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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标准化手册----(模板)

2024-01-07 来源:乌哈旅游


加油站标准化手册----(模板)

___加油站 安全标准化手册

(一)

二零一二年六月

第一级

制度类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法律责任。

(2) 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 督促加油站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督促站长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督促站长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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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完成如下事务: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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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三)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 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 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四)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加油站安全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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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日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4)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工作。

(5) 熟悉本岗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2、 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1) 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2) 加油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 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做好当班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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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4、 加油站记帐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 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5、 加油站开票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标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3) 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4) 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5)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6、 油罐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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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 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

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

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

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 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油料时不远离车辆。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 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 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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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站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2、职责分工

(1)安全员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站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登记备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执行。

(2)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安全员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获取的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 4、获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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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上级主管部门;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获取。 5、获取方式和时机

(1)安全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安全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员每年整理一次适用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6、 传达和更新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安全员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发放到各班组传达贯彻执行,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宣传教育。 (2)安全员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每年要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相关记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给班组。

安全员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7、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安全员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章现象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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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存评价结果的记录。 8、相关记录

(1)法律法规库清单ZGSYHG-(2)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目的

为定期研究本站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分工

安全员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加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3、例会时间规定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员提请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站长)同意临时召开。

(3)班组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2次。 4、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站(本班)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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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取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5)班组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研究本班组安全工作等。 5、会议要求

(1)各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无故不许请假。 (2)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6、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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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加油站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职责

站长召集安全领导小组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3、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职业卫生、辅助建筑及设施、安全教育宣传、科研开发等方面。

5、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报站长审批,并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由安全员提出申请,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6、安全费用的使用与报销,应遵守财务规定和要求,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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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站长会同有关人员对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由站长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 编制的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不足,资金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 9、相关文件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关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严格执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本管理规定。 1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1%,财劳部负责公司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体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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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2.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2.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2.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2.6 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2.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

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 考核内容

(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给予处罚。 (5)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员工,给予经济处罚50元人民币。

(6)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员工,给予经济处罚100元人民币。

(7)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给予经济处罚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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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9)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10)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11)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000元。

(五)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元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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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与修订

1、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站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站长批准后实施。

(3)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3年进行评审和修订。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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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后由安全员(班组长)组织员工培训学习。 5、相关记录

法规法规库定期更新记录

应急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和修订等工作。安委会应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安委会应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其他业务管理科室根据本实际安全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由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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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分发至岗位,并逐级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第五条 各业务管理科室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健全完善本科室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明确应急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区队应根据现场作业的特点、范围,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救援器材、设备。

第七条 安委会应至少每3年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内部评审、修订一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评审和修订。评审应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应急预案经评审、修订后由矿长重新签署公布。

第八条 安委会对应急预案修订的程序应为:修订稿草拟→演练→评价→修改→专家论证→定稿。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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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消除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根据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订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安全员负责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3)站长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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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6)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如发生变更,安全员应及时记录变更情况。 4、相关记录

(1)培训及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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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活动记录 (3)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本单位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班组长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二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2)安全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做好日常检查,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并组织本站各项安全活动。 (3)站长参加班组活动,并检查安全活动记录情况并签字。 3、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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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训练。

(4)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 (5)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等。 4、安全活动要求

(1)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站长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2)活动形式要多种多样,如收看安全教育录像、分析事故案例和组织应急演习等,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达到教育员工的效果。 (3)站长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具体规定为每月参加两次。 (4)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5、相关纪录

(1)月度安全活动计划

(2)安全活动记录(同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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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为实现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加油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识别经营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评价范围

1、新建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6、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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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方法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评价准则

作业风险评价法(LEC法) 1、定义

作业危险性是三个因素的乘积,这三个因素为: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符号L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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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人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用符号E表示。 (c)发生事故后可能产生的结果,用符号C表示。

作业风险公式:D=L×E×C

2、L、E、C的权重分值 a)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发生危害事件的可能性可用发生事故的概率来表示,即绝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为0,而必定要发生的事件为1。然而,在考虑安全系统时,绝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制定L值时,人为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事件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值定为10,这二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中间值。具体见下表:

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完全被预料到 相当可能 有可能 可能性小 极少可能 不可能 极不可能 b)人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E)

人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风险可能越大。规定连续出现

分数值 10 6 3 1 0.5 0.2 0.1 - 27 -

在危险环境的情况为10分,而每年仅出现一次为1,不可能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情况为0.5。具体见下表

处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 连续处于危险环境中 每天在危险环境中 每星期一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每月一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每年一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极少可能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c)后果严重度(C)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以是极小的轻伤直到很多人死亡的结果。由于范围很广,所以规定分数值范围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分数值为1,把造成很多人死亡的情况分数值定为100,其它情况的数值均在1-100之间。

可能结果 多人死亡 数人死亡 一人死亡 严重致残 手足伤残 一般伤害 - 28 -

分数值 10 6 3 2 1 0.5 分数值 100 40 15 7 5 3

轻微伤害 d)风险等级

三种情况各选一值相乘即L×E×C就得出某项风险的等级。根据经验,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风险,可忽略;分数为70-159,有一定风险,要引起重视;分数为160-320,高度风险,必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320分以上,非常高风险,需立即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具体见下表:

分数值 >320 160-320 70-159 20-69 <20 风险等级 A非常危险 B高度危险 C显著危险 D一般危险 E轻微危险 1 3、判定标准

a) 经过评价凡是LEC在B级以上的,可直接确定为重大危害因素; b) 经过评价凡是LEC在C级的,需要风险评价小组进行讨论和评审以确定是否确定为重大危害因素。 六、评价组织

1、加油站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加油站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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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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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1) 厂内动火作业:在厂内进行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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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备检修作业: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10)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设备、技术部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四)内容与要求

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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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6)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安全作业许可包括以下危险作业 1、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由质监部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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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3、挖掘作业

(1) 挖掘作业的范围

a. 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b. 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

c. 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

(3) 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办理,必须经生技科审查批准。

(4) 车间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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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

(5) 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4.临时用电作业

(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生技科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5. 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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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

(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5) 高处作业的分级

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6). 高处作业的分类 1)特殊高处作业

①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②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③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④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⑤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⑥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⑦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7)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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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②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③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④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⑤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8)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9)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环保部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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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0)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

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6.起重吊装作业

(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生产技术科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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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技科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8)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

(9)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 (10) 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 (11)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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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7.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

(1)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作业应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2)作业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

(3) 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4)脚手板除了用做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5) 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最大允许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当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其最小基础尺寸的4倍时,应在其顶部采取防倾覆的措施。

(7)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8)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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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10)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

(11)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8.清罐作业 作业前准备

(1)风险识别:清罐作业前,油罐清洗作业单位应与库站负责人一起,针对清罐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2)油罐清洗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HSE作业计划书》,明确油罐清洗项目概况、作业现场及周边情况、人员能力及设备状况、项目新增危害因素辨识与主要风险提示、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 (3)作业现场实行定置管理。根据《HSE作业计划书》中作业现场及周边情况的要求,清罐单位应绘制清罐作业设备设施位置图,并在作业现场如实体现,进行标识,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位置图布置设备、工具。设备定置原则:

——用电设备应布置在上风向;

——油污桶等容易散发油气的器具应布置在下风向;

——抽油泵、鼓风机、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电机和泵宜布置在防火堤外; ——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应布置在被保护物的上风向5米范围,便于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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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处;

——其他需要定制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落实。 安全教育

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HSE作业计划书》中人员分工情况对油库、加油站员工、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承包商教育:入库(站)须知、施工地点的安全和消防要求、《清罐作业管理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防静电、防火防爆的有关知识、呼吸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监护人员及应急人员教育:《清罐作业管理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防火、防毒、防爆、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现场逃身路线等,防护及抢救用品及相关知识,缺氧症的急救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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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从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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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排查依据按照《汽车加油加气施工设计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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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车间部室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的整改 1、目的

为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加油站经营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站长对加油站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负全责。

(2)安全员具体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重大隐患项目档案;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3、要求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站长应书面向上级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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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纳入隐患整改计划,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产措施。

(2)自检中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安全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监督整改落实并记录。

(3)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治理台帐、重大隐患档案和隐患治理记录。

(4)隐患整改要本着“四定”的原则进行。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治理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资金来源,并做到“五到位”。

(5)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中修计划,在安全经费或技改经费中解决。 4、相关记录 (1)隐患治理台账 (2)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3)隐患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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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加油站站长负责变更的审批;变更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3、工作程序 1) 变更分类

工艺、技术的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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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的变更等。 (2)程序

①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②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站长,进行变更审批。 ③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④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⑤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4、相关记录

(1)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2)变更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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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降低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站长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2)安全员协助站长对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3)班组长参加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4)其他人员积极配合。 2、程序

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1)一般事故

①报告: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当班班长报告,随即当班班长立即向站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故大体情况。 ②处理:现场人员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正确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站长和安全员到现场后立即指挥应急抢险抢救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2)重大事故

①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站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故大体情况。

②站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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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所属地安监局、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如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站长应及时补报。 (3)抢险与救护

事故抢险与救护必须按加油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由总指挥统一指挥,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命令,无条件服从。站长不在时,由现场最高职务者履行站长职责进行指挥。

事故发生后,站长立即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各班组和救援队立即进行自己职责内抢险与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抢救,布置警戒线等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3、事故调查和处理

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轻、重伤事故,由站长、安全员、班组长、计量员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可外请专家分析;如发生死亡事故,则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应形成书面报告,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调查过程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挠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根据调查报告,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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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责任者处分: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令其赔偿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站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有意拖延报告、毁灭证据、阻挠调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管理要求

(1)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加强跟踪,检查整改效果。

(2)安全员建立安全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经过、类别、伤亡人数、损失情况、救援过程、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3) 事故发生后要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设施,做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未遂事故也要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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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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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束。

7、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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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加油区和油罐区防火、防爆、防毒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负责制定加油区和油罐区的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台账。

(2)班长负责检查本班员工执行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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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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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4、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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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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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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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1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加油区和油罐区配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得挪着他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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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火管理

(1)在加油区和油罐区进行动火作业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理动火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安全员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并进行维护和更换。 6、防毒管理

(1)在存在毒性危害因素的加油区和油罐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防毒设施,并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要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员工配置适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在生产中正确使用。 (3)安全员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防毒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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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站长消防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

②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人员保障。 ③参加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④确立逐级防火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2)安全员消防安全职责

①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②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建立防火档案。

③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工作。 ④组织和管理义务消防队。 3、管理要求

(1)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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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2)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定期更换药剂。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3)每年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包括: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⑤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重点部位和醒目位置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

(5)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等。 (6)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即:站组织季度检查,安全员组织月检查,班组长组织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对检查中存在的火险隐患应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安全员督促落实火险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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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3)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4)抢救组: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 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 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 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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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立方米,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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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仓库、罐区安全稳定,保证经营销售工作运转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组织整改。

(2)班组长巡回检查仓库、罐区各要害部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管理要求

(1)仓库、罐区所有设施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定期检查。

(2)罐区油罐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罐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人)。 (3)仓库、油罐区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5)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6)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装卸油管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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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本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为加油机、加油枪、罐区及管线、配电室等。 2、职责

(1)站长作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①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②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③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④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⑤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2)安全员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3)班长负责工作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4)当班人员每天对所属工作区域的关键装置(加油机、加油枪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管理要求

(1)站长每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参加安全活动。

(2)安全员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3)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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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处理能力。

(4)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5)当班员工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运转正常。

(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出现故障和问题,有关人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站长,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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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台帐、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2)站长负责审批生产设备设施申购、检维修及拆除与报废。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管理要求

(1)生产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安全设施管理: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安全设施要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计划,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必须立即复原。安全设施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检定、校验。

(2)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保存维护记录;定期组织进行校准。 (3)检维修管理:严格遵守《检维修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4)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严格按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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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设备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水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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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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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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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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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静电防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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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储油罐应当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装置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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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进出加油站车辆、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职责:各级人员依据岗位安全职责,履行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精神文明好员工。 (3)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4)如遇加油车辆拥堵,当班人员要及时疏导,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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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营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负责检查供应商有关资质、人员、车辆等是否合规。 (2)安全员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3)计量员负责危险化学品装卸的具体工作。 3、管理要求

(1)安全员对本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分类、登记,并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2)通过劳动合同、宣传、培训、公告栏、现场告知牌等形式,告诉员工及相关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忌物等常识,以及应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3)供应商油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4)供应商用于油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供应商油品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6)油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计量员严格执行卸油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卸油设施,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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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决。

(8)加油站其他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装卸油安全管理规范》(见附件),严禁违章作业。

(9)如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停业,需妥善处理好留存的废弃危险化学品。 (二)装卸油安全管理规范

1、 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 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 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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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根据加油站的经营情况,制订采购计划。

2、油品应从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置。油品的运输应选择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

3、 对配送单位配送的油品,应确定是从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货,并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4、油品运输到现场后,先静置一段时间后,然后进行种类、质量、数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卸油作业。 5、作业结束后,双方在单据上签字。

6、在售油中,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规程进行操作,保证所售油品的数量、种类、质量符合用户要求。

7、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核对油品的数量,无误后方可交接。

8、油品数量应每日进行汇报,购置数量,销售数量和存量应相互对应。数据有出入时,应查明不相符的原因。

9、在购置油品时,应注意索取油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售出时注意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的下传和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1、签定运输合同,应审验运输单位是否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2、签定的合同用文本,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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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运输责任的单位,提供的运输工具及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4、油品的性质及危险性,应主动告知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应向承担此项任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

5、在运输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按规定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不准在居民区及重要部位停车。

7、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应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避免出现任何失误。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六)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储存油品的储存保管及养护。

2、加油站卸油、加油岗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此项工作负责。 3、在对油品储存保管养护过程中,应注意做到:

(1)油罐的安全设施,如:避雷、防腐等,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2)油品按种类分别储存在相应的油罐中。

(3)油罐更换储存品种前,应进行清理,以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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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卸油前,应确认油品的种类是否与存罐内的油品种类是否相同。 (5)卸油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杂物进入油罐内,雨、雪天应防止水分进入油罐内。操作井的井盖应随时盖上防止杂物及雨水落入井内。

(6)地下油罐上方,禁止倾倒各种化学品,防止对罐体的破坏。地下油罐周围禁止铺设热力管道,防止温度对油品质量及安全安全影响。禁止与其他危险化学品相接触。

(7)油罐的通气管,应保证畅通,阻火器应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8)对储存保管养护条件的检查,应列入日常安全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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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站长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

(2)安全员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3、管理要求

(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由站长进行审批。

(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站长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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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5、报废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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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单位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职责

安全员协助站长做好对承包商的确认,以及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3、管理要求

(1)安全员检查承包方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相关文件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安全员应根据承包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3)承包商进入加油站施工前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4)安全员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站安全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讲解加油站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进行安全交底。

(5)进入本站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6)安全员及现场监督人员要进入作业现场,对施工单位作业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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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批评。 (7)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还要制订项目应急预案,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8)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9)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单位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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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单位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2、职责

(1)业务人员负责筛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 (2)站长审批并确定供应商。 3、程序

(1)本单位业务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汇总后,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报站长审批。

(2)站长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品安全标签等证明材料。

(3)安全员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4、管理要求

(1)根据加油站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是否属于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2)对采购的油品由计量员进行初步检验,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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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购部门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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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工作,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负责劳保用品和保健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工作。 (2)站长审批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3、管理要求

(1)在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要求上岗员工穿戴好劳保用品,符合规范要求。

(4)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5)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7)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8)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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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和台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第二条 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第二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批

第三条 安全员负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内容:

1.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以及相应职责; 2.编制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 3.应急救援的资源管理; 4.应急救援的程序; 5.事故的处置。

第四条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站长批准后执行。同时需向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第三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第五条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以及救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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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员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七条 单位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预防化学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 第八条 加油站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整体演练,或进行针对性的局部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准备状态、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每年不少于2次。同时每次演练结束后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 安全员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讨论,并结合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随时修订。

第四章 应急救援器材

第十条 为可能发生的事故,加油站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使之完整;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账,同时定期做好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在有毒有害岗位设置救援器材专柜,放直防护救护器材,平时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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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条 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目的、计划和具体要求。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法人)、站长、班组长、安全员和岗位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落实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采取日常检查(班组按班次和岗位)、季节性检查(夏季和冬季)、综合性检查(每季由主管公司或站长组织)、专业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和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检查等。 第五条 加油站每季由主管公司或站长组织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每周由站长总负责牵头组织一次例行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安全员每班次交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日常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各班组长(安全员)和加油工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 (二)计量员、卸油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三)加油站站长、安全员等人员,应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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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定期安全检查

(一)季节性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春季安全检查以电气、防雷、防静电、防冻、跑冒油为重点。 2、夏季安全检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二)节日前(期间)安全检查

加油站在重要节日前,应对安全保卫措施、消防器材设备、加油机(枪)、加油区、配电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要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居民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联防检查。 第八条 专项检查

加油站站长会同安全员、计量员、班组长等人,对加油站储油设备,加油设备,电气设备,消防器材装备,计量器具等进行专业检查。 第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落实执行情况;场区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及消防设施安全状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各种安全台账记录规范情况。

第九条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的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加油站本身无力解决和处理的,要及时用文字形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条 对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落实“四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任务期限、定资金来源;对整改完毕的问题,安全员要进行验证,建立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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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对上级和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

第十二条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业措施。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表由安全员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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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好内部评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组织内部自评工作 (2)站长参加自评考核。 3、程序 (1)自评时机

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工作。

(2)安全员制订自评计划,报站长审批。

(3)建立自评组织,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安全员、班组长、计量员等人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

(4)安全员负责编制自评报告。

(5)对自评中出现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和完善措施。 4、管理要求

(1)各级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自评计划有序开展。 (2)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对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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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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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各班组为组员。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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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检测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检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站长根据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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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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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严格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各个岗位。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个岗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委会汇总,站长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总经理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4.5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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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

4.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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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管理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3月检修一次,1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单位,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开停车计划、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报请设安处和公司审批。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6、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设备所属车间和化验室共同负责进行。

7、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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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8、清冼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实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 9、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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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和气体(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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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根据加油站生产工艺特点,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4、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七、设备的交接

1、对检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车间主任要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并网置换处理负责,经置换分析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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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格后方可并网。

3、设备交接验收由设安处、生产处和设备所在车间主任及分管负责人,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参加。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需要做气密试验的必须做好气密试验性试验验收。 4、做好验收记录,一式二份,由车间和设安处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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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汽油、噪声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伤害。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人员:安全员。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加油站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加油站以安全员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4.1.1 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4.1.2 每位新进站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4.1.3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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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4.1.4 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4.1.5 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6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4.2 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3 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4 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4.4.1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4.4.2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4.4.3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4.4 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4.4.5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5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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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4.7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4.8 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9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

4.10 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11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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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委会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三条 带班安排 (一)公司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按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的顺序以月度为单位轮流带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接班的,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分公司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安委会统一安排并备案。 (二)部门领导带班安排

部门领导按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的顺序以每月为单位轮流带班。各部门应在每月底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报安委会备案。 第四条 带班职责 (一)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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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发生的事故,必须积极组织人员的抢救和疏散,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二)部门领导带班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部门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必须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部门人、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即时布置整改任务。

5、对发生的事故,必须积极组织人员的抢救和疏散,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条 带班要求

(一)安全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安全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二)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值班期间安全工作上的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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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制度由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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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参考一)

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二)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做好各类档案分类编号和上架排列工作,编制各种档案目录,建立各种台帐,认真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集、文件汇集、专题介绍等。积极主动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四)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并对各部门立卷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根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七)负责对本单位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八)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便于各项工作的查找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的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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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制度的归档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分年度、分级别、分类别进行整理;文件排列系统有序,归档文件盖好归档章,准确填写归档章上的各项内容,填写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件去除金属装订物;书写规范,具有耐久性;文件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三)档案管理制度的归档时间

每年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要求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末整理归档,编制文件目录,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由负责拍摄者在完成拍摄工作后写好文字说明,及时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利用制度

(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如有损坏、遗失,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查档者应将利用目的、取得的效益及时反馈给综合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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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二)存放档案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箱柜并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便于查找。

(三)库内配备温湿度计,坚持库内温湿度测量与记录,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四)做到库内不办公、无杂物堆放、经常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和“八防”措施,每年核对案卷数一次,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单位档案的立卷情况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销毁清册、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七)库房钥匙由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保管,非档案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进出应随手关门。

(八)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对所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必须签名。 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保密档案管理制度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人员不准私自开箱或者翻阅档案材料。

(二)利用者只能查阅与本单位或与本人工作有关的内容,其他档案管理制度内容不得随意翻阅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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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复制有关机密档案材料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五)不准将所借档案随便转借他人,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六)档案室箱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七)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把废纸出售关。 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做好档案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建立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方面的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三)以上述原始记录为依据,及时准确填写档案工作统计报表,报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四)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晚报、拒报或伪造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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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参考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 管理部门

行政管理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章 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第3条归档范围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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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第4条 管理部门

(1)企业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

(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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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平时归卷

第5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6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7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8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四章 立 卷

第9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10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11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第12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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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13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14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15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第16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 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第17条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 (1)提供档案原件。 (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第18条借阅管理

(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3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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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六章 档案销毁管理

第19条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第20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第21条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第七章 附 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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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

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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