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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奖惩制度

2023-05-01 来源:乌哈旅游
保洁员奖惩制度

保洁员在分管领导及后勤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

1、上岗前统一着装。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进入楼道大声喧哗。 4、无故迟到、早退。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6上班时间做私事。 7、串岗、扎堆聊天。

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罚款10-100元、辞退。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患者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2014年3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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