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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单

2023-01-15 来源:乌哈旅游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名称:闫河生态文化园8#楼

编号:

致:焦作市安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闫河生态文化园8#楼桩基工程,经我方自检合格,现将相关资料报上,请予以验收。 附件:1.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工程功能检验资料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预验收意见: 经预验收,该工程合格/不合格,可以/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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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街道建设单位 闫河村委会 工程地点 工程造价 竣工日期 塔北路与北环路交车口 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质量评定 闫河生态文化园8#楼 2016年 7 月 23 日 2016年 5 月 10 日 合 格 交 工 简 要 说 明 由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闫河生态文化园8#楼桩基础《载体桩》工程,共设计工程155根,有效桩长8.5m,桩径420mm。 根据河南省豫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根据3根试验桩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结果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有关规定,判定该工程场地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为1000KN,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所测的155根桩中,1类桩20根,无Ⅱ类Ⅲ类、Ⅳ类桩。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探单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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