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及补贴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员工:
近几年响应公司打造“学习型企业”的号召,很多职工积极进行素质学习和业务进修,应用到本职岗位工作,起到良好效果,在工作业绩提升同时,起到了积极的带动效应。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进修考取的职称证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就职工取得的职称证书的认定及补贴标准重新明确如下:
一、职称的认定标准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初级技术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其中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为:中级技工对应技术员级,高级技工对应助理级,技师对应中级,高级技师对应高级。
二、补贴的标准为: 技术等级 职称等级 补贴标准 中级技工 技术员 50 高级技工 助理级 100 技师 中级 200 高级技师 高级 300 三、凡取得资格证书的职工,应携带原始证件到公司行政部进行备案,由行政部对证书按标准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签字后按标准进行补贴。
四、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执行和解释。
五、本办法自6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补贴政策不再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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