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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校外住宿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0-05-14 来源:乌哈旅游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校外住宿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28 10:42:07 作者: 关注度: 172

桂理工学工【2013】13号

为切实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文件精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桂理工学〔2011〕5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校外住宿手续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专科生。

二、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一)家庭或直系亲属住所距所在校区10公里范围内且交通方便的学生。

(二)由于身体原因(患有传染性疾病、神经衰弱等)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需提供医院证明,并有家人陪护)。

(三)已婚学生。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

(五)本专科一年级的学生除符合上述第(二)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三、学生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学生本人填写的《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四)居住在家学生需提供家庭的户口本复印件;居住在亲戚家里的学生需提供亲戚担保意见、亲戚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租房居住的学生需提供租借住房协议、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许可证、出租房主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出租房具体地址及房主联系方式等(如有合住者需如实注明);

(五)因身体原因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病历卡原件、复印件和就诊收费收据等);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校外住宿审批程序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附件1);同时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

统,进入“日常事务→走读生管理→走读生申请”一栏填写详细申请理由及相关备注信息。

(二)学院学工办收到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后,经初审符合校外住宿条件的,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向学生和家长详细了解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校外租借房屋的性质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向学生及家长说明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做好记录。

(三)学院学工办在向学生及家长了解上述有关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后,学生及家长仍坚持要到校外住宿,则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供本通知第三条中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学生所在学院全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经学生班导师、辅导员、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辅导员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对所负责学生的走读申请进行审核后,将附件1、2纸质材料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四)学工处审核后,学院及学生本人可在走读生申请中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批程序的学生,学工处统一将名单交后勤处,并由后勤处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停收住宿费手续。

(五)上述手续和材料不齐备或学生申请情况经核查不属实的,一律不予批准。

五、时间进程

校外住宿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日期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5月29日—6月2日 通知学生 各学院学工办 学生填写相关申请上报学2 6月3日-6月6日 各学院学工办 院 3 6月7日-6月9日 学院初审、上报 各学院学工办 学生管理科 4 6月13日—6月17日 审批、反馈审批结果 学生公寓管理科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广泛宣传,错过办理时间的将不再补办;最终外宿办理成功的学生名单以系统内导出的为准,凡是不经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的,一律不予办理;学院辅导员负责所带学生的系统申请审核,凡由于审核不及时,或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由学院承担。

(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班导师要严格审批制度,特别要注意和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手

续办结后,要确认建立登记走访、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校外住宿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或不履行自身承诺,或未按本办法办理手续擅自到校外住宿的一律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限期在三日内回校住宿,以后不得再次申请校外住宿。

(四)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校内不再安排寝室床位,原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且不能私自回校住宿,如私自回校住宿,则按“外来人员私自留宿”处理,首次给予警告处分,再犯加重处分。

(五)按规定,学校每次批准外宿时间不超过一学年。校外住宿学生在被批准外宿时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应主动向所在学院申请期满之后的续住或返校住宿安排,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延期不办理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六)各学院将审批后的相关纸质材料(附件1、2)于6月9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学生管理科,并发送附件1的电子文档到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glut.edu.cn。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 2、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

学院: No: 姓名 专业班级 学 号 本人联系电话 校外住宿期限 校外住宿形式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现住寝室 E-mail 照片 (电子版打印即可) 2013年 7月20日至2014年7 月20日 □住家里 □住亲戚家 □租房居住 申请校外 住宿原因 签名: 年 月 日 外宿详细地址 在家居住的不填写此项 房东姓名 合住人姓名 房东有效联系电话 合住人有效联系电话 家长有效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家长意见 及承诺 班导师或导师意见 因在外居住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和家庭自负,与学校无关。 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签名: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工处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家长意见必须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学生工作处各存一份,原件由学工处保存,复印件必须由学生亲笔签名。

附件2: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学院 班学生 ,学

号为 ,因 原因,特申请校外住宿,为维护本人正当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申请理由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没有弄虚作假,没有任何申请理由以外的其他企图。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事情,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三、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安排,听从组织指挥。已经明确知道学校规定,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时,外宿学生作息规范得分和早读、早锻炼成绩最高标准只能按良好记。校外住宿期间,校内不再安排寝室床位,原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且不能私自回校住宿,如私自回校住宿,则按“外来人员私自留宿”处理,首次给予警告处分,再犯加重处分。

四、自觉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每月定期向班导师、辅导员汇报思想汇报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愿意接受学校保卫处、学工处、学院等部门有关校外住宿情况的检查,若更改校外住宿地点,将在一周内主动把新的住房相关材料交学院学工办、校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在批准外宿时间期满前一个月内将主动向所在学院申请期满后的续住或返校住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延期不办理,愿意接受学校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的相应处分。

七、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学生、学生家长、学生所在学院、校学生工作处各执1份。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需附上家长(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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