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领导组织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按时编制年度、月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及消除事故隐患。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考核,严格执行三级安全,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安全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组织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施工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7、及时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生产、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公司及时解决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
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11 、建立健全本车间的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2、督促和检查副职和各专业职能人员、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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