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长期封存账户进行集中清理,请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尽快办理。
一、 清理对象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辞职、除名等)满半年,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
(二)离休或退休的;
(三)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工作调动调离本市,且在其他城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应在当地缴存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二、 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在中心预留有手机号的职工请登录中心网上渠道(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销户提取,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二)线下办理:职工根据《梧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窗受理”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该表可在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表格下载—提取业务下载”模块下载,中心网址:略)对应的提取情形提交相应材料到中心或中心下属管理部提取专柜办理。
三、办理地点
中心市本级(电话(略))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33号;
苍梧县管理部(电话(略))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楼;
岑溪市管理部(电话(略))
地址: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幢一楼;
藤县管理部(电话(略))
地址:藤县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二楼;
蒙山县管理部(电话(略))
地址: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二楼。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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