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1监测目的与技术要求
为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不受损害,进行现场监测。及早发现异常情况,以便采取控制措施。
监测工作应达到的技术要求为:监测周围建筑及地下管线、道路等,应控制其产生的变形在允许范围内;确保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顺利进行,运用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因此,监测工作开始前,将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管线部门共同确定监测项目和各报警值,建立信息交互网络,施工前布置好监测点,施工中提供规范报表,结束后提供总结报告。
5.1.2.2监测项目内容 a. 周围环境监测内容: 地下管线沉降位移观测
房屋及地表沉降裂缝及位移观测 b. 围护体系监测内容 护坡顶面水平及垂直位移 基坑底土回弹观测 5.1.2.3监测工作布置方案 a.护坡侧向变形观测及顶位移测量
沿坑边布置,间距控制在20米之内,用经纬仪和前视固定点形成测量基线,测量向坑内的水平位移,并作为测斜孔起始位移点。
b. 地下管线沉降和水平位移测量
为不影响交通和便于测试,拟选择最近的地下管线基线测量,测量点间距控制在20米。
c. 建筑物及土体沉降位移观测
沿基坑周边,在建筑物和地面上总布置10个沉降位移观测点。
5.1.2.4监测频率与资料整理提交 a. 监测初始值
为取得基准数值,各观测点在施工前,或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并及时测得初始变化值,直至稳定可作动态观测的初始值。
b. 施工监测频率
应根据施工工况合理安排监测间隔时间,做到既安全又经济,一般间隔时间每2~3天一次;主楼基础应每天进行观测,无特殊情况下,观测至建筑达±0.00可停止。
c. 资料整理与提交
现场设微机系统,进行实时处理,各次每个项目观察数据检查无误后送入微机,自动生成报表,与报警值比较,接近报警时向监理、业主及管线部门,提请有关部门关注。同时一起参与补救方案的制定和研究。
现场监测工程师分析当次报表数据及累计变化规律后向业主、监理提交正式报告;每个工况提交阶段报告,工程结束提供
总结报告。
监测资料符合下列要求: ①制定监测大纲,大纲中包括: 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采用的测头和仪器的型号、规格和标定资料。 测试频率和资料整理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确定各测试内容的报警值。
②使用正规的监测记录表格,数据及时整理并经记录人校核签定后,及时上报业主与监理以及有关管线单位。
③监测应有相应的工况描述。 ④对变形的发展趋势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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