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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2020-10-06 来源:乌哈旅游
第十四章 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和资本主义萌芽

(1368—1644年)

第一节 明朝概述

明朝是汉族建立的最后一个历史朝代,历史内容十分丰富。从开国皇帝朱元璋于1368年建国,到1644年李自成农民军攻入北京,崇祯皇帝吊死煤山为止,共经历16个皇帝,前后历时276年,如果算上福王,鲁王,桂王等南明政权,直到1661年桂王朱由榔被清兵俘虏为止,则有293年历史。(一般来说南明属于清史范畴)

明朝的分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明朝历史史界有两个主要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如明清史专家许大龄先生将明朝分为四期。第一期为开创期,从洪武元年(1368年)至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第二期为腐化期,从正统十四年(1449年)到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年);第三期为整顿期,从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年)到神宗万历十年(1528年);第四期为衰敝期,从万历十年(1528年)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史学界一般认为明朝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明朝前期【洪武元年(1368年)至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 这一阶段先后经历了6个皇帝:太祖,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

1、洪武时期:朱元璋以寒微出身,马上武力走向九五至尊,1368年称帝。这位开国皇帝具有强烈的农民意识和不可一世的帝王权欲。这种复杂性格体现于新王朝政治上,一方面他为流离失所的贫民提供了一个休养生息的社会环境,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另一方面,他把中国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强化到无以复加的顶巅。但这种强化却留下了不少政治隐患,表现在废相分权;诛杀功臣;兴文字狱;行特务政治;整顿吏治;分封宗藩等等,集中体现出其以猛治国,强化皇权的统治特点。

2、永乐时期:通过靖难之役,朱棣登上了明朝皇位,即明成祖。明成祖统治全国22年。最后心力交瘁死于北征蒙古的回师途中。其政治生涯似乎在为篡位而付出代价。总揽其政治行为:一是继续削藩,完成其对手未竟事业;二是对建文遗臣杀戮;三是修纂《永乐大典》:四是迁都北京;五是使内阁初具雏形;六是恢复洪武末年废罢的锦衣卫,还用宦官主持东厂,创立了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特务机构;七是外交方面有惊人之举。郑和下西洋,不仅加强了中国与今东南亚、南亚甚至东非联系,还体现了中国当时的高超航海水平。

八是远征交趾,五次北征鞑靼和瓦剌,在东北设奴儿干都司。每一件都是轰轰烈烈的大事。

3、仁宣时期:仁宣期间,实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政策,成祖时期过分消耗的国力得到弥补,出现了复苏乃至繁荣,出现了短暂升平的“仁宣之治”。史家评论:“明有仁,宣,犹周有成,康;汉有文、景,庶几三代之风焉”(《明史记事本末》卷28)。 值得一提的是,仁宣时期,由于重用东宫讲读之官,使他们充实内阁,使得阁权超过六部,开始了内阁擅权先河。

以上为明朝前期几十年,它是明朝国力最强盛的时期。

第二阶段:明朝中期【正统十四年(1449年)到万历十年(1528年)】

人们一般把英宗统治时期,尤其是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堡之战使英宗成为瓦剌的俘虏,这件大事作为明代由盛转衰转折点,有明一代276年,竟有200年在转衰之后。没有出现显著的中兴。万历十年(1528年),张居正改革失败则看作是明代中期的下限。这一阶段先后经历了代宗,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8个皇帝。这一时期主要历史现象有:

1、内阁政治基本奠定,阁权超过六部。由此形成内阁倾轧以及内臣和外廷之争的统治阶级矛盾。

2、宦官干政局面大开。这一时期,诸如英宗时期的王振、曹吉祥;正德年间的刘谨等“八虎”,都是炙手可热的阉寺珰患。

3、“北虏南倭”外患日剧。土木堡之变揭开了明朝外患的序幕。沿海倭寇威胁日益加剧。

4、中期帝王多昏庸荒唐之辈,吏治败坏。土地兼并和集中加剧,社会分化严重,流民遍野,阶级矛盾激化。

5、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雇佣劳动者出现,在江南一些地方和行业开始出现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萌芽。

6、明代中期张居正改革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

第三阶段:明朝后期【万历十年(1528年)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 从万历后期开始,经历光宗、熹宗、思宗,明朝最终走向灭亡。

1、内政上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浙党”与东林党之间朋党斗争激烈。曾在万历年间,围绕“卫国本”、“梃击案”二者分歧纷争。宦党魏忠贤利用时机培植党羽,把宦官之患发展到了高峰。

2、社会分化更加严重,阶级矛盾更加突出,流民问题加上天灾人祸,导致农民起义总爆发。

3、女真的日趋统一和强大。万历十一年(1583年),努尔哈赤以其父所遗留的十三副盔甲起事,开始建立八旗制度,满洲不断统一强大,北部九边告急。1644年清军入关,明朝终至灭亡,清朝建立。

第二节 明初的政治和经济

一、明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一)中央体制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基本沿袭元朝中央机构,设置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三大系统,分理行政、军事、监察事务。其中以中书省权力最重,它直接领导六部,总揽政事。为了强化皇权,明朝前期的变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1、废丞相、设六部

中国自秦朝建立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以来,就存在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丞相的权力不断遭到削弱,但直到元朝还是设有中书省和丞相的。

洪武初年,中央政府机构也是沿袭元制。设中书省。中书省总管天下政事,丞相统率百官,对政务有专决的权力,只对皇帝负责。本来,丞相是辅助皇帝处理政事的,但如果权力过大,便容易造成皇帝大权旁落,酿成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对立。明朝中书省第一任左、右丞相是李善长和徐达。李善长处事小心谨慎,事事必奏。徐达经常带兵出征,因而没和朱元璋产生大矛盾,而胡惟庸作宰相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胡惟庸在朝廷结党营私,排除异己,有些重大事情也不奏报,独断专行。“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

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明史·卷308·胡惟庸传》)。这与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产生了尖锐矛盾。洪武13年(1380年)有人告发胡惟庸阴谋叛乱,朱毫不留情地对他进行抄家灭族的严厉镇压,并乘机废除了中书省及丞相制,提高六部的地位,使六部分理朝政,各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奉行皇帝的命令,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余年的丞相制度从此废除,皇帝的权力更大了。

吏部:吏部因掌用人地位最高,一般看作六部之首,吏部尚书也被视为仕途顶巅。 兵部:掌军队调遣,武官、土官升迁。权力仅次于吏部。

户部:掌土地、户口、赋役、俸饷、粮仓、钱库、铸钱等。主要是征发赋役。事务繁重。

刑部:掌天下刑政,审定和执行律例,判案定罪,管理囚犯。讼事繁重,权力较小,且收到牵制。明代大狱一般采取的是三法司会审制度——“三司会审”:三法司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凡有大狱,由刑部负责审理,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又有朝审(每年霜降后,审重囚)、大审(五年一次,皇帝派宦官参与)、热审(每年盛暑在京师审轻犯)。此外,明代特务机构厂、卫掌管诏狱,不受限制,独立成行。

礼部:礼仪、祭祀、学校、朝贡、宴会等

工部:掌宫殿、衙署、陵墓、开采、织造、治河、屯田等,容易贪污部门。 明朝六部起初地位高,但明中叶后其受到内阁牵制,又受到宦官制约,权力地位日趋先降。

2、五府、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

五府——即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是军事机关。明初沿元之旧,以大都督府作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大都督府集任免将领,训练和调兵权于一体。后朱元璋发现其权力太大,同样以集权目的和分权原则,将其分为五府,分别统领在京师和外地的都指挥司及其卫所。它与兵部关系是:兵部主管调遣和任命将领;而五府具体负责统率训练及军籍、军政管理。

都察院为明代创设,是把沿元的监察机构御史台加以改设的结果,主要职责是监察。地方上按省(即布政司)分为十三道。负有重大刑狱及官吏考察监督。设左、右都御史,下设监察御史巡查地方,监察御史本是七品小官,品级和地方上的知县一样大,但朱元璋却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外出巡按,号称“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断”。这

是用以小制大的办法来钳制他的臣僚。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在六部之外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设置六科吉事中。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负责稽察六部百官,实际上有监察权。其与都察院合称为“台谏”。

特务机构厂卫的出现 。为了加强对臣民的监视控制,朱元璋设立了一个直接由皇帝指挥的特务机构锦衣卫。成祖时又设立了东厂,由宦官统管,其权在锦衣卫之上。厂卫的出现,是专制主义政治高度发展的产物,它大大加强了君权。

大理寺:司法机关,主管大案复审,平反冤狱。凡是刑部、都察院问过案件,最后都移送大理寺复审,听候指驳。

通政司:明代创设。主要是沟通上下信息机构,掌收内外一切章奏,封驳和臣民申诉等。中央出入文件集中掌管。

至此,汉唐以来的宰相制度被明代府、部、院、寺所取代。从中央到地方贯穿着军、政、司法三权分立,皇权独尊的格局。须强调的是,与前代不同的是,南京是明初都城,永乐迁都后,南京作为留都和南直隶,其六部仍然保留,只是其地位、职能无足轻重。明朝灭亡后,南京因此而很快形成了一个弘光南明政权。

3、明朝的内阁

内阁在明朝经历了一个演化过程。即太祖间萌芽,成祖时开始形成,仁宣间内阁制度形成,内阁大学士地位权力提高。明代内阁发展基本上与六部职权相互消长。

太祖时:皇帝集权,丞相作为百官之长废除了,光靠皇帝日理万机不现实。于是,自朱元璋开始,利用大学士、博雅儒士等作为辅臣、顾问,或帮助处理政务,或辅导东宫太子。当时设置“四辅官”,后废止。这些人都是饱食经书的儒士,起初构不成实际威胁。

明成祖朱棣时,解缙、胡广、杨荣、黄淮、金幼孜、胡俨、杨士奇等七人入文渊阁,都是政坛新秀,成祖将他们选出来组成自己辅政班底。他们得以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学士,渐升为大学士。内阁之名及其理政由此肇始。但此时仍仅为皇帝秘书处,不设置属官,不得干预其他衙门职掌,无决策权。

仁宣时期,由于重用东宫讲读之官,使他们充实内阁。不阁臣往往兼任六部尚书、侍郎,使得阁权超过六部,开始了内阁擅权先河。

英宗以后,内阁权力进一步加强。表现在:

 英宗九岁即位,不能处理政务。阁臣拥有“票拟”权。所谓“票拟”:指阁臣拥有对内

外奏章事先草拟处理意见,以供皇帝批答采用。皇帝批答内外所上奏疏,始命阁臣拟出意见,用小票墨书贴在各疏面上。相对应,皇帝朱笔批答谓之“批红”。英宗以后,票拟专出内阁,从而内阁因具有协助皇帝决策而成为中枢机构。相形六部成为按照内阁票拟的谕旨办事,仰承内阁鼻息。到了嘉靖以后,内阁权力巩固了,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内阁拥有很大权势,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如夏言、严嵩、特别是神宗时的张居正。六部变成内阁下属机构了。

(二)地方行政制度---废行省,设三司

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基本相同,府州县及其以下建制无多大变化,但省一级则有几次变动。了解明清地方行政制度还得从明初说起。

明朝皇权加强首先从中央对地方控制强化入手的,地方上也是以三权分立为原则进行机构设置的。明朝建国之初,地方上沿袭元朝设立行中书省,作为中央中书省在地方的分出机构,总揽一省的军、政、刑名大权。朱元璋鉴于行省职权过重,以加强对地方控制。于洪武九年(1376年),废行省制度,在原来基础上设置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布政司与元代行省相比,职权大大缩小,仅限于掌民政、财政。到了宣德三年(1428年),全国除了南北两京外,共有十三个布政司: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习惯上仍称省,此制终明之世未变。各省除了布政司外,另设提刑按察司(简称“按察司”),掌管司法和监察。都指挥司(简称“都司”),掌管军政。三司在各省是平行的,彼此不统属,三司分权鼎力,可以防止地方权力过分集中,形成独立局面。

地方设置三级建制:省(十三个、南北直隶)、府(直隶于布政司,全国共159个)、县(全国共1171个)。县以下没有正式官衙了。只有官方基层组织。另外,明代尚有州设置,分为直隶州,其地位同于府。属州,其地位同于县。全国共设置州234个。

(三)教育科举与明初文字狱 1、教育

明清学校教育主要有:中央国子监(称国学或太学)、府县学、乡村社学以及各地的书院。明代国子监分北京国子监和南京国子监,相应者太学生也有南北监之分。国子监负责

人称祭酒,学生称监生。监生来源:一是由府州县学按规定保送;二是官僚功臣子弟和少数民族酋长子弟以及留学生。监生结业后可以直接做官,也可以通过科举做官。另外,明代有卫学、所学,还有专门教武官子弟的武学。清代还有八旗子弟就读的旗学和满洲贵族皇族的宗学、觉罗学。

各地府学一般在40人;大县县学在30人;小县县学在20人。府县学的学生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他们是经过地方上的考试,才取得入学的资格。生员每三年赴省城考试,由布政使主持,称“乡试”,中试者为举人。举行乡试的第二年,全国的举人会考于京师,称“会试”,由礼部主持,会试及格者再由皇帝亲自策问,称“殿试”,中试者为进士,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探花。

官学设官。国子监设祭酒、博士、学录、学正、典籍、监丞、司业等等。府学设教授、学正、学录、训导等。县设教谕、训导等。书院设山长。

教授内容明代为四书五经,此外还有《御制大诰》、《大明律令》等。清代四书五经之外主要是《圣谕广训》、《大清律》等。

2、科举

科举是封建王朝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察举、九品中正制)。它起源于隋唐,发展于宋代,明清达到烂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才宣布取消废止科举考试。 明清科举大体分两个级别:低一级的称乡试,由地方布政司主持;高一级称会试,由礼部主持。二者均每三年一试,称大比,乡试在前,每逢子午卯酉年八月举行,名秋闱,中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会试在后(次年赴京),每逢辰戌丑未年二月举行,名春闱(礼部举行故又曰“礼闱”),会试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紧接着,会试中者在当年三月十五日参加皇帝亲自御殿考试,称为殿试或廷试。殿试考一场策问,大多涉及是当时国家要务,应试者作答。殿试结果分三甲,总称进士:一甲三名(状元/殿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称“传胪”。进士均授予中央或地方官职。举人连续不第,也具备由吏部授官资格。

明清乡试、会试每次考试一般分三场:第一场考经义。范围限于程朱注释的“四书五经”(如朱熹《四书集注》),考察对儒家经典理解与熟悉程度。第二场考论、判、诏、诰、

表等文体,考核对各种文体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考核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政治见解。三场最重要者是第一场。

八股文:明清科考答卷格式化——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要求用两句话点题;承题是承接破题意义进一步加以发挥;起讲即开始议论;以后层层推进。中股为全篇中心。最后四股,每股都须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故称八股(一般认为八股文肇始于南宋)。形式死板,束缚思想。光绪间废除八股。 元明清时期,无论科举的层次和时间,还是科考的内容和形式,以致考生的资格和功名称呼,完全定型,臻于烂熟。

科举制度的成熟和可靠的定期举行,使所需人才源源流入官僚队伍,基本满足了王朝统治的人才需求。科举考试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所谓学而优则仕。为朝廷输送了大批官僚和后备官僚。

参考书目: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三联书店1958年。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 王道成:《科举史话》,中华书局1988年。

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张杰:《清代科举家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3、举荐、恩荫和捐输

科举入仕之外,还有明代前期的举荐。明清都大体存在的父祖做官推及子孙或荣膺受荫的恩荫。清代出于财政考虑的捐纳制度盛行,使清代中后期官品混杂,官箴难求,吏治上也深受其影响。

4、明初文字狱

在中国文化史上,有一个突出现象,就是专制君主严密监视和控制文人、文字。唯恐“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明清其发展到了登峰造极地步。明清象蜗牛般迟滞的农本经济、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窒息着整个社会机体,使之成为一具“在紧密的棺内保存着的木乃伊”(马克思语)。由这种政治经济格局派生出的极端严酷文化专制政策。一方面将儒学(尤其存理灭欲的程朱理学)规定为士人必须崇奉的官方哲学,通过科举使得道统、政

统、学统统一。同时采取文化迫害政策屡兴文字狱。

文字狱,就是在文字细节上进行挑剔,吹毛求疵,编造文网,以莫须有的罪名,迫害文人。明清文网之密、搜求之细、惩办之酷为前代所无。即使与欧洲中世纪黑暗时期以残暴著称的宗教裁判所相比亦有过之而无不及。故鲁迅先生辛辣抨击“脍炙人口的虐政”。 朱元璋乱定罪名,妄加诛杀的行为,对明初文化思想起了极其恶劣的窒息作用。明成祖朱棣也有致命的难言之隐——篡位。他严禁建文的主要谋臣、明初文豪方孝儒著作流行,甚至藏方诗文者至死。宣德以后,文字狱基本停止。但明代文字狱与清代相比又是小巫见大巫。

(四)法律制度

唐代《唐律疏议》基本奠定了后来封建法典的基础。(《宋刑统》、《大元通制格条》、《大明律令》、《大清律令》)

明清《大明律》和《大清律》内容基本相类。这两部法典都分为以下主要方面:  例律: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大道、大不敬、不孝、

不睦、不义、内乱。十恶不赦)、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八种人犯死罪,十恶除外,一般免死)  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此外,朱元璋在制定大明律同时,发布大诰。有《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大诰成为官学学生必修课。朱元璋为普及大诰,还规定犯罪者只要家藏大诰即可减罪一等,于是,全国争相购买。普法效果好。

明朝廷杖即是明所创,即杖击违旨官员,属于法外用刑。明代因文字狱,廷杖而施刑于官宦,抛弃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不仅诛其身,甚或没其家。

(五)卫所制度 1、卫所制度

军队基层组织形式分为卫、所两级。具体组织形式:小旗(约10人)-总旗(约50人/5小旗)-百户所(约112人/2总旗)-千户所(1120人/10百户)-卫(5600人/5个千户)。

明代卫、所遍布全国各地,卫隶属地方都指挥司,都指挥司隶分别属于五军都督府,兵听命于兵部。洪武间,全国卫所兵数达180余万。

为了保证兵源及供给,明处实行了军户和屯田制度。明代户籍主要分四等:军、民、匠、灶。其中军户是世袭的,独立于民户之外,单独编制,隶属特定卫所,由五军都督府直接管理,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约束。军户又是世袭的,军户不允许析分,每个军户由正丁充当额军,正丁死亡,由该军户次丁、余丁依次替补,若本户绝嗣,由同族替补。军士享受固定的月饷。当时全国有军户约二百万家。遇到战争,兵部调遣卫所军队,临时命将领充当总兵,发给印信,统兵出征。战事结束,总兵还印,兵士回到原来卫所。这样兵无常将,将无常兵,军权集中于中央。

2、军屯与商屯(开中法)

为了保证军饷,各地卫所实行屯田,以军养军。屯田收入成为军饷主要来源。屯田分军屯和商屯两种,是明朝为解决边塞和内地卫所军士粮饷和军需的重要措施。尤其是明前期,蒙古北元威胁下,洪武间即在北边普遍实行这种军屯。规定军士三分守边,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屯田军士每人受田五十亩,朝廷供给耕牛、种子、耕作农具。向国家缴纳粮食入屯仓。商屯也实行于明代洪武间,是为满足边军粮饷而采取的一种补充措施,也是一项权益措施——开中法:商人从内地运输粮食到制定边塞卫所,然后按照缴纳粮食数量,发给价值相等的盐引(领盐凭证,一引200斤),商人凭盐引到产盐地领取食盐,运向指定的地点销售。这种招商运粮给与盐引的办法《明史》上称它为“开中”。由于从内地运输粮食,路途遥远困难,运价昂贵,商人设法直接在边塞地区募民垦荒屯种,把生产粮食交给卫所官仓,从而出现了商屯。到了弘治年间(弘治五年,1492年),明朝政府采纳户部尚书叶淇建议,废止开中法,规定纳银代粮,从而商屯也渐渐告退。商屯和军屯在明代中期以前对于解决粮饷提供了重要保证。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随着卫所制度的衰落,也由于嘉靖间倭寇猖獗,募兵制逐渐替代卫所制度。如嘉靖年间戚继光的“戚家军”、俞大猷“俞家军”。此后募兵制逐渐演变为一种制度。招募士兵也变为军队主力。这些招募的“兵”与以前卫所“军”不同,军是由朝廷发给粮饷,每月一定的银两和粮食,有军籍。但兵乃民籍,粮饷由朝廷通过加派、加赋形式转嫁到农民身上。随着募兵人数增加,农民负担越来越重,这也是造成明后期社会矛

盾加剧的因素之一。

(六)抑制豪强、整顿吏治和“胡蓝之狱” 1、“空印案”、“郭桓案”

朱元璋严惩贪污和抑制豪强,是从巩固他的集权政治树立皇帝权威出发的,但它在客观上无疑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都有好处。

太祖以元末政治腐败、贪污之风盛行为鉴,十分重视整肃贪污。开始,他尝试运用法律程序和刑律规定处置贪污案件。当时法令规定,凡是官吏贪赃枉法者,赃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若赃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乃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其时府、州、县衙门左面皆特立一庙,用来祭祀土地神,即是剥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又官府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塞满草的人皮袋,使坐堂官吏触目惊心(赵翼《甘二史札记》卷三十三《严惩贪吏》)应该说,这些对贪官的处罚规定已非常严厉,但仍不能阻止贪墨腐败风气的蔓延。“赃吏贪婪,如蝇蚋之趁朽腐,蝼蚁之慕腥膻”,(叶盛《水东日记摘抄三》)重案大案相继发生。其中最著名的贪污大案,便是“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每年地方的省、府要派计吏到京师户部核算钱粮数目,他们担心数目不合,还要回去加盖印章,来往耽搁太多时间,于是计吏赴户部皆预持空印文书(即盖上官印的空白文册),若部驳即改,重新填写。这种做法由来已久。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发觉此事,以为官吏必用空印舞弊,即下令处死户部尚书和各地方衙门主印长官。 “郭桓案”:郭桓官至户部侍郎,征收浙西秋粮贪赃枉法,洪武十八年(1385年)事发,结果被追赃粮七百万石,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吏均被处死,供词牵连到各布政司的官吏,被杀者又有数万人,追赃还牵连到全国许多富户,以至中产之家大抵机破产。 太祖严惩贪官污吏,是重建封建经济秩序的一项非常措施。从总体上看,收到一定的积极的社会效果,官吏贪墨之风有所收敛,这就为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为了防止旧豪强地主在地方上盘根错节,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不利于朱明王朝的长治久安;也为了防止他们因财势过大,过分地压榨农民,不利于封建秩序的巩固,朱元璋便效法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做法来限制与打击他们。洪武初,朱元璋徙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其中不少是地主。二十四年再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三十年又徙富民

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朱元璋说:“昔汉高祖徙天下富豪于关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师天下根本,乃知事有当然,不得不而。”(《明太祖实录》卷210)

2、胡蓝之狱

朱元璋谨慎性格,心里反差,加上他善于总结历史教训,使得他在考虑一个更为现实问题,如何坐稳江山。他最担心的是功臣宿将,他曾用广置田产和荣华富贵换取这些人退休。接着是向功臣举起屠刀,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胡蓝之狱”是波及面最广的大案要案。

胡狱指洪武十三年1382年。胡惟庸与李善长同是淮西人,继李之后作了丞相,权力很大,引起朱警惕。结果以谋反杀之。牵连进去者有官僚贵族万余人。加上彼此相互牵扯,一说胡党便入狱,前后搞了十年,直到李善长等人牵连入胡案,被杀者多文臣。

蓝狱指洪武二十六年1395年大将军蓝玉谋反案。蓝玉是常遇春内弟,屡立战功,结果居功自傲,被老皇帝特务机关锦衣卫告发,连同牵连者功臣武将一共杀了1万5千余。至此,明开国元勋被诛杀干净。

血腥高压,已把刑不上大夫传统抛在一边了。士大夫们伴君如伴虎。“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叶子奇《草木子》)

通过上述各种措施,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在宋元的基础上大大地发展了一步,皇权空前地提高,中央对地方的管辖,朝廷对官吏的控制,地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君主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都极大地强化了。

二、靖难之役 1、宗藩

郡县和分封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永恒政治话题。秦始皇、刘邦、西晋等朝代都曾在建立之初对此进行政治抉择。洪武年间,在大杀功臣之后,陆续把诸王分封到边境要塞以及重要城市。分封目的有二:一是加强对北部蒙古的防御;二是防止朝廷奸佞出现篡夺皇位,“屏藩王室”。

朱元璋总共分封了二十五王。他们一部分镇守着东起辽东,西至甘肃的各个军事要点,保卫北方边防,防止蒙古南下。其余者分驻内地,星罗棋布。

诸王权力很大。一是军事指挥权。所谓护卫甲士少则3000人,多则19000人。二是诸

王均设置有文官武将。三是朱元璋还赋予诸王特权。如面对中央奸臣,诸王必要时可以“奉天子诏”,领兵“靖难”。

朱元璋以为分封宗藩可以使得朱氏天下高枕无忧,瓜瓞绵延。哪知到了第二代,同室操戈、相煎太急、骨肉相残、尾大不掉。直到明成祖即位,还在忙于削藩。纵观有明一代,宗藩势力成为一大问题。到了万历间,朱氏宗室数以万计(有学者统计达10万人)。他们享有特权。顾炎武曾论及明代宗藩:“为宗藩者大抵皆溺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义。至其贫者则游手逐食,靡事不为,名曰天枝,实为弃物”。堂堂“龙子凤孙”、“天枝玉叶”成为“弃物”。

2、靖难之变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死,皇太孙朱允炆继位,年号建文。因为手握重兵的藩王存在,与中央集权大趋势逆流而动。建文削藩势在必行。削亦反,不削亦难说不反。建文首先削除了势力较小的藩王。

随着建文削藩政策的推行,1399年,燕王朱棣公开反叛,以清君侧为名,率军南下,号称“靖难之师”,发生了一场明王朝统治阶级内部皇位争夺战,战争历时四年(1399-1402),结果朱棣取胜。建文四年六月(1402年),朱棣在南京登位,年号永乐,是为成祖。“靖难之役”实质上是皇室内部争夺皇权的一场斗争。

3、继续削藩和迁都北京

明成祖即位后,接着削藩。北边诸王,有的被迁至南方(如军事势力大的宁王被徙南昌);有的被废为庶人;有的被削去护卫。诸王势力大大削弱,军政大权更加集中于皇帝了。 朱棣长期经营北边,北京是其兴起的根据地。即位后他即决定营建和迁都北京。1406-1420年修建北京城(在元大都基础上扩建,建成后的北京分内城、皇城、紫禁城),同时,为了保障南粮北运,在修建北京城同时,朱棣命人疏浚了南北大运河。一切就绪后,1421年正式迁都北京,改称京师。南京作为留都。并称“南北两直隶”。南京诸司设置继续存在——称“留守”诸司。北京从此成为明朝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

三、明初经济发展措施和表现 (一)主要措施

明初建立之初,朱元璋自上而下地实行了有利于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的修养生息措施。改善了农民的身份地位,驱口普遍得到了解放,手工业者也获得了更多的自由。明初经济有显著的恢复和发展。从具体措施看,其主要有:

1、徙富豪、抑制豪强 2、移民屯田、奖励垦荒

明初面临大量土地荒芜,朱元璋曾下令:凡州县人民开垦荒田,无论有无原主,所有权归垦荒人所有,作为永业。明朝前期,政府多次下令鼓励农民复业归耕,开垦荒地,并免税粮三年。政府对垦荒者下发帖文以承认垦荒者对所垦土地的所有权。

屯田是一种国家自上而下推行的生产方式。明朝屯田有军屯、商屯。前已述及。另外还有民屯。目的是为了“移民就宽乡”。即将人多地稠地域劳动者迁徙到人少地旷地域就耕屯种,所耕土地免赋役三年。 3、解放奴婢,改善匠户的地位

奴婢问题其来甚久。尤其宋元明清,民间佃仆、庄仆、奴仆等类型众多,其与主人形成经济依附,人身隶属。以徽州为例:徽州自古以来山限壤隔,封建宗法十分发达,庄仆制度由来已久,顽固存在。在聚族而居的徽州,“族居者曰村,其系属于村者曰庄”,“庄即从属于村的居民点”。依附于庄上的小姓或外来农民等,由于住主之屋、葬主之山、种主之田,并对大姓宗族承当一定的劳役义务,世代相承,从而形成主仆之分。

从主仆之间人身关系看,庄仆与主家不但有经济上的依附关系,还存在严格人身隶属关系。表现在,主仆之间等级森严,即宗族内部“辨别上中下等,所役属佃仆不得犯,犯辄正之公庭”;主家对庄仆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如庄仆的婚配、过继、生活礼节等均受到主家干预;庄仆还须世代为主人提供诸如婚丧嫁娶、祭祀守坟等方面的劳役服务等,仆人甚至没有交税权力“地产丁粮必寄主户完纳”。

随着元末农民起义,奴婢人身依附关系得到改善,甚至很多奴婢获得了人身自由。 关于工匠。明代同于元代,匠籍属于独立的户籍,隶属工部。所不同的是,元代匠户长年累月完全控制于官府并劳作。明代轮班匠户五年或三年到官府服一定时间劳役(一般三个月);住坐工匠在工部管理下一月服役10天。服役之外可以“自由趁作”。人身关系松弛,

提供了工匠积极性。

4、兴修水利,减免赋役 5、鼓励种植经济作物

(二)主要表现 1、垦田面积增加 2、粮食产量增加

3、人口数增加。洪武十四年(1381年)全国人口为5900多万,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为6054多万人,比元朝极盛时期元世祖时的人口增加了700多万。

4、工商业发展

工商业的发展表现在棉纺织业、制瓷业、造船业和矿冶业的发展、城市和商业的繁荣等等。

四、明初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 1、土地分官田和民田 2、赋税

明代前期分夏粮和秋粮两次缴纳。纳粮者称“本色”,折成实物(绢、布、棉、苎等)称为“折色”。赋税直接缴纳金银货币者很少(明初禁止民间使用银子,发行的大明宝钞和洪武通宝由于兑换混乱很快洪武末年没有流行,反映明代前期商品经济尚不发达)。明代前期土地买卖契约使用货币很少,实物交易多。明代纳税票和上下忙执照中也可见实物税普遍。

2、里甲组织设置

关于明代县以下基层组织情况如何呢?早在秦汉地方郡县制度推行时期,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亭、里等,当时的“有秩”或“有秩啬夫”都是有一定官品和俸禄的地方官。唐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变化,县成为联系国家与社会的最下层行政设置,七品县官亦相应演变为关乎民众实际生活的“父母官”。自此以降,中国县以下基层乡里的管理者身份由原来下层行政职官逐渐演变为一种民间职役,这种局面一直沿至明清。对此,中外学者在研究封建中晚期的中国社会时,都大体注意到这一实际。

明清时期,县以下的官方基层组织设置基本上是在宋元基础之上的发展。宋代在基层社会实行乡里制,县下设有乡、里、都保、保等不同层级的基层组织。元代沿宋之旧,所不同的是改里为都,即设置乡、都、村社等组织。迨至明清,中国地方社会的基层组织设置先后以里甲制、保甲制为中心,并存在粮长制等。各种基层组织存在时限长短不一,实施范围亦颇具差异,行使职能既各有不同又彼此参差。

明朝建立后,曾于洪武十四年“诏天下府州县编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粮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数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曰畸零”。( 正德《大明会典》卷21,《户部六·户口二·攒造黄册》)可见,明代推行的以人口为中心的里甲制度,旨在保证国家赋役的征发。里甲制原则上于一里之内设置十户里长户,“岁役里长一人”,名曰“见(现)年”,“十年而周,终而复始”,故曰“排年”。里长户之下,其余一百户为“甲首户”。( 关于甲首户学术界有认为一里之内只有十户甲首户;有认为一里之内有百户甲首户。栾成显先生对此曾做过专门考证,认为明代是把一切有能力征纳赋役的人户都编为甲首,甲首实为封建国家统治下的编户齐民。因此,每里里长户之外的百户均为甲首户。参见《明代黄册研究》第311-328页。)在这一制度下,里长、甲首主要负责“催征钱粮、勾摄公事”等民间正役,具体地说,其主要职役有“在官承符呼唤;出办上供物料,支应官府杂费;清勾军匠,根捕逃亡,押解罪犯。此外,在大造之年还负责攒造黄册,等等”。里甲正役一般采取黄册上的编排次序,按甲轮差,十年一周,循环应役。

由明及清,我国县以下的官方基层管理组织,大体经历了从普遍编制里甲,到广泛设置保甲的演变过程。其中,随着明代中后期里甲制度日趋衰落,保甲于明代已经推行,并于清代进一步推广。

3、黄册制度和鱼鳞图册制度

在里甲设置基础上,为了管理人口,征派赋役需要,而打造黄册。一般规定10年一造。造册主要项目包括人口和事产。其中分四柱式——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册首有图。基层以里为单位由里长造册,然后层层汇集到县府布政司。最后上报到户部。明代黄册收

在南京后湖(黄册名称我们教材认为是颜色所致,这只是表象,实际上,自古以来旧称人口册为黄籍)。明代中后期,由于人口增长和流动,民间土地买卖频繁,黄册大造流于形式,地方因循旧册而逐渐衰落。

明朝建立后,除了设置里甲组织以管理人口赋役外,还推行了鱼鳞图册制度,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因此,在都之下,亦相形存在两种建制系统:一为都图,以人户划分为主,属黄册里甲系统;一为都保,以地域划分为主,属鱼鳞图册系统。可见,宋元以来的都保亦为明代所沿用。显然,明代都保与宋元以来经理疆界而设置的都保是一脉相承的。到了明代万历清丈以后,里甲黄册和鱼鳞图册的字号已趋于一致,表明属于鱼鳞图册之都保区划逐渐废止,都图和都保随由分而合。

从鱼鳞图册的分类来说,其中有鱼鳞总图和鱼鳞分图。鱼鳞总图是以字号(千字文)为单位,标绘某一鱼鳞字号内所属各号田土位置的一种文书,其状极似鱼鳞。由于某一鱼鳞字号所属各号田土一般都有几千号,所以鱼鳞总图亦多分为若干张绘制,而装订成册。鱼鳞总图的名称有:摊佥册、摊佥总图、摊册、全图等等。而鱼鳞分图,则是按字号顺序排列,详载每号田土所属各项内容,诸如所属字号、都保(或都图)、业主姓名、土名、田土类别、四至、丈量弓步、税亩面积、分庄、佃户姓名等等。

关于洪武鱼鳞图册的研究中,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籍学者何炳棣先生多次发表论著,称“六百年来最为传统及当代史家称道的明初全国各地履亩丈量绘制的《鱼鳞图册》根本不是史实而是‘传奇’”。何氏还以“重要的‘内证’”特别举出了徽州的例子。认为徽州鱼鳞图册“显然不是根据当年实地勘丈而来的,因为府属方志根本从未提到明初曾举行过勘丈。徽州在同一年几个月时间内编就的鱼鳞图册一定是根据当地完备的原有土地档册照抄照描而编就的。”(何炳棣:《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序言,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5年版,第7页。此前,何氏曾于20世纪50年代著书《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见该书第6章,中译本三联书店2000年版);80年代又发表论文《南宋至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2、3期;后汇集成书《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在以上论著中均持此种观点)并声称其考证是“最多面,最缜密”的。但是,何氏在论著中并未举出多少有力的证据,其说法只是对史料的一种解释而已。特别是对有关洪武鱼鳞图册的文书档案,丝毫没有提及,未作任何考察,所下结论未免难以令人信服。

第三节 明代中后期的统治

一、明代中后期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明太祖、成祖父子二人都具有“马上天下”的雄才大略,皇权独揽,制度因皇权需要而革创,社会也相对安定。但从英宗正统以后,明朝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皇帝流于昏庸荒诞,内阁倾轧、宦官专权旋兴旋败,加上英宗复辟等事件,政局不稳,内外官吏大多被卷入政治斗争漩涡。官吏升迁多操纵于得势者手中,正直者收到排挤打压,干进者则党附朋比,而一般官吏也不得不仰承鼻息而求生存。吏治走向腐败。 (一)宦官专权

宦官是指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属的官员。秦西汉主要用阉人,也有少数未阉士人。东汉以后,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这样,宦官就专指被阉割“刑余内臣”。 秦汉以后,宦官活跃政治舞台屡屡发生。赵翼:“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那么明朝宦官势力是如何发展和专权的呢?

1、宦官势力形成和发展

洪武:是明初加强皇权的结果。朱元璋加强皇权,曾吸收历史教训,严防女后和宦官干政。在宫中悬挂训诫后妃不许问政的红牌,这一训令直到明末执行严格。同时朱元璋也在宫中刻有“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的铁牌,并规定:宦者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不得与政事,官秩不过四品,禁止宦者识字读书。宦官只能在宫中履守供洒扫、给使令的本分。后来建文帝即位也对宦官要求严格。

永乐:《明史》云:“明世宦官出使、监军、分镇,皆自永乐间始”。

宣宗:宣帝在宫中设立内书堂,此后,明初不许宦者识字禁令打破。造成宦者“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随着历史发展。原来宦官系统本隶属吏部管理。但明中期以后,宦官逐步独立出来,自己管理自己,自成系统,形成所谓“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最高指挥是十二监的第一监——司礼监。俨然成为独立于外廷,超然于国家纲纪的权力系统,不受外廷政府干预,只听命于皇帝,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机构”。宦官人数也从洪武初不足百人,到明末发展到10万人。

另外,明代中后期,尤其自宣宗以后,除了孝宗弘治,一代不如一代。皇帝不谙世事不说,但个个都会耽于淫乐,怠于政事。批红(批朱)本是皇帝对政事实行独裁重要方式,

现在,司礼监宦者掌握了“照阁票批朱”大权(又称批红),造成“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司礼监批红牵制内阁。司礼秉笔太监“口含天宪”,其权力“居内阁之上”。内阁大权旁落。

3、宦官的影响

有明一代,特别是明中后期,宦官自成体系,俨然政府中的政府。他们把手伸向四面八方,盘踞中央地方权力机构的大小山头。

(1)政治上,导致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尤其厂卫特务机关侦察控制之严,行侦察、监视、逮捕、刑狱之能事,加深了最高统治集团与臣僚及社会隔阂。阉党与内阁、东林党之争一直闹到明亡,甚至在南明弘光小朝廷上乃内斗不已。

(2)经济上,横征暴敛,社会经济收到摧残。宦官借管理皇庄、负责织造(负责南京、苏州、杭州等地)、管理市舶司、担任采办、矿监、税监等,查收经济,大肆勒索。 (3)军事上,太监监军,加速军队腐败,使边防削弱。太监监军直到明末。由此太监能操持军队。如英宗“土木之变”就是由司礼太监王振统军的结果。在王怂恿下,英宗亲率50万大军征瓦喇也先,最后被围,自相蹂躏,英宗被俘,史官为尊者讳而把不光彩的史件描写为:“邀留上驾”。崇祯时以10万太监守城,最后李自成入京,这支庞大的特种部队立即作鸟兽散。

实际上,宦官得势可以搞乱天下,但他们的命运完全依附和操纵在皇权肌体之上,控制于皇帝鼓掌之间。一旦皇帝发现走狗不走而要另换,或主子换来,或觉察到他们野心。皇帝一翻脸,一挥手,会立即从没有制度保障和没有社会基础的权力巅峰上跌得粉身碎骨。正如王世贞云:“即狼戾如王、刘,(皇帝)一颦而忧,再颦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刘谨千刀万剐,魏忠贤于崇祯上台被除,与魏忠贤狼狈为奸的客氏被鞭死扬灰。宦官专权祸根是皇权,是专制制度无法根除的积弊。明朝宦患之重反映了传统专制政治发展到了没落腐朽历史阶段。

参考书目:丁易:《明代特务政治》,中华书局2006年版;

王春瑜、杜婉言:《明朝宦官》,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余华青:《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二)嘉万年间的内阁纷争

在明朝中后期政局动荡的基本特点:当时政治舞台上有这样四股力量:皇帝与宦官;阁臣与九卿科道等文武百官。当前两者——皇帝和宦官合成一股力量时,后者便团结起来一致与其抗争。当无宦官之患时。皇帝与阁臣、阁臣与百官、甚至阁臣之间矛盾冲突不断。 正德皇帝荒唐头顶:正德很机灵。但自幼不愿读书。孝宗死时给他评价“好逸乐”。实际上,皇帝贪点玩。娱点乐是情有可原的。任何人都有娱乐之天性。利用视朝、听政、批答奏章之余放松一下无可厚非。而正德显然过份了。早在东宫作为太子时已经玩物丧志了。即位后愈演愈烈。尤其陪伴正德一起长大的刘谨等太监,引诱新皇帝尽情游乐,翻着花样尽心任性。趁机把持批红。

武宗正因为荒诞不经,耽迷淫乐,正德十六年武宗去世,病死时仅过而立之年。既无嫡子,亦无亲兄弟。临死前良心发现,把抛在一边的阁臣摆在重要位置。“天下重要事,与阁臣审处之”。复入内阁的杨廷和(68岁)、梁储(77岁)等趁机重振内阁。迎立朱厚璁。内阁大臣杨廷和拥戴武宗近支弟朱厚熜继承王位。改元嘉靖,是为世宗(时年15,在位45年)。明世宗鉴于正德宦官专权,也鉴于内阁大学士杨廷和拥戴之功,提高内阁在政治上地位,内阁大学士排位班次列入六部尚书之上。至此,内阁地位崇极,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由内阁首辅主持内阁,协助皇帝决定大政方针,草拟皇帝命令,实际上等于宰相。首辅之下为次辅、群辅,协助首辅掌管内阁。因此嘉靖年间,宦官专权有所遏制。明代内阁作为中央办事机构,在皇帝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后由初时的“侍左右,备顾问”的皇帝的个人助手,发展到后来的全国的政务中心并且一直为清代所沿袭,说明了当时的政权设置本身存在着这样一种需要。而且,内阁中无论是首辅,还是次辅、群辅,都是明代中央集权机器运转中的一个重要部件,他们在维护专制统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清代仍沿用此制,但自“军机处”成立之后,重要奏章改为奏折,此制遂废

但没有想到的是,新帝因为皇统问题与阁臣以及臣僚闹翻了。 1、“大礼议”之争

嘉靖皇帝朱厚熜虽然都是宗藩。但相对于洪武以来而言,已经过去了一个半世纪了,皇室血脉愈来愈淡。他是在特殊情况下拥戴即位的,心里有一个难以言表的症结,就是唯恐自己旁门左道登上皇位遭到臣僚轻视。这一复杂的内心世界,终由一件事件而外化——“大礼议”(议大礼)。嘉靖要求奉其父为“皇考”,而主持外廷的杨廷和等要求嘉靖以入嗣身份尊奉弘治为皇考,尊其父为皇考叔。双方各不相让,最后嘉靖在张璁等支持下,得以

如愿。杨廷和等罢归。

这场大礼议,受到下狱、廷杖达数百人,甚至有十七人被杖死。而顺着嘉靖意图,强奸民意的张璁等成为新贵。大礼议结果,正直官员受到摧折,邪佞阿谀者得势,培养了歪风,败坏了吏治。“大礼议”之争揭开了明代中期内阁纷争的序幕。此后张璁进入内阁并当上首辅。接下来,朝臣不断激烈争夺首辅位置,内阁纷争和树立朋党恶习形成,一段时间,内阁纷争使得臣僚养成了高度政治警觉,在内阁首辅一批批轮换中,臣僚们为着政治轴心变动而更多考虑如何不站错队的问题。嘉靖朝吏治败坏的第二个直接原因,是世宗前期尚可,但后来好道教。信用方士,妄求长生不老,欲成神仙,甚至不住宫中,而住在别馆里。日日祷告祭祀,诏道士入京,封为真人。自嘉靖十三年开始,他基本上不再视朝了。他喜好青词——写在青藤纸上的祷词,焚烧祭天。凡进青词当意者便邀入内阁。因此,嘉靖一代,正直臣僚日少,奸佞日多,也造成内阁倾轧原因之一。

2、党争

万历中期以后,神宗长期不理朝政,二十余年深居简出,“付万事于不理”。国家机器处于半停顿状态,朝臣罢免与致仕多为增补,国家主要官僚机构缺员严重,万历末,内阁只剩下方从哲一人,首辅成了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由于内阁长期倾轧,政坛浮沉,变幻多端。万历后期,朝中出现许多党派。政坛上出现了“浙党”和“东林党”之争。 浙党(包括浙、齐、楚等)指万历中后期掌握内阁大权的浙江人方从哲等,他们利用内阁权力,排斥异己而被称。

东林党。与此同时,江南无锡人吏部郎中顾宪成等不满内阁结朋树党而予以反对,后于万历二十二年因反对神宗立嗣问题而被排斥罢官回无锡原籍。遂修南宋杨时讲学的东林书院,与原任中央臣僚,失官归隐的高攀龙、钱一本等讲学于无锡东林书院。一时政治上郁郁不得志者云集,从而形成一股政治势力。他们类似于东汉官僚士大夫,相互标榜,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与浙党不和者纷纷加入,遥相呼应。时称东林党。他们在讲学之余议论朝政,其对联云: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东林党与浙党势不两立。他们斗争主要集中在“卫国本”、“梃击案”之上。

“卫国本”即万历皇帝因立太子而引发的统治集团内部斗争。

梃击案:但围绕卫国本问题的余波涟涟。梃击案是万历四十三事,当时,有一个名张差的人手持木棍闯入太子常洛住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被捕后供称系郑贵妃手下太监授意。时人尤其东林党人怀疑郑贵妃欲谋杀太子。因此,这一闹剧无论是年老的万历皇帝、太子常洛,还是以阁臣方从哲为首的浙党,都主张速速结案。给张差以“疯癫”原因搪塞,杀张差和授意太监了案。但东林党人觉得事态严重,应该重新会审,挖掘幕后元凶。双方有一次闹得不可开交,矛盾进一步激化。

实际上,东林党和浙党之争虽然属于朋党门户之争,但东林党主要骨干主要来自当时明代经济发达的江南三吴地区。反映了在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影响下,出现的新兴的政治集团。他们主张反对矿监、税监掠夺和横征暴敛,主张开放言路,实行改良,主张反对宦官,主张为民请命。早期东林党相对而言有一定正义感和要求社会改革的愿望。只是他们政治主张往往与党争联系在一起,到了后期,朋党门户的利益逐渐掩盖了他们社会正义感和政治改革愿望。这种党争一直闹到明亡乃至南明小朝廷。

梁启超:“当他们吵得乌烟瘴气时,张献忠、李自成已经把杀人刀磨得飞快,准备把千千万万人砍头破肚;满洲人已经把许多降将收了过去,准备看风头捡便宜货入主中原,结果几十年门户党派之争闹到明朝亡了一齐拉到。”

(三)明末阉党之患

明朝宦官专权屡屡出现,廷臣和宦官之间的斗争在明代有几次高峰,但最终多以宦党取胜。如明武宗正德年间。刘谨、马永成、谷大用、高凤、罗祥、魏彬、丘聚、张永等“八虎”。 正德荒嬉,宦官投其所好,“日导帝游戏”,或击球走马,放鹰逐犬,导万乘之尊与外人交易,淫乐夜以继日。朝政日非,廷臣刘健、谢迁、韩文、李梦阳、张瀚、王守仁等或被罢官,或被左谪。

最为剧烈的一次是明熹宗时期,魏忠贤阉党与东林党之间的较量。光宗朱常洛即位就闹大病,不到一个月就呜呼哀哉了(光宗病重,司礼监秉笔兼管御药房太监崔文昇下泻药,病益重。后朝臣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药,吃第一丸好转,吃第二丸即毙命。当时有人怀疑亦系郑贵妃指使者,又引发了争论。相关人受到遣发。是为“红丸案”)。在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拥立下,长子朱由校即位,即明熹宗,年号天启。东林党人暂时得势。

熹宗即位年少,与暂时得势的东林党人形成对立面的阉党势力很快形成。熹宗年幼丧母,由乳母客氏抚养长大。客氏与宦官魏忠贤关系密切。

光宗常洛死后,郑氏所选给光宗的宠妾李选侍待在乾清宫不走,企图与宦官魏忠贤勾结,通过控制皇长子朱由校来把持朝政。于是杨涟、左光斗等拥入乾清宫,先抢出皇长子呼万岁,然后力请李选侍离开乾清宫。李选侍被迫移宫。朱由校即位——这就是“移宫案”(与以上梃击案、红丸案合称“三大案”)。三大案都是宫廷事件,并成为党争的原因和题目。齐、楚、浙党借此作翻案文章,以攻击东林党人。

熹宗年少,外廷又党争不断。于是特别信任魏忠贤和客氏,魏忠贤很快笼络浙党等,于是自嘉靖以来一度衰微的宦官势力重新抬头。一场阉党和东林党之间的斗争又揭开了。 魏忠贤势力巩固后,天启四年罢黜东林党骨干数十人,天启五年,魏忠贤兴大狱,捕杀杨涟、左光斗等六人,次年又捕杀高攀龙、周起元等七人。其他东林党人或自杀、或遭禁锢、或被流放,几乎无幸免者。

当然,东林党不会就此灰飞烟灭,作为一派政治势力,自然有它的社会基础。崇祯一上台,来了一场逆案。责令魏忠贤自杀,并发布诏书,定逆案。分阉党七等,重者死,轻者终身不加任用。诏用东林。但此后,东林党人因屡遭杀逐际遇,势力衰微。明末在太仓张溥等组织下,江南士大夫继东林遗风,组织团体,主张改良。他们合并江南文社,标榜复兴古学——称复社。

二、张居正改革 (一)背景 1、土地集中

明代中期以来,土地兼并以及由此带来的土地集中问题日益显露。首先,是皇室占据土地,称为皇庄。皇庄风气大开是在宪宗成化之后。其次,诸王、宗藩、勋戚占有庄田,由于其人数之多,占田数量惊人。第三,权臣和宦官也大肆抢掠土地。第四,明清时期地方一般地主、缙绅地主又是基层直接兼并者。

2、南倭北虏

内忧连着外患。所谓“南倭北虏”是指明代面临的北部蒙古和沿海倭寇的威胁而带来

严重的边防危机。于嘉靖年间,北虏南倭都达到高潮。

明朝退去,蒙古虽然北退,在北部大漠建立了北元政权。虽然北元内部矛盾重重,分裂动荡不断,但仍不断伺机南下,是明朝统治的一大外患。明朝北部边陲设防一度是整个军事设防重点。一度设置了九边。派重兵把守。正统间,瓦剌也先南下,曾虏走英宗——土木之变。

此后,瓦剌衰落,而鞑靼部又强盛并在达延汗(即明朝称“小王子”)统一了蒙古各部,势力大增,不断南下。嘉靖中期,小王子孙子俺答汗多次举兵南下,一度长驱直入,兵临北京。当时权臣严嵩因疏忽军事防范,束手无策,任凭俺答汗在北京城外肆意抢掠——史称“庚戌之变”。

而在南方,倭寇在东南沿海侵扰,也于嘉靖年间危机达到高峰。

3、财政匮乏

财政负担增加。国家税收萎缩,黄册、鱼鳞图册形同虚设。依靠国家负担的官员是明初4-8倍;宦官队伍庞大;宗藩数量翻番,禄米占国家田赋三分之一。军费增加。吏治败坏。嘉靖、隆庆年间,明朝财政运转困难重重。嘉靖以来,统治阶级内部已经有人从局部方面已提出了改革主张。最终酝酿成为万历间张居正的一场自上而下的统治阶级的政治改革。

4、张居正其人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明朝著名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历嘉、隆、万三朝。他自小才智过人,12岁成秀才,16岁中举,23岁就中进士,从此走上当官的道路,隆庆间,高拱为内阁首辅时,张已是内阁大学士。万历初年担任内阁首辅。

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神宗即位,张居正在明神宗登基前,已经为帝师,并在万历皇帝登基后,成为首辅大臣。张居正独掌大权十年,显示了杰出的政治才能。他以诸葛亮为榜样,辅佐幼主。可谓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他执政期间,进行了历史上有名的张居正改革。

(二)内容 1、政治上:

自洪武废相,形成了国家制度和体制一个体系性弊端,即缺乏一个行政中枢来有效管理庞大官僚系统。国家行政依赖于君主个人素质和勤政与否。分权原则所加强的集权导致官僚系统内部彼此相互制约同时彼此有相互倾轧。并且一旦皇帝昏庸疏政怠政还容易为宦官把权。虽然有内阁处于皇帝百官之间,但其主要职能是草拟诏令,对行政系统无实际管理权力。政局动荡,吏治败坏。

为整顿吏治,张居正推行“考成法”。即综合考核官僚行政效率的制度。规定:(1)加强内阁行政职责和监察职责。提高六科监察效能。六科本是明初设置的监察六部机关,但已经废弛不张了。张居正重新恢复六科职权并加以健全,以六科督促六部,以六部督促诸司和地方官。最后内阁直接控制六科。从而内阁通过六科直接掌握各级官吏的监察督促大权的考成行政系统和制度建立起来。(2)制度和系统建立后,内阁对六部、都察院等具体行政衙门实行随事考试和稽察。对每一件奏章都要核实落实效果后才能注销。通过严格考成,“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 使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吏治败坏局面得以扭转。(3)裁撤冗官、庸官。总计裁撤达十分二三。

2、军事上:明中叶的外患,主要是北方的蒙古贵族和东南沿海的倭寇。张居正在军事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调整和北方蒙古族的关系,他竭力整饬边防,力主自治图强。重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得力将领在边境“积钱谷,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积极练兵备战,重修边防要塞,既节省了庞大的军费开支,又达到了在边境加强防御力量的目的。在东南沿海地区分段设塞,修整兵船,严申海禁政策,禁止民间船从事海上贸易,在张居正当权的万历初年,基本上肃清了多年的边患,巩固了国防。

3、经济上——清丈和“一条鞭法”

张居正执政时,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如隆庆五年(1571年)税收总计250万两,而支出竟达400多万两,财政严重亏损。面对这一状况,张居正认为,开发财源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根本,要挽救财政危机,必须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着手,进行整顿。

节流:张居正任首辅以后,在节流方面非常注意,他一方面裁汰冗官冗费,同时对皇室的费用,据理力争,尽量控制。

开源:(1)兴修水利,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筑堤300多里,堵塞决口130多处,用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办法,使河道畅通,解决了多年水患,是多年弃地变为可耕之田。

(2)清丈全国土地。因为明代赋役法以黄册为准,国家财政主要是田赋和丁役。明初全国纳税土地共有八百五十万顷,由于剧烈的土地兼并,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他们都千方百计逃避国家赋税,以致出现“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摊派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明史记事本末》卷61)的状况,到了孝宗弘治年间,全国纳税土地竟只有四百二十万顷。国家财源面临枯竭的危险。于是,张居正令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责成官吏追缴欠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不法的豪强权贵。经过3年土地丈量,到万历九年(1587)土地丈量基本完成。查得天下土田七百余万顷,比弘治时超出三百万顷。这是一个惊人的成绩。

(3)实行“一条鞭法”。

明中叶以来,赋役改革的尝试已在一些局部地区进行。嘉靖九年,十年(1530-1531年)之间,大学士桂萼等人提出了“一条鞭法”,并在宁国府、徽州府一带实行。(嘉靖《徽州府制》卷8《食货志》)嘉靖后期,江南、江西、山东都在进行一条鞭法的改革尝试。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下令在全国推广从嘉靖以来在某些地区试行并取得成效的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内容、概括起来有四点:

(1) 田赋折银征收 (2) 徭役折银上纳 (3) 赋、役银合并征收

(4) 赋、役银由地方官府直接征收,再由官府用银雇人应役,改变了过去由粮长、里长征收赋役的办法。

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出现了摊丁入亩和赋役货币化的趋向。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对历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

第一, 对加强封建政权起了一定的作用,使阶级矛盾相对缓和,改变了嘉靖以来赋役严重不均的状况。使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和好转,到万历十年(1582年)太仓粟可支十年,国库积金近四百余万两。《明史记事本末》卷61

第二, 它统一了赋役,简化了征收项目和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漏税和官吏贪污的弊端,有利于贫苦农民负担的减轻。

第三, 原先的按丁派役改为按人丁和田粮两者摊派,使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为城镇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原来,徭役由人丁负担,现在改为按人丁和田粮两者摊派。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摊派的比例也不同,有的以田为主,以丁为助;有的以丁为主,以田为辅。有的全部摊入田亩。可以说,徭役摊入田亩

趋势是一致的)

第四, 赋役征银,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反转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虽然“一条鞭法”的实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一条鞭法”的负面影响:第一,它规定一条鞭法的赋役额以原来数额为准,这就将嘉靖以来的各种加派合法化了,百姓负担依然很重;第二,赋役折银,但在商品经济不发达地区,却无银可纳。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多遭受高利贷和商业资本的剥削农民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布帛粮食,官府要求农民纳银,农民只好把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商人乘机压价盘剥,这便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综上所述,张居正改革,是明朝封建统治者,为了挽救明中叶以后积弱积贫的统治危机而进行的一场改良活动。这场改革促进了社会的安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缓和了阶级矛盾。因而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张居正的改革发生在封建社会的后期,从整个明王朝来看说,已处于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这种总趋势是任何人无法改变的。腐朽的生产关系,决定了张居正改革不可能取得进一步的成效。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逝,在他尸骨未寒之时,便遭到顽固派的肆意攻击,而神宗也早已耿耿于张居正的震主之威,于是下诏尽削张居正官职,追夺以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差点剖棺戮尸。张居正的家产被抄,家属饿死者竟达十余人,他的弟弟、儿子也被流放。张居正为国家赢得了富强,没想到为自己带来了祸殃,他的这种命运非常让人同情。

海瑞曾说张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国榷》卷71)事实正是这样。惟其如此,他才是值得肯定的地主阶级政治家。由于他的改革着眼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因而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损害了大地主、大官僚的眼前利益,这就必然遭到他们的反对,同时他的改革在某些方面又同至高无上的皇权发生了矛盾,也必然会招来不测之祸。这一切决定了张居正改革最终必将陷于失败,这是张居正的悲剧所在,也是封建社会后期一切改革家的悲剧所在。张居正死,使得以后的内阁首辅因风尘之警而明哲保身。此后,明朝吏治难见干臣。

三、明代中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 (一)农业方面:

(1)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手段没有明显改观,但是粮食耕作精耕细作程度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与此有关。农业商品化趋向日益明显。

(2)耕地面积扩大。在单位面积产量提高有限的情况下,主要增产的途径就是扩大耕地面积。随着平原地区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开垦越来越进入丘陵山区和边远地区。

(3)新作物传入。

 玉米:(又称番麦、西天麦、回回大麦、御麦、包谷、苞芦等)。原产美洲,受惠于哥

伦布发现新大陆,东西半球贯通。同时也带来一个信息,世界经济联系在日趋发生和加强。玉米适应性强,食之耐饥,易于栽种。特别适宜于山区种植。嘉靖间从中亚传入。后在南方推广。玉米传入影响:于此后中国人口增长有因果关系(我国自西汉末平帝时有确切人口统计五千六百万,此后高峰一直在五六千万左右。明代中后期,有学者研究认为人口已经过亿,到清代更是增长迅速,道光间达到4亿多)。提高了更多空间资源和可依赖食物。也促使中国新的土地开发——即向山区进军。为人口以及移民向山区流动提供了可能。

 番薯:(又名甘薯、红薯、地瓜等),亦原产美洲墨西哥、哥伦比亚一带。15-16世纪,

葡萄牙和西班牙人把它带到东南亚印尼、安南、菲律宾一带。万历前后又从吕宋、安南传入福建和广东。耐旱高产,每亩达数千斤,“不与五谷争地”,很快因具有救荒作用而推广开来。

 花生:原产南美洲,据说是葡萄牙人东来传种于广东、福建、浙江沿海,后向内地传

播。

 烟草:万历间由吕宋传入福建、广东。最早被认为有御寒避邪效用而由海商携种。很

快推广,其传播快。明朝后期已经遍布全国各地。雍正、乾隆之际,遍及广东、江南、山东、直隶、湖广、陕西、甘肃各地。 (4)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

 棉花(木棉):它也是引入作物。宋元已经种植。明代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棉花遍布天

下,其利用程度超过了丝麻。

 桑树:明代在朝廷鼓励下,各地大量种植。明代中后期,江南嘉、湖、苏、杭成为全

国著名产桑区。

 茶叶:在南方、西南山区成为重要经济作物。

以上作物种植在明代出现区域分工,很多产品或次加工品成为重要商品和出口品。 棉花“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松江二百万亩耕地“大半植

棉”,是当时主要的产棉区。福建、广东广种甘蔗。湖州地宜蚕桑,种桑养蚕者“在在有之”。其他如茶叶、马兰草、漆等经济作物和油料作物,种植面积都有所扩大,产量有所提高。

(二)手工业

明朝继承元代匠籍制度,把有技艺的工匠编为匠户,设立同于军户、灶户、民户一般的专门户籍。匠户之役世袭永充。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明政府改变了对工匠的剥削方式。1485年(成化二十一年),工部奏准,轮班匠不愿当班者,听其出银代役。嘉靖间,明政府下令,班匠一律以银代役,称“匠班银”。明代中期出现工匠可以纳银代役。工匠人身隶属和依附逐渐减轻,这加快了官营手工业向民营手工业转变,促使手工业行业拓展,促使手工生产商品化趋向。

官营手工业主要行业有丝织业、矿业、陶瓷业、造船业等。丝绸、瓷器的出口,在明清两朝为中国赚来大量的白银。“白银货币化” 是明清商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现象

明代以后,民间手工业的生产已开始脱离农家副业的性质,而向着工场手工业的道路前进,并在生产系统上逐渐组成为一个有机的构成。如松江的棉布、苏州的丝织、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等,不仅规模大、质量精,而且逐渐发展出一些专业的城镇、专业的乡村。

(三)商业经济的活跃

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活跃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变化是广泛而深刻的。具体体现于:

1、经济区域分工:“江浙熟,天下足”——“湖广熟,天下足”。

农耕技术精细化,高产地区扩大。农业经济作物推广,缩小了粮食种植面积。农业生产出现区域性分工。如“苏湖熟,天下足”到“湖广熟,天下足”的出现即是体现。从而区域之间分工。中国的工业原料生产与粮食生产分工逐渐明显,出现有些地区专种经济作物,而另一些地区则以粮食生产为主,因而各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不仅有消费品的交流,也有工业原料的交流。带来农产品商品化。如湖广的稻米要送往缺粮的江浙一带。松江地区的棉织业,其棉花更多地来自山东、河南地区。这样,这些被出卖的棉花、粮食等农产品就成为商品。

2、明初,官营手工业作坊占据重要的地位,而官府手工业品一般并不投入市场。原料也大都来自赋税征收。但纳银代役,匠户隶属关系日趋松弛,许多可以不再服封建劳役,

使手工业者有了更多的时间,极大地刺激了他们生产的积极性,其技术和产品更多地投入了市场。因此,官府手工业衰落下去,民间手工业却有了显著的发展,促使官营手工业逐步向民营手工业的转化。加上明代农业经济作物的推广,为家庭副业和手工业提供了原料。由此带来明代中后期以后,手工业行业拓展和社会分工扩大,促使手工业生产商品化。如,有些地区,纺织业已不是作为副业,而成为农家的主业。如,松江地区所产棉布“衣被天下”。江南地区的丝织业发达,一些地区丝织业与原料生产业分化,丝织品与原料都成为了商品。如,湖州城内已出现机户,机户是专以机织为主的手工业者,他们从农民手中买进蚕丝,织成丝织品卖给商人,商人再行销四方。由此可见,家庭手工业产品此时已不再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而成为商品。

3、 国内市场的变化

明清商品经济发展的突出体现是:在发展、分工、流通中,形成了比较发达的国内市场。(1)在农村和城市中以集市为基本形式的初级市场有了进一步发展;(2)在商品经济发达区域(如江南)相继出现了集镇,并成为当地产品集散、交换中心;(3)国内区域之间的限制突破,区域联系加强,全国性市场发展。(4)在此基础上,形成重要的交通沿线和网络,沿交通重要商线形成众多商业城市,连接着产销地,成为相对高级的商品交流和集散中心。从一些商业路程图记看,运河沿线、长江沿线、黄河沿线、沿海等全国范围内的水陆交通网络基本完善,促进了商品流通和商品经济发展。 4、 商业资本的活跃

明代后期,国内市场形成,由于商人数量的增多,在全国兴起了各种商帮,从事转运,贩卖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活动,商人中多数是中、小商人,但资本至百万两的大商人也有不少。当时商人分为南北两大系统,分别以徽商和晋商为代表。重点提一下徽商研究现状。

5、 用银的普遍

随着工商业的发达,银代替了钱钞,成为市场上的主要流通货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新现象:某些地区一小部分雇佣工人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也开始以白银计价,这说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向资本主义萌芽转化。

6、市民阶层出现

明代中期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化速度加剧,随之而来的则是农村人口向城市

的流动,以及人们闲暇时间的增多。明清时代的中国社会里,已经出现有相当数量的市民阶级。

(四)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一方面必须有较大的作坊主或商人,即拥有较多资金积累的最早资本家。另一方面,也要有和生产资料脱离,并在人身上有比较自由的雇佣劳动者,即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工人。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发生了。明代中后期,在江南丝绵纺织业中就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只发生在少数地区少数行业,并且还带着明显的封建烙印。如,苏州的丝织业机户,仍“名隶官籍”,受封建政府重税的勒索。资本主义萌芽增长的速度是很缓慢的,这是因为它既受到了封建国家的控制和摧残,又受到农业与手工业牢固结合的小农经济的包围。因而对当时社会还不能起到重大的影响,更不能改变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性质。不过,我们应当看到,资本主义萌芽一旦出现,就是在中国的地平线上升起了未来新社会的曙光,如果没有外来资本主义的侵略,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

(五)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是五十年代以后,中国史学研究领域里最为人们所重视的课题之一。侯外庐先生在其所著〈中国近代学术思想史〉(后修订,人民出版社以〈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出版)就清初学术思想的反映,曾提出明清之际出现了“城市平民反对派”及“异端思想”。1954年出版的尚钺主编〈中国历史纲要〉更明确提出明代中国社会已有资本主义生产因素的萌芽存在。1955年,关于〈红楼梦〉时代背景的讨论,许多文章涉及了资本主义萌芽问题,随后引起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讨论焦点主要有三个:

第一,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时间

唐朝论、南宋论、元朝论、清朝论等,但绝大多数人认为是在明代嘉靖到万历年间,即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初。 第二,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程度

看法很多,(1)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可以动摇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使封建社会开始解体。

(2)资本主义萌芽是微弱的,只是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对封建经济起一定的分解作用,但没有达到足以摇撼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程度,只能说是逐步促使封建经济走向解体。 第三,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因素

有几种看法: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根本原因;封建专制的统治妨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有人也从封建行会制度、闭关政策等方面探讨该问题。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研究是史学界重点讨论的五大问题之一。50年代以来,学术界发表了数以百计的论文,出版了多部论文集和专著,对该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考察和热烈的讨论。主要论文集和论著有:《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三联书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续编》(三联书店)、《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人民出版社)等。

关于资本注意萌芽问题讨论现在看来,有西方中心论之嫌。是将西方近代资本主义作为参考答案,而探讨为什么我们没有出现西方发展的路子。具体在明清总论中已经介绍了黄宗智、彭慕兰的研究。

实际上,明代资本主义萌芽始终处于所谓的萌芽状态。原因有多方面:

 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的顽固结合基础上的“超稳定”生产方式仍占主流。所谓的,

萌芽只出现于某些地区和行业。

 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促使资本回归封建土地经营。

 城市是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坚强堡垒。封建专制国家机器强大,通过科举吸纳各

阶层人士参与政权。用不着与市民结盟。王权也就无意于促进商品经济大规模发展,反而对其百般盘剥。如明代矿监、税监。而同时期西欧王权为打击封建割据势力,必须赢得具有独立社会地位市民的支持。王权为与市民结盟,而采取措施促进统一市场建立,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中国没有真正的市民社会。  人口急剧增长压力。  封建国家政策阻碍。  对外闭关锁国。

 诸子均分制(日本、韩国、西欧都是长子继承制)。

第四节 明朝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

一、明朝的民族关系 (一)蒙古 1、蒙古三部

退居塞北的元朝残余势力仍拥有相当的实力,“引功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驮马牛羊,尚全而有也。”(《明史记事本末》卷10《故元遗兵》)他们不时南下骚扰,对明朝的统治是个很大的威胁。

蒙古随着明政府的征讨,加上内部矛盾和混乱,逐渐分裂为鞑靼(北部)、瓦剌(西北)、兀良哈(东北)三大部。三部中,以兀良哈最弱而内俘明朝,明初由镇守大宁的宁王朱权统辖。而瓦剌、鞑靼二部势力强大,除了它们彼此间相互攻掠外,又迭次南侵明朝边境。

朱元璋建立明朝,蒙古贵族北退草原建立北元政权,仍然拥有极大势力,时刻伺机卷土重来。此后,蒙古诸部成为明朝政府最关注的边防问题。明初洪武、永乐多次征讨。洪武派诸王如朱棣、朱木冈(晋王)等周边。永乐迁都北京,甚至五次亲征(主要是鞑靼,这是瓦剌弱,与鞑靼征战处于劣势而与明朝修好),最后朱棣死于征途。朱棣北征,迫使鞑靼北走。

2、土木堡之变

宣德间,瓦剌强大,首领也先,统一了蒙古各部。控制了西起中亚,东到朝鲜,北接西北利亚,南临明朝北部边陲。形成了元朝灭亡后一个最大的蒙古汗国规模。实际上,蒙古同于倭寇,且与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一样,因为物质财富单一,同农耕区客观贸易需求一直存在。主要用马匹换取金银、绢帛、棉布、铁器等。为了这种有无相济,或战争,或互市。明朝宣德以后,北边采取消极防御措施。即以连买带送的优惠措施笼络也先。瓦剌也按照规定派贡使不断来明,明朝礼部按照来使给予赏赉。

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以明朝限制贡使人数、减少赏赐为借口,率军大举内犯兵分四路。宦官王振挟英宗仓促亲征。结果遭到也先围攻,50万大军溃败,王振死,英宗也作了俘虏,史称“土木之变”,从此揭开了明朝中后期“北虏”问题。

也先乘胜进围北京,明朝另立祁钰(景帝),尊英宗为太上皇,并在主战派于谦组织下,

展开了英勇得北京保卫战,击退了瓦剌。

但是,也先内部有一股议和力量,不满也先的攻掠。内部出现分歧。加上南下又遭到于谦抵抗,草原所有单一,元朝统治了中原近百年,蒙古人离不开南方各种物品。必须得与明朝通贡互市。于是景泰元年,英宗又被送回北京。英宗回来后,软禁于南宫,其“太上皇身份”不尴不尬。

1457年正月,在景宗病重时,宦官曹吉祥等组织发动政变,率军攻入软禁英宗的南宫,明英宗通过“南宫复辟”重新复位,烛影斧声,废黜景泰帝,于谦等惨遭杀害。英宗重新登位,是为天顺——南宫之变、南宫复辟、夺门之变。

3、庚戌之变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六月,蒙古俺答汗率兵进犯大同,大同总兵仇鸾重金贿赂俺答,请求勿攻大同,移攻他处,把兵峰指向了别处。八月,俺答遂直逼北京。“大掠村落居民,焚烧庐舍,火日夜不绝”。(《明史记事本末卷59》)当时守卫北京的军队,“仅四五万,老弱半之”,急调地方军队进京支援,但这些军队并没有起到实际的效果,因为首辅严嵩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不顾国家安危,认为俺答不过是入关劫掠,“饱将自去,惟坚壁为上策”,暗示将官不要轻举妄动。世宗也准备用“皮币珠玉”去贿赂俺答,乞求其退兵。这样,明朝政府任凭俺答的军队在北京城外抢掠达八天之久,满载而去。因为这年是庚戌年,故历史上称这次事件为“庚戌之变”。暴露了明朝统治集团的腐朽。终嘉靖之世,俺答部的侵扰一直是明朝北边的一大祸害,习惯与嘉靖南方倭寇问题合称为“南倭北虏”。

4、隆庆和议

隆庆间,在高拱、张居正主张下,明与蒙古议和通好,北边暂时获得安宁。

主张与蒙古和好在嘉靖朝已经开始了。到了隆庆朝,高拱、张居正就极力主张“外示羁縻”,推行这一这政策。

(二)改土归流

元朝对西南少数民族采取“土司”政策,任命当地少数民族上层人物为土官,进行统治。明朝仍之。当时这些土官狭隘性、割据性严重,明朝政府在一些条件成熟地区(如贵

州)采取撤销土司,改设流官,实行“改土归流”。尽管改土归流取得了部分成果,并遭到普遍反抗,但这一政策奠定了清代进一步改土归流的基础。

(三)奴儿干都司与女真兴起

明朝初年,东北地区主要居住的是女真族,女真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洪武间,在肃清东北元朝势力基础上,设立辽东都指挥使司。永乐间,改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简称奴儿干都司,奴儿干位于黑龙江口特林)。都司下设立卫所。其成为明政府管理东北的的一个行政、军事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明代自永乐到宣德,宦官先后多次巡视奴儿干都司。尤其是宦官奉承朱棣旨意,在特林修建了一座永宁寺,并在寺旁先后树立了两个碑——“敕修永宁寺记”(1413年)、“重建永宁寺记”(1433年)。碑文刻写汉文、女真、蒙古、藏文四种文字。这两座石碑碑文记录了永乐间创建奴儿干都司的经过。这两座石碑原址巍然屹立达500年之久,是明朝政府实际管辖黑龙江流域的历史见证。光绪三十年,这两座石碑碑俄国人移到了海参崴博物馆。

奴儿干都司所统辖的卫所中有“建州三卫”(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代明而起的清朝政权就是由“建州三卫”发展而来。

二、中外交往

1、明朝的海禁和明初的朝贡贸易

传统社会中国始终先进于西方,汤因比通过对世界文明作比较研究,提出“文明发展有其内在盛衰周期规律的制约”。而传统中国似乎不受这一“周期规律制约”, 中国长期处于“西方不亮东方亮”的格局中,中国的手工产品瓷器、丝绸、布匹、铁器等以其发达和实用,使西方世界一直幻想东方富庶,俨然当作“手工工场发达地”。明代一位中亚来华使客云:“中国法律和制度发达,世界上除了中国之外,谁也不会表现出那样一种井井有条的秩序来”。受相对封闭自然环境影响,受农耕文明占主导的生产方式制约,中国传统社会的海洋意识远远落后于陆地意识。地大物博、文明发达而产生的“天朝自大”感,使人们习惯于站在陆地看海边。但随着唐宋我国经济文化中心南移,也随着外部世界的发展和联系加强。从张骞通西域到郑和下西洋,客观上反映了中国再也不能孤立于世界联系加强的格局

之外,应该站在海洋看陆地。嘉靖间的倭患预示着一个“海洋时代”到来。明代中后期,西方传教士来华,以往西客来华主要是陆路,现在却源源不断来自海上。地理大发现、新航路开辟、世界市场——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市场,都反映世界联系加强,这是一股潮流,不能预流,甚至逆潮流,意味着被边缘化,意味着“沉舟侧畔千帆过”。大海能把传教士送到中国,也必然能把商船和炮舰送到中国。但是,明清一脉相承的海禁和锁国,其影响是深刻的。

海禁政策始于明朝,有明一代虽屡次张驰,然却贯彻始终,未曾废除。明洪武年间,为了防御逃到海上的政敌张士诚、方国珍部,也为了防御倭寇侵扰,明政府实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洪武规定:“片板不许下海”。 严禁沿海居民私自同海外诸国进行交流。永乐-成化间,海禁松弛,及至正德-嘉靖间,明王朝日趋衰落,倭寇日炽,千里海疆不胜荼毒,再加之统治者昏庸怠慢,明廷遂决定断绝海上交通,厉行海禁。到了隆庆初年,海禁一度开放。

同时,为了羁縻海外国家,明初实行朝贡贸易的对外政策。即贸易在官方严格管理和垄断下,设立“市舶司”管理。鼓励海外诸国和部族(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东南亚国家等)入明朝贡。这种合法的国营贸易、官方贸易采取“朝贡”形式,数年一次,规模受到官方限制。

2、郑和下西洋

西洋是指环北印度洋的南亚、东南、阿拉伯半岛、东北非等沿岸诸国。永乐年间(1405-1433),郑和奉命率领庞大船队先后七下西洋,经历了亚非三十多个国家,航迹达到南亚、东南亚、东非等地。。

郑和本姓马,名三保。出生于云南一个回教家庭。明初朱元璋平云南,郑和被阉割收入宫中做了太监。朱棣篡位立下军功而得以赏识,赐姓名郑和。做了永乐朝太监后,在永乐亲信著名和尚道衍(姚广孝)召引下郑和又成了佛门弟子。这种熟悉回教、佛教的身历,使得他比较熟悉西洋而被委以重任有关系。人们习惯称其三保太监。

航线大致:取刘家港为起点——首先达占城——暹罗湾(泰国旧称)——循马来半岛南下新加坡——绕苏门答腊及爪哇一周——经孟加拉湾——至恒河口——南至锡兰岛(斯里兰卡)——西至阿拉伯海,入波斯湾——沿东岸北行至底格里斯河口——循西岸南行至

亚丁湾——越亚丁湾入红海,北至麦加,循非洲东岸南行,至莫桑比克、马达加斯加——回航。

下西洋原因学界众说纷纭:(1)朱棣怀疑惠帝逃亡海外,想寻其行迹;(2)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3)因为中西通道被蒙古切断,只好另寻海道;(4)转移其篡位带来的影响,满足新贵奢侈需要;(5)对逃海的反抗力量安抚和镇压。

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条件:无论就当时中国统一富强所能提供的国力支持而言,还是造船技术而言,在当时世界上都是最成熟和强大的船队。

郑和下西洋,其航海装备先进,郑和旗舰宝船排水量达万吨,郑和的“宝船”,大的长44丈,宽8丈,船体用隔舱,即使一处触礁,船也不会沉没,船上有航海图,指南针等。自1405-1433年先后七下西洋,远航30余国。

下西洋达到了宣扬天朝威德,肃清海上通道目的。中国富强,朝贡给南洋、西洋各国带来的利益,使得各国对朝贡矛盾趋之若鹜。日本人纷至沓来,葡萄牙人也远道而至。同时,也推动了中外交往。永乐间,亚非国家使节来华平均一年达15次,很多国家甚至国王亲自组团来华。访问团少则几十、上百人,多者大千余人,扩大了中国在海外的影响。 实际上,郑和下西洋后,中国与海外贸易需求存在甚至增加,尤其南洋诸国文化落后,需要中国丝织品、铁器、瓷器、布匹,中国人对海外的香料、药物、珠宝等奢侈品需求日益增长。沿海私人贸易(走私)逐渐增长,甚至大量的沿海居民因此移居南洋。可惜明朝流寓海外华侨商人积累的资本因闭关锁国不能回国。原始积累及了解的外部世界信息不能转化的发展的因素。

2005年是郑和下西洋600年,召开了国际性学术会议。

3、南倭和抗倭

中国边患历来来自北方和西北,元朝以后才有了海上侵扰。原因在于中外各国发展,航海技术提高,国际间经济联系加强,世界各国碰撞增多,客观上,使自给自足经济受到初步挑战,必需依赖海外贸易,以所有易所无。为了排除贸易障碍,势必带来军事上冲突,明朝时期,日本与中国的冲突最剧烈。

(1)倭寇:是指日本内战失利的武士、浪人、商人有组织地以海盗形式对中国东南沿海实施抢掠。历史上称为“倭寇”。他始于明初,至嘉靖达到高潮。

日本同中国交流源远流长。倭寇之患是中日关系史上一个重要问题。明朝初期,日本先进入南北朝分裂。天皇被大权在握的幕府将军所控制,幕府以下的“大名”则割据一方,相互攻战。在战争众失利的南朝(西南部)的割据势力开始组织武士、浪人、商人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贸易,甚至抢劫,他们占据沿海小岛屿居住。形成倭患。洪武、永乐设防,并以海禁来抵御。加上方国珍、张士诚被朱元璋消灭后,一部分部属亡命海上,勾结岛倭。加剧了倭寇复杂性。

到了15世纪,日本进入战国时代。藩侯林立,混战不休。日本岛国资源短缺,在传统运行机制遭到破坏后,其唯一办法是向外发展。复杂的日本格局促使日本各诸侯割据势力争相与中国通商。倭患升级。明朝一度把与日本朝贡的市舶司罢除,封锁海岸,实行海禁,断绝与日本朝贡往来。这一措施不仅未能减轻倭寇骚扰,而且遭到富商大贾、一般贫民(以对外贸易维持生计)的反对。因此,它不能真正解决倭患问题。官方联系没有了,日本贸易要求还存在,便求助于沿海商人,倭寇形式开始体现为日本与中国沿海豪族巨商相互勾结。占领岛屿,组织军事力量。当时“真倭”不过十之二三,而内地从倭者十之六七,倭寇中很多贼首是中国人,他们熟悉情况。尤其在嘉靖间,倭寇在沿海肆行抢劫,倭患迅速蔓延至东南数省。甚至在嘉靖三十二年,“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进犯内地,杀掠不已。

海商问题——东南沿海的福建广东等地由于海洋环境,自古以来先民依仗舟船,食水产,赖海为生。历史上瓯越、闽越乃至吴越民族都生活在海洋环境中。随着宋以降经济中心南移,渔业、养殖、造船、制盐、海上贸易于宋元已经得到很快发展。

传统习惯维持农耕经济的政府面对这种新型带有外向性经济和贸易,以及沿海复杂形势显得猝不及防。没有拿出合理的贸易政策和措施适应这种客观需求。明清采取海禁、朝贡贸易、设立有限的市舶司管理。垄断海上贸易。显然不能适应社会实际。政府在这种时候更是施行严厉的海禁,且把海商置于政府的对立面。这种给予海商的定位使得海商被逼到官府的对立面上,所以,海商的\"亦商亦盗\"的特征便显示出来。

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各阶层投身于违法的海上贸易已成为东南沿海地区的一种风气。东南沿海地区\"相率入海\"者规模很大。顾炎武曾说:\"滨海之民,惟利是视,走死地如鹜,往往至岛外瓯脱之地”。 加上官僚阶层不仅作为私人海上贸易的参加者,更作为其庇护者,私人海上贸易由此取得了一条便利发展的渠道。 明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

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许多富家地主、巨姓大族,他们禁不起海上贸易中高额利润的诱惑,纷纷投资于这一新兴行业。可见,东南沿海私人海上贸易已充分渗透到各个阶层。加上凶徒、逃犯、被罢免的官吏、僧侣、失业者、不得志的书生等,因意愿不能得逞者入海为奸。沿海形势复杂化。

明代海商集团的形成多随倭乱而起,而明代中晚期的所谓倭乱多为闽浙沿海商民所致,如福建沿海出现的海商集团就不少,如杨六、杨七、钟斌、刘香等,但发展最为壮大的应属郑芝龙海商集团,该集团也最典型地体现了海商是如何利用集团力量去适应当时的海洋环境的。

(2)戚继光抗倭

面临倭患,俞大猷(福建晋江人)被推荐抗倭,他熟悉沿海防务。开始征调和修建大批战船,招募熟悉水性者加以训练。积极备战。遇到倭寇进犯,先放倭入内,然后封锁海口加以围歼。抗倭一度取得很好效果,令倭寇闻威丧胆。俞大猷战功显赫之时,因严嵩当权,在吏治败坏下,俞大猷受到牵制甚至最终被迫害致死。抗倭领导权落入腐败的官僚如胡宗宪等手中。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明朝从山东调戚继光前往浙江御倭前线,成为抗倭的重要人物。

戚继光,山东蓬莱人。“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他发现明军的战斗力极差,便在浙江金华等地招募农夫、矿工组成戚家军。他不但讲求战阵,创立鸳鸯阵法。即根据江南地形特点,倭寇不善于短兵相接战,训练军队短距离搏击战能力,并配以灵活多变的阵势。并注意兵种配合,长短武器配合,还注意军队的严格纪律,并要求将领与士兵同甘共苦,故《明史》称之“号令严,赏罚信,士无敢不用命”。戚继光是著名的军事家,著有《练兵纪实》、《纪效新书》,在战略思想上,强调主动积极进攻。他在浙江九战九捷,以后又到福建作战。到1556年,浙江、福建、广东的倭寇宣告平定。在戚继光以及其他爱国将领俞大猷等人长达十年时间的努力下,倭患问题终于彻底解决了。 万历年间,张居正又把戚继光调往北边。 (3)抗倭援朝

十六世纪末,日本关白(即宰相)丰臣秀吉统一日本,结束了其一百多年的军阀混战局面。经济社会有了发展,商品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丰臣秀吉为了满足国内需要,以国家

形式积极主张对外扩张,发动了侵朝战争,认为“朝鲜是中国藩篱,势在必争”,妄想进一步侵略中国。

1592年(万历二十年),日本发动水陆军队20万人进入朝鲜。当时朝鲜承平已久,兵不习战,国内几乎没有重要设防,遇此而措手不及。日军长驱直入,连陷汉城、开城、平壤等。朝鲜国王向明朝告急。明朝派遣5000人军队援朝。中朝联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初步胜利。但因为日军玩弄和谈,明朝主和势力抬头,战事暂时搁置。1597年日本再度大举侵朝。明朝第二次援朝。这时,日本盘踞朝鲜已经达数年,士气低落,日本国内反对战争声音高涨。1598年,丰臣秀吉死,日本退却,中朝军队乘机联合全面反攻,明朝名将邓子龙、与朝鲜将领李舜臣战死海上。丰臣秀吉发动的长达七年的侵朝战争以失败告终。

4、中西交往

——德国著名历史学家耶林:“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一次用武力,一次用宗教,一次用法律”

中西交往早在罗马帝国时代就已经开始。东汉、孙吴、西晋太康罗马几次派人来中国。随着罗马帝国衰落,欧洲封建社会确立,此后中西交往暂归沉寂。

元朝时,蒙古西侵欧洲,中西陆路交往恢复,西人来华增多。如意大利威尼斯马可波罗。他留居中国17年,颇得忽必烈信任,熟悉中国情势。回国后写了《游记》,竭力夸张东方富庶,把东方描写成美丽天堂。但元朝灭亡,土耳其灭东罗马帝国,雄踞中亚。掌握中西陆路交通命脉,中西交通又暂被截断。

但是蒙古入侵欧洲,加上欧洲七次十字军东征,使欧洲获得不少能改变西方的新物事。如印刷术、纸带来的文化启蒙;火药对于破坏封建专制堡垒的作用;罗盘对于寻求新航路意义。自十五世纪中国明朝中期,葡萄牙人发现了好望角,并绕过它,到达了印度。中西海上交通揭开了。

16世纪是欧洲与中国事态发展呈现鲜明对照的时期。葡萄牙人占据了马六甲。此后西班牙人占领菲律宾。再此后荷兰成立了“东印度联合公司”。他们都伺机进一步侵入中国。而此时,英国尽管还处在斯图亚特王朝统治间,但国内圈地运动已进入高潮。不久英国同样建立了从事远东贸易的“东印度公司”。一场欧风西雨已经来临。

(1)葡萄牙据澳门

《明史》称葡萄牙、西班牙都为“佛郎机”。大概看他们“高大、高鼻、猫眼、鹰嘴、卷发、赤须”而认为是同一个国家。正德年间,葡萄牙人进贡明朝,贡使留居广州,贿赂广东镇守太监,得以进京见正德皇帝朱厚照,甚得宠幸。嘉靖间,葡萄牙人占据澳门作为商场,筑城造房。守卫宦官得到葡萄牙贿赂予以允许,每年缴纳二万两银子。轻易间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租界地——澳门。澳门不但成为葡萄牙等东方掠夺贸易的中转站,也成为嗣后天主教东方传播的一个桥头堡。这里建有教堂和寓所。

西班牙继葡萄牙而起称雄海上者。弘治间,西班牙国王派哥伦布寻求到达中国的海道。但阴差阳错的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美洲。正德间,西班牙人麦哲伦决心环球航行。发现了菲律宾群岛,并占了吕宋岛。与中国通商,明朝中后期,中国正闹银荒,这样墨西哥银元(鹰洋)河西班牙银币开始流入中国。

葡萄牙、西班牙人在东方航海贸易利润高,他们以毛织品、玻璃制品、钟表、葡萄酒等唤起丝织品、香料、宝石、细工木器、漆器、瓷器、象牙制品、珍珠以及金银等回到欧洲。大大刺激了西方人的求富欲望。 (2)荷兰占领台湾

继葡萄牙、西班牙而起的西欧海上霸主是荷兰。明朝称荷兰人为“红毛番”。万历间荷兰人占领爪哇,又侵入台湾,在那里筑室耕田久留不去,后被郑成功赶走。继荷兰兴起者就是英国。 (3)传教士东来

16世纪,欧洲正处于中世纪末叶,封建母胎中孕育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日见壮大,即将脱颖而出。资产阶级革命先声——文艺复兴已达到极盛。哥白尼、伽利略、培根、笛卡尔等近代科学文化巨匠辈出,万象更新。与此同时,一个反对罗马教廷的宗教改革——马丁路德新、加尔文等德新教改革在欧洲如火如荼。他们开始把《圣经》请下神坛,宣扬人人对《圣经》都拥有解释权。从而对宗教权威和神圣性发动挑战。与此同时,维护教皇为宗旨,反对新教改革的反改革派成立耶稣会,起而与新教抗衡。为了同新教争取信徒,耶稣会十分注重培养博学的牧师,并大力向东方发展。按划分区段,派遣教士前往南美、非洲和亚洲。

因此,与欧洲商业探险一同东来的,是一批批传教士的联翩而至。他们到中国东南沿

海和腹地开展传教活动,与此同时,他们对西洋的科学、哲学、艺术作了相当广泛的翻译和介绍。在这批耶稣会士中,利玛窦的名望最高,影响最大。

利玛窦,意大利人,出身贵族家庭,曾学习于罗马神学院,加入耶稣会。成为一名“增加上帝光荣”的耶稣会士。他不但研究神学,也广泛涉猎自然科学。成为一名虔诚教士、渊博学者。

万历九年(1581)利玛窦等开始到广东传天主教。中国文明具有完备的体系和鲜明个性,在传统中国“天朝自诩”的文化背景下,当时他们传教遇到的阻力乃至危险是可以想象的。如何传教,利玛窦总结了一条重要经验,熟悉中国文化。尽量“习华言、易华服、读儒书”,改名“利玛窦”。 利玛窦通过学习,熟悉中国文字文化,并翻译中国《四书》寄回本国。可以称得上西方汉学家先驱。另外有两个法宝:一是携带西洋奇玩满足帝王高官的猎奇心理。而当时正德、万历等皇帝都是猎奇出格的好手。二是走上层路线,尤其结交宦官,贿赂他们,靠他们大通关节。

二十年后,于万历二十九年,走宦官门路,带着圣经、天主像、圣母图、自鸣钟、万国图等,得以进入北京紫禁城晋见万历皇帝。自称“大西洋人”。但朝臣一查《会典》,止有西洋。怀疑利玛窦历来不明。凑请斥逐。皇帝好新鲜,一时高兴把利玛窦留了下来。开始于中国士大夫交往,中国知识分子(徐光启、李之藻等)开始接触宗教以及西洋科学。天主教也在中国从此流传起来。

随着利玛窦传教成功,欧洲传教士纷至沓来者。明末清初,诸如西班牙人庞迪我、意大利人熊三拔、日尔曼人汤若望等。

利玛窦东来,正值明朝后期倭寇日炽,满洲兴起的危机之秋。国家军队腐朽,器械破烂,财政困难。利玛窦看清了中国危机面前对西洋科学具有紧迫的内在需求,上陈情表,提出西洋奇器、天文、舆地学的实用性。从此,西学开始传播。西学东渐到文化部分提及。 1610年,利玛窦叩开紫禁城大门后十年,他撒手西归了。在他之前传教士死后都要运回澳门安葬于神学院墓地。而利玛窦蒙神宗恩准,葬在北京,他在中国传教达三十年。当时有宦官问首辅叶向高:“诸远方来宾者,从古皆无赐葬,何独厚于利子?”。叶云:“子见从古来宾,其道德学问,有一如利子者乎?毋论其他事,即译《几何原本》一书,便宜赐葬地矣。”

第五节 明末农民战争

明末农民战争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规模大的全国性农民战争之一,在农民战争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明末农民战争爆发的社会背景

万历以后,明朝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政治统治腐败、腐朽。

张居正改革失败后,明朝政治越来越败坏,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 统治阶级荒淫享乐

明史问世,曾明确提出:“明之亡,实亡于神宗”。作为一个君临亿万生灵的皇帝,其长达20余年以怠政形式对待祖宗基业。他创下了历史之最:20余载不上朝,不接见大臣,君臣不识。不阅奏章,国家机器陷入瘫痪,官员缺额不能即时补充。但他好于酒、色、财。

熹宗对朝政不感兴趣,整日深居宫中以做木匠活为乐,因而使得太监魏忠贤专权,把持朝政,上下招权纳赂,大行贪污之风,出现“官以财进,政以贿成”的局面。官贪吏残必然加重对人民的压榨,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第二, 官僚机构瘫痪

神宗在位48年中有20年左右不坐朝听政,几乎与大臣隔绝,一切奏章皆不批答,谓之“留中”。尤其晚年,怠荒更甚,官缺也多不补,以致中央的主要职能衙门的官员长期空额,地方官员也缺十之六七。这种离奇的做法使国家中枢机构处于半停顿状态,大大助长了官场中的因循拖拉风气。

第三, 党争频繁

上文已经叙及。尤其到了天启年间,党争更加激烈。天启初年,东林党人受重用,分拒内阁、吏部、都察院等部门长官,一时势力大盛。但是朝局不久便翻了过来,变成阉党的天下。宦官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相勾结,开始夺取一切大权的活动。而此时,齐、楚、浙三党为了抵制东林党,一齐投到魏忠贤的名下,形成了阉党。天启三年(1623年)前后,魏忠贤,阉党为报复东林党并为专权扫清道路,从翻“三案”旧案入手,进而残酷迫害东林党人。东林党人几乎被杀逐殆尽。但是,东林党人的主张明显地代表了人民,特别是市民阶层的利益,所以阉党在酿成东林党祸时不可避免地遭到了人民群众的反对,激起了多次“民变”。崇祯帝即位后,除掉客氏和魏忠贤,并请洗阉党,但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仍未停止,直至明朝灭亡。东林党人的思想主张对明清之际的思想起了启蒙作用。顾炎武的经世致用思想、黄宗羲否定君主权和工商皆本的思想与王夫之的思想同东林学派一脉相承。

东林党的改革主张破产和阉党专权,说明明政权已腐朽到极点,容不得半点改良调节生产方式,最后只能靠阶级斗争来解决。

(二)经济上:土地高度集中和赋税加派

明代后期,土地兼并更加猛烈地发展,造成土地占有高度集中的现象。这时,皇室贵族占据庄田的规模更大,动以万计。他们占有土地的总面积,据不完全统计,天启年间是五十万顷。一般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兼并。在这时也异常激烈。他们不仅在本乡本土占田,而且跨越省县设立寄庄田。在许多地方寄庄田占地比例极大,如福建南靖县的土地,属于他县豪强地主十之七、八。在猛烈的土地兼并之下,农民大多数失掉土地,沦为地主的佃户,正如顾炎武所说:江南“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日知录》)大量农民除沦为佃户之外,不少人沦为奴仆,这种情况在江南地区尤为突出。江南各地豪门大户往往奴仆成群,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明末地主阶级大量使用奴仆劳动,严重破坏了生产力,阻碍了新的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国家的主要劳动者失去劳动兴趣,必然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奴仆制度成为社会的毒瘤。

除了土地兼并严重之外,明朝后期,政府的赋税也是日益严重,一条鞭法早已变成虚文,赋税徭役的项目更是层出不穷。此外,随着财政危机的加深,明政府又有一系列的赋税加派。财政危机在嘉靖时已经出现,而自万历以后,更是日甚一日,明政府每年入不敷出。财政危机发生的原因“一是皇帝、宗室及官僚的消耗费用日益加多;二是军费开支日益增大。明末崇祯时,则达到二千余万两。因此,为了摆脱财政危机,使各种消耗继续下去,明政府就不断加派赋税。加派开始于嘉靖年间,到了万历时,为对辽东后金作战,明政府又加派辽饷520万两。到崇祯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又加派剿饷330万两,为对付清兵入边,又加派练饷730余万两。辽饷、剿饷、练饷合称三饷。(合计每年定额将近1600万两),超过正常赋税的一倍以上。赋税加派到如此地步,一般农民承受不起,只好出外逃亡,造成土地大量荒芜。

可见,明末的土地高度集中和赋税加派已使广大农民丧失生机。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民欲求一条生路,就只有起来铤而走险了。

(三)下层民众的反抗斗争

与明朝社会发展出现新变化相适应,阶级斗争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 1、城市市民反矿监税使的斗争

万历时,这种斗争遍及全国,其规模最强烈的,有山东临清人民反马堂斗争;武昌人民反陈奉斗争;葛贤领导的苏州人民反孙隆斗争。

2、农民反封建斗争

万历一朝,农民起义就达三十余起。

(1) 天启二年(1622年)爆发了徐鸿儒起义,起义通过白莲教来组织群众,达到十余万人。同年8月,起义被明政府派兵镇压。

(2) 南方佃农的抗租斗争和奴仆暴动

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镇压和压榨,佃农和奴仆不堪忍受这种非人的生活,纷纷起来反抗。明后期江南各省纷纷出现抗租运动。地主们哀叹:“如此则业主反为佃户,而佃户反为业主了”。在奴仆化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奴仆暴动也是不断发生。

(3) 民变、兵变迭起

总之,明末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加剧,统治阶级与人民之间的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迫在眉睫。

二、明末农民战争的经过

明末农民战争首先爆发于陕西,这是因为陕西是当时矛盾最尖锐的地方。为什么呢? 首先,陕西地瘠人贫,生产落后,尤其工商业更无法与其他地区相比。明末“三饷”加派按地亩征收,而陕西地广人稀,故百姓负担格外沉重。

其次,陕西地处黄土高原,雨量稀少,是旱灾肆虐的地方。特别是崇祯元年(1628年),延安府“一年无雨,草木枯焦”,人民从吃草、吃树皮到吃石块,死者随处可见。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人吃人”的惨剧。因此,灾荒便成为起义的导火线,成群的饥民不甘心死于饥饿,他们就首先走上反抗的道路。

此外,陕西又是边防重地,驻军特别多,其首领大多是阉党成员,克扣士兵饷银特别严重,积欠士兵饷银竟达三年之久。缺饷的士兵无以为生,也加入起义中来,成为起义的重要组织者与领导者。

以上种种原因使陕西成为明末农民战争的发祥地。

揭开战争序幕的是天启七年(1627年)陕西白水农民王二起义。王二起义如星星之火,很快便形成燎原之势。

战争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天启七年至崇祯七年(1627-1634年)

这是明末农民起义的初期阶段。它的特点是分散流动作战。

王二起义后,响应者四起。府谷人王嘉胤、安塞人高迎祥、宜川人王左桂、延安张献忠等纷纷起义。他们各自为战,主要活动于陕西、山西两省。明朝先后派杨鹤、洪承畴镇

压起义,均遭失败。崇祯六年(1633年),农民渡过黄河,进入河南,开始转战于中原地区,战争由此进入到第二阶段。

2、崇祯八年到崇祯十五年(1635-1642年)

这是战争的发展阶段。转战于河南的起义军为了更有力地打击明军,在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十三家七十二营首领聚会河南荥阳,共商破敌之策,是为荥阳大会。会议结果,采取李自成“分兵定所向”的主张,就是不仅分路防御明军的围攻,而且以主力进攻明朝兵力薄弱的东方。荥阳大会在农民战争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农民领袖共聚一堂商讨大计,这在历史上也极其罕见。在这次会后,农民军由防御转向进攻,并在战争中逐渐形成李自成、张献忠两大主力。

崇祯十二年(1638年),张献忠采用运动战术,甩开杨嗣冒的围剿堵截,攻陷襄阳,杀襄阳王,迫使杨嗣冒畏罪自杀。

崇祯十三年(1640年),李自成入河南,提出“均田免粮”口号,得到人民的拥护,部队增至百万。在河南与明军进行了35次决战,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从此,李自成声望大振,居于张献忠之上。河南的明军主力基本被歼灭,农民起义进入极盛时期。

3、崇祯十六年至崇祯十七年(1643-1644年)

这是农民起义的高潮时期。其特点是建立了农民政权,灭亡明朝。

随着起义形势的迅速发展,建立农民政权的时机已经成熟。崇祯十六年(1643年)3月10日,李自成改襄阳城为襄京,称“新顺王”,创立新顺政权,设置了各级官吏。

张献忠也在崇祯十七年的11月称帝,以成都为西京,国号大西,建立大西政权。 之后,农民战争进入反清斗争阶段

4、崇祯十七年至康熙三年(1644-1664年)

大顺政权入京后,虽然加强了农民政权的建设,但由于缺乏统治经验和对当时复杂形势的估计,在许多重大问题上都出现失误,最终导致山海关战役的失败,被迫撤出北京,从此走上失败的道路。

1645年5月,李自成在湖北通山县九宫山被地主武装杀害。1646年11月,张献忠被叛徒出卖,清军偷袭其营地,其被清兵射中左胸,伤重而亡,其时年仅41岁。

之后至1664年,主要是两支起义军的余部联合南明政权进行抗清的斗争过程。我们会在清朝中详细讲述这一段历史。

三、明末农民战争的主要特点

1、时间长,规模大,起义军成分复杂,斗争空前剧烈。

从1627年王二起义到1664年起义军余部被清军消灭,斗争前后长达38年之久。在这场农民战争中数以百万计的武装农民与地主阶级血战数十年,其规模之大,斗争之激烈也是空前的。在这场战争中,有农民、佃户、边兵、驿卒、手工业工人(如大将刘宗敏乃铁匠)、商贩(商贩在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每次攻城,必先派商贩侦探敌情)、奴仆,还有一些地主知识分子(如李岩、牛金星等人)。

2、更加鲜明地表出反封建性质,从以下四个方面可看出农民起义的反封建性质。 首先,农民起义更直接更鲜明地打击了封建土地制度。

“均田免粮”比唐宋以来的“均贫富”口号更深刻,因为它揭露了封建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在于地权不均,在于封建土地所有制,这就接触到封建社会的根本问题。

其次,农民起义削弱了封建依附关系

在大顺军、大西军影响下,各地奴仆纷纷起来展开“索契”斗争,即向主人索取卖身契,恢复自由身。这是明末农民战争反封建依附关系的突出表现。

第三,沉重打击了贪官污吏,土豪劣绅。

最后,农民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和军队,这表明农民希望建立自己的统治。 3、农民军在战略战术上达到农民战争史上的高峰。具体表现在:

第一, 荥阳大会的召开是农民战争史上的创举,使农民军由各自为战转入联合作战,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小农经济所固有的分散性弱点。

第二, 采取积极防御政策,即防中有攻。(不再举例) 第三, 善于采用“以走制敌”战术,在流动中歼灭敌人。 李文冶《晚明民变》 中华书局 1948年版 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

洪焕椿《明末农民战争史略论》江苏人民出版社 1962年版 柳义南《李自成纪年附考》中华书局 1983年版

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年版

四、明末农民起义失败的原因

明末农民起义爆发于天启七年(1627),终于康熙三年(1664)。前后共历37年之久。崇祯七十年(1644)以前的阶段是广大农民反对地主和明朝压迫的阶级斗争。崇祯十七年以后的阶段,是广大农民反对清朝建立阶级与民族统治的民族斗争,这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一次农民起义。

这次农民起义所以最终会失败,主要有下面几个原因:

第一,由于清军入关,满汉地主阶段逐渐结合起来,整个国内形势起了不利于农发军的变化。

以前农民军的敌人明军极其腐败无能,比较容易被瓦解取胜,现在农民军所面临的对手却是清朝的八旗军,这是一支训练有素,勇悍善战的劲旅,远非明军可比,要战胜它,很不容易。并且这时还有吴三桂等军队替八旗兵开路,又有时朝各地的地主武装乘势向农民军进攻,不久又有南明福王政权数十万军队12年全部降清,并且此后还不断有南明的军队归附清朝,这些也都变作镇压农发起义军的力量,因此,李自成、张献忠及其余部所面临的敌人势力强大,先后都遭到了失败,这是农民军失败的外部原因。

第二、农发军流寇主义作风严重,不重视根据地和政权的建设; 第三,农民犯了胜利时骄傲的错误。这主要是指李自成的农民军; 第四,农发军内部不能团结,大为削弱了自己的力量。

五、李自成归宿问题

随着阿济格、多铎、吴三桂三路并进追杀从北京撤离的大顺军。李自成率部节节南退。与南京南明朝廷因与李自成有“杀父不共戴天”之仇恨(常洵子由崧)不但联合反清无望。李自成从陕西退入武昌。清军多铎被派从东线攻打南京南明。追赶李自成者为阿济格部。李自成面临北有追兵,东有沿江的南明左良玉部。只能向两湖撤退。关于李自成死,自清代以来数百年,成为学术界争论一大公案。至今仍主要有两种观点:

 殉难通山说。是建国后史学界一度公认观点。即李自成死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是被当地武装头目程九伯所杀。60-70年代,国家在通山建有“闯王陵”。

 禅隐夹山说。认为李自成当时没有死,而是到了湖南石门县夹山寺作了和尚。证据是:据史料记载,乾隆间,夹山寺旁还有一座石塔,塔上写有“奉天玉和尚寺”字样。李自成曾自称“奉天倡义大元帅”。有人认为奉天玉即李自成。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五十年代,农民战争成为研究热点中,史学界曾经掀起一场有关李自成之死问题大讨论。郭沫若、武大金毓黼、写《晚明民变》作者李文治等通过研究,基本维持了《明史》中说法,只不过把通山县通过考证改为通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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