、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

2、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填报表

3、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光盘内容)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九年一月十二

关于广州市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若干规定

穗建联[2007]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文件的规定,在广州地区地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暂未有要求),其质量目标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都必须首先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当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获得通过,竣工验收后方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针对近来有些外地进穗企业对我市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个别环节仍不大了解的情况,特明确以下 几点规定:

一、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申报手续直接到我会办理。因此,各施工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目标若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必须抓紧时间到我会行业工作部办理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申报手续(地址:小北路113号九楼,联系人:花庭璜、张万雄,电话:83548515)。

二、个别工程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而延误申报的,必须由施工单位直接书面报告工程所属质监机构,经同意后到我会补办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申报手续,否则,竣工验收后不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三、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单位,可随时推荐工程结构质量特别优秀的项目参加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施工单位首先填好推荐表并经工程所属质量监督机构加具意见后,及时送到我会行业工作部,以便组织专家组前往检评。现重申: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的项目,我会不再受理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向恩明副主任、建筑业管理处、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7年6月14日

关于广州市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若干规定

穗建联[2007]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文件的规定,在广州地区地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暂未有要求),其质量目标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都必须首先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当工程的基础 和主体结构质量获得通过,竣工验收后方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针对近来有些外地进穗企业对我市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个别环节仍不大了解的情况,特明确以下几点规定:

一、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申报手续直接到我会办理。因此,各施工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目标若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必须抓紧时间到我会行业工作部办理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申报手续(地址:小北路113号九楼,联系人:花庭璜、张万雄,电话:83548515)。

二、个别工程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而延误申报的,必须由施工单位直接书面报告工程所属质监机构,经同意后到我会补办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申报手续,否则,竣工验收后不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三、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单位,可随时推荐工程结构质量特别优秀的项目参加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施工单位首先填好推荐表并经工程所属质量监督机构加具意见后,及时送到我会行业工作部,以便组织专家组前往检评。现重申: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的项目,我会不再受理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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