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单位(居委会):
申请人,某某,性别,年龄,住址,家庭人口数量。
申请人家庭贫困原因(因何病(最好有病情书)、双下岗或其它原因导致)。恳请某某单位(居委会)领导给予发放困难补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姓名
年 月 日
范文二
本人***,家有三个人,爷爷、父亲和我,母亲与父亲已离婚,(可以的话也写下母亲是否给予固定生活或者教育费用),爷爷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才能保持身体健康,父亲是个油漆工工资很低,只能简单的维持家庭的生活。家庭负担全都靠父亲微薄的收入,我的学费对于我的家庭更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请学校给予支持。
此致
敬礼
***
日期
范文三
南华大学 (学校):
贵校学生 xxx 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 x 人,家庭成员组成:________。家庭年收入约____元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____________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乡、 镇民政部门 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对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国家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与利用,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钱上学、上学难的关键,对于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城市里的下岗职工家庭,有些学生是因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发生意外、罹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的贫困。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尽管各个高校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和方法,尽力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少。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难度
当代大学生接受知识的渠道广,思维活跃,思想超前,行为大胆,自尊心强,不甘落后,争强好胜,追求民主和公平,但心理承受能力较弱。这些特点不论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还是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都有所体现。对于当代的大学生,无法像过去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家庭经济困难与否。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尊心极强,要面子,怕别人看出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担心被别人瞧不起,尽力隐藏自己的实情。还有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看到资助的金额比较多(如三等助学金就达2000元/人),便利用不当手段申请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不甚科学,所采用的认定方式值得商榷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普遍程序是: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领导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制的评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要写出书面申请,再提供当地政府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然后在班级上进行公开陈述,由班级或年级进行民主投票,选出不同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投票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种方法看似公开、公平、公正,没有违反国家资助政策,但它忽略了具体评定工作中的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较多,其负面影响也较大。比如,出现了不少“拼惨”“比穷”和“赛贫困”的现象,让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觉得有失自尊,心灵受到严重伤害,不愿意公开讲述自己的不幸;相反,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为得到资助,利用能说会道而赢得同学的支持;更有些学生靠私下里以贿赂或承诺平分钱的方式拉票。而具体负责评定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因为所带的学生较多,无法完全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也只能根据学生民主投票的结果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证明材料可信度不高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资助时需要提交当地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而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审核和把关不是很严格,开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因此,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照样可以提交当地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家庭经济困难的界限难以界定
什么样的学生算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分等级?虽然国家在制定资助政策时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具体执行时却很难操作。因为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不同,如何做好困难级别的定量区分是一个很难的问题。而目前高校在资助方面尚无统一的定量标准,只能是各自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
5.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考察缺少实时性
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静态的认定,即学生一旦提出困难申请并被认定,很多学校就不再对这些学生进行动态考察,这些学生每年都能得到资助。这就忽略了家庭变化的事实,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在大学四年经济状况有可能改变,资助对象没有随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及时做出动态的调整。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对策
当前国家资助的范围和力度在不断加大,为保证资助制度的实效和持久,更好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钱上学、上学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需要在方法和途径上进行改进。
1.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和价值观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利民政策,因此在执行这项工作之前,要对大学生尤其是刚入学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他们详细了解资助政策的目的和条件。同时,还应对学生进行价值观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让学生真正做到心态平和,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反对那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
2.改进认定的方法和途径,把由下而上的民主评选改为由上到下的民主确认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经常出现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因人缘好而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尊或与同学关系不好而没有被评上。有些学生为了所谓的公平,私下达成协议,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后进行均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能评上,不得不忍气吞声。“拼惨”“比穷”“私分”等现象也屡屡发生,伤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情。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民主的方法没有错,但在顺序上做个调整就可以有效避免不和谐现象的出现。由老师牵头,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寝室长组成班级评审推荐小组,每个班级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在老师的带领下由班级评审推荐小组初步评审评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然后再召开班会,对初步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民主确认,这样既可以避免公开“拼惨”“比穷”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和自尊心造成的伤害,也可以有效打消动机不纯的学生想占便宜的心理。
3.改进工作策略,变被动为主动,重视实际观察
。以往判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主要以学生是否有手机或电脑来作为主要参考,但现在手机或电脑已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单以这些作为判断的标准是不合适的。而应根据学生在学校的日常生活状况和打扮作出初步的判断,如是否经常聚会聚餐、是否经常逛街买东西、是否消费阔绰等。另外,可以适当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或到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情况,还可通过信函的方式向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求证,避免有些地方政府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随意性。
4.采取必要的惩罚制度和措施
对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定期进行考察。当前,有些学生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用欺骗的手段骗得助学金,对于这样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严重的要记入档案。
5.注重对学生家庭情况的动态考察
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个动态的过程。有些学生刚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一两年后家庭经济状况则可能发生改变,由贫困变成富裕,针对这样的学生应及时引导他们主动放弃原来的资助申请。。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是一项“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它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未来和前程,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光荣而重要的任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关键。各高校应不断探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思路,以确保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方钫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的困境及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3).
[2]刘丽.浅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J].商业经济,2010,(6).
论文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状
1. 认定标准缺乏量化的指标体系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1]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比较模糊,无法依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准确认定经济困难学生。
对于大部分困难家庭来说期刊网,由于其家庭收入不稳定、收入不易核实及地区差异性大等原因,使得家庭困难程度缺乏有效比较。即使两个相同收入的家庭,其家庭支出,比如负债,读书,疾病等情况不一样,贫困程度也未必相同。由于无具体的量化标准,导致高校对贫困生认定标准的不统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含混不清。
2. 认证方式不统一
目前,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
(1)生源所在地政府确定式。这种方式是主要依据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来判断[2]。但事实上,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细则,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存在较大的水分,导致贫困证明的可信度较低,甚至空白证明屡见不鲜。
(2)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式。这种方式目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学校统计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来认定[3]期刊网,重点考察其是否拥有名牌服饰、手机、电脑或享受高档服务等,这种方式准确性较高,但学校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复杂的认定,认定成本较高。另一种形式是通过校园“一卡通”了解学生在校食堂月消费额度与次数的比例的基础上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直接将资助金额打入“一卡通”的方式,这种做法目前有一小部分高校在实行,称为隐形资助。在校消费水平认定方式,不能全面真实地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及学生在校外消费情况,所以争议较大。
(3)民主评议式。即由辅导员、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名单上报学院,然后学院相关部门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由于评议小组成员对同学日常的观察只是凭主观印象,同时,评议小组成员会明显感受到人际关系压力,在进行半公开的评议时不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导致民主评议无法实现其预设效果。
3.名额分配方式过于简单
目前期刊网,高校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过程中,采取按学生人数分配经济困难学生指标的办法,将指标分配到学院,并没有按照贫困生的实际人数进行资助。加上高校辅导员普遍配备比例不足,且大多数辅导员身兼数职,因此在认定过程中,往往出现指标分配到班级的现象。一方面,班级中最困难的学生容易认定,但其他同学困难程度相差不多,由于名额限制出现了轮流受助的情况。另一方面,导致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的班级中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评为经济困难学生范围中享受补助,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对较多的班级又产生了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不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情况。
4.学生心态难以分辨
在窘迫的经济生活环境下,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历经坎坷,贫困成了压在他们心底的沉重包袱。他们迫切追求平等,自我保护意识极强,宁可自己咬紧牙关期刊网,减衣缩食,也不愿意暴露隐私,去开具相关证明,申请各种资助。长此以往,这类学生承受着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对个人和学校的发展都存在着隐患。
另外,也有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理应得到国家、学校的照顾。“等、靠、要”的心理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即使家里能够提供部分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们也要争取更多的学校资助,靠各种资助应付学习生活开支。
二、改进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一)规范地方基层组织的认证
为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度,一方面,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期刊网,在地方设立专门认定机构,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不符,追究出具证明的相关人员责任。另一方面,证明材料及证明开具人的姓名等资料要留存备查。同时对于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以通过比较灵活的方式,如联名担保制等。
(二)完善贫困生认定流程
为了保证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资助,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应满足标准科学、程序正当、操作可行、保护自尊四个方面的要求。从每个环节加强管理、监控,杜绝主观操作和人为因素,随时取消违反校规、弄虚作假的学生的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惩处,不断提高认定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认定的主要流程可设定为:
1.本人申请。每学年初,学生根据本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对照由学校出台的经济困难学生分类标准参考,以书面形式提出认定的申请并提交生源地所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具体举证材料( 如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的需提供最近一年的病历和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失业的需提供下岗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有2个以上学生在高中及以上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在籍证明材料、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明等)。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在校学习、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在同班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学中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由学生干部、党员和普通学生组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本着真挚坦诚、相互尊重的原则,确定接受班级民主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同时,民主评议应保证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申请人采取回避制度。
4.年级(或专业)民主评议[4]。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根据年级(或专业)总人数进行合理分配期刊网,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其中,非学生干部不少于50%,小组成员名单要在学院公示。评议小组统筹审查各个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推荐的名单,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名单。
5. 学院认定。。
6. 公示认定名单。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认定后的学生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如有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再次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提出异议或提出申诉的学生。
7.学校认定。以吉林大学为例,在校本科生人数接近4万人期刊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中平均比例在30%左右,贫困生人数在12000左右。由于人数众多,学校资助部门可以采取概率抽查方式,对学生提供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调查,准确了解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家庭劳动力资源状况、家庭学历和职业结构以及家庭负债、银行存贷款等情况;。
(三)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1. 加强学生自尊自信教育,在思想上正视“贫困”现象。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自尊、自信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宣传自强自立学生的事迹,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自卑心理,培养自立自强精神,正确面对经济贫困的现实;通过开展各项校园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帮助他们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各种能力,树立自信心。
2、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加大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感恩,让全体学生参与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监督工作中;逐步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对造假者的适度惩罚制度,如收回资助金额、记入学生诚信档案等等。
3、改变资助的模式,“资助”和“自助”相结合。
目前的资助模式只有获得没有付出,助长了很多学生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构建权利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在资助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设置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将享受贫困资助的权利与履行相应的义务挂钩。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使那些“假贫困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自动退出;另一方面通过回报社会的资助方式,可以缓解享受贫困资助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认为这种资助是通过劳动换来的。如在校内开辟更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资助与工作量相挂钩;实施贫困生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等。
结语:
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要切实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隐私期刊网,把各方资助力量整合起来。同时要多做经济困难的思想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和消费观,正确对待贫困问题,激励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爱,鼓励他们用乐观向上的态度,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总之,做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正确认识,采取适当的方法,探寻合理的途径,真正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促使高校助学工作中寻求突破、求得实效。
参考资料: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Z].
[2]唐海龙,刘俊霞.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州大学学报,2009(26).
[3]杨晴.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路径[J].教育学术期刊,2009(8).
[4]李岩丽.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促进资助工作公平有效[J].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
[关键词] 高校;困难学生;档案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6-077-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困难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解决,关系着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着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与成效,关系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高度重视并且着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内容。当前在我国高校已经形成包括“奖(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助(助学金)、减(缓交或减免学费)、补(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勤工助学)”六大方面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关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理认定,是确保资助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条件。但是,由于高校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全国区域经济状况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地区之间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标准往往很难掌握。科学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效率和效益,已经成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重要课题。
对于各高校,建立和健全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是十分必要的,不仅有利于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需要帮助的学生,还有利于消除学生在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意义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困难,根据实际调研,笔者认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首先要提出明确的建档条件和标准,其次要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民主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后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对学生的意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们既有希望得到帮助的一面,也有怕自己家庭经济困难被其他同学和老师看不起的心理,所以一般情况下的询问和了解并不能了解到一些真正困难同学的家庭情况,所以只有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完全意义的常态化的档案管理系统才能真正帮助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使那些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学校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对学校的意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与认定难度大。目前高校没有收入申报和监控机制,不能直接了解学生的家庭信息,而且学生人数众多,并来自全国各地,无法真正地掌握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和真实的生活支出,主要凭借的是学生填写的一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格及学生生源所在地的一些家庭情况证明作为依据来进行认定,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基层出具困难证明较容易,只要去申请都会给予办理,这就对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和公平性产生了极大地冲击。如果只凭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格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作为认定依据,难以判断学生家庭经济背景的真实性。这就降低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也增加了某些家庭经济并非困难的学生成为“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能性。所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考核系统对于高校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国家、社会、学校的资助正在的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头上。
二、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实施
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实施不仅仅是建立家庭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首先需要做好的工作是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只有做好了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才能建立信息档案。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根据教财[2007]8号文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其中,教育费用主要是指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等费用,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衣服费、交通费、日常用品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标准模糊。经济困难具有相对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也会导致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不统一。各地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也不统一,在一些高校关于大学生的贫困标准就存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困标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标准以及学校所在地的贫困标准。。这种贫困标准是采用学校所在地主义,而我们认为,在认定贫困生的时候应该采用家庭所在地主义,即以学生家庭所在地的贫困指标为依据。这是因为贫困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家庭在当地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由于贫困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的。
高校应尽快制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个人申请一班级评议一院系审核一学校审批”的认定程序。第一,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离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具有监督权,并保持“三权分立”。第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归口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归口管理部门,强化职责,提高监控和约束力,对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第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公示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公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如公布受资助学生名单、性别、所在院系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可以不公布,从而保护受资助学生的隐私,做到评选透明化,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二是在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经济困难学生的消费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就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弄虚作假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二)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部门
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部门应该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部门,既可以是学生工作处也可以是具体学院或者系部,如果要建立一个完整齐全的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就需要一个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部门来专门从事这一项工作。每一个学校都有学工处或者是勤工助学中心,可以这些部门牵头,各学院具体配合。由学院或者系部将本部门的困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然后汇总到学工处或者是勤工助学中心,然后由这两个部门按照汇总后的学生情况给与一定的支助或者介绍一些勤工助学工作。
(三)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实施方案和步骤
高校要逐步完善自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建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建设应该从新生开始,并和学生在校消费状况无缝对接。高校可依据随录取通知书送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及学生生源地民政局开具的困难证明等资料,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鉴别制度,认真排查,根据确实的经济困难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当前大多数高校都实行了食堂就餐一卡通制度,这为掌握学生在校生活状况提供了第一手数据。高校应该将学生信息平台和学生在校消费信息状况连接起来,从而为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打下基础。在学生工作日常实践中,及时把握学生及其家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掌握学生欠费、学生还费等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增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中,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的齐全与完备。有条件的高校还应该举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期调研工作,确实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变动情况,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需要,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经济资助、人文关怀或成才支持。
。辅导员应对所有在校学生的生活状况经常定期予以调查,使调查资料更具准确性、真实性。。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再由各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各认定小组中的成员要求品质优秀、诚实可靠、责任心强,这样能够从源头控制认定工作的正确性。
第二,明确认定基本程序,消除“选举”现象学院要在审查核实等方面增加资金和精力的投入,建立“与其花钱在资助一个假贫困生,不如用在认定真正的贫困生上”的观念。。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应包含当地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第二,组织年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综合审查各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建议的名单,确定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名单。第三,学院要对年级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复查,随机访谈学生,并联合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查。到财务处了解该生的缴费情况,到学校后勤集团了解学生伙食等生活费用情况等。第四,将初步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若有异议,确定该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提出异议并向提议的学生反馈。第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电子档案。各学院和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按困难程度登记注册,作为实施资助的重要依据。
第三,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团结、互助、礼让、关爱的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让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同学之间的真挚情感在这时得到充分展现。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R].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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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燕杰.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难点和对策[J].高教高职研究,2008,(02).
[4]李少荣.建立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制度的探讨[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01).
[5]李永富.浅析高校辅导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中的作用[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6.
【关键词】独立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
一、独立学院资助工作的的特殊性
第一,学费高昂。独立学院自从出现起,大家对其认识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高收费就成为。根据各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独立学院每年的学费在11000-17000元/为年,再加上生活费用,一学年的开销需要20000多元,而普通高校的学生的学费在4000-5000之间,加上生活费,一学年的开销为8000左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相比普通高校学生而言,独立学院一年的费用是普通高校的将近3倍。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个数字给家庭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言,更是一笔天数,即使申请现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的金额8000元,对他们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第二,学生贫富差距悬殊。在独立学院中,由于学费昂贵,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选择放弃或是复读,有些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可能会咬紧牙关来入学,其他入学的大部分学生的家庭条件一般都比较好,甚至有部分学生家境十分优越,这种家庭条件的差异往往会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反差,贫富差距的悬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自卑的心态,他们害怕其他同学了解他们的情况后嘲笑他们,从而刻意去隐瞒实际的家庭情况,并刻意不去与人沟通、交流,进而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容易产生诸如人际关系障碍、自闭、焦虑等心理问题,同时也无形中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度。
第三,获助比例小。由于社会上普遍认为独立学院是贵族学校的偏见,与普通高等学校相比,学生的受助面不够广,并且极少有社会、企业资助,这就使得独立学院的资助仅限于国家的助学金层面,受助金额与受助比例与其高昂的学费不成正比。
二、独立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第一,贫困认定标准不统一。受地理、历史、政治等因素影响,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居民的“低保”标准当然也不一致。同一所学校不同专业的学费不同,同一学生可能在不同阶段因为突发的灾害事故而致贫,而且在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较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难度较一般高校更高。
第二,贫困证明存在造假现象。现在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就告知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以获得国家资助,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最主要条件就是三级贫困证明,有些家庭经济状况尚可的学生为了获得资助,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而基层政府部门的经办人有些未经严格审核就在证明材料上盖章;而有的家庭经济拮据的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对资助政策不熟悉,自尊心强不想被贴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签等原因而放弃认定,以致未能得到认定。
第三,贫困认定程序缺乏监督体系。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经过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步骤,涉及学生较多的个人隐私及家庭信息,作为承担资助工作的主体一辅导员专干,因为独立学院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繁重,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仔细地考察每一位申请者的真实情况,在作为群众评议的班级评议阶段,存在着“拉票”现象,申请人的人缘好能获更多评议小组成员的支持,没有严格的认定程序及监督体系从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的认定结果。
三、独立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认定模式建构
第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独立学院应以院系为单位,成立以主管学工副书记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资助专干统筹,校区资助辅导员负责,班级在专职班主任的指导下,组建班级评议组,根据申请者的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进行民主评议。
第二,创新认定模式。。(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城市低保职工子女;(2)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双方离异,经济困难的单亲学生;(3)个人患有较大疾病,需支付昂贵医疗费用的在读学生;(4)需重大经济支出家庭,家中有患重病的直系亲属,常年需要支出看病费用;(5)农村贫困家庭,兄弟姐妹中同时有两个以上在大中专院校学习;(6)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遇意外事故家庭的子女。。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在初步确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后,学院应建立一个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获奖、参加志愿活动等及时进行更新。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监督,对在生活中抽烟、酗酒、请客甚至违反法律和校纪等的受资助学生,及时进行处理。强调受助金额是用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如果用于挥霍,将取消下次评选的资格。
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普通高校相比较,有着其独特之处。 ,为学生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王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探索[J].科技信息,2008(22).
【关键词】资助工作;贫困生;勤工助学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为河南省唯一一所医学类独立学院,秉承“全面适应社会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医学英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了一批批服务于社会的医护人才。但学院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贫困比例很高,传统意义上的资助工作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需求,为此,学院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上进行了积极地探新。
1、可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主要有贫困证明法、班级民主推选法、辅导员评价法、生源地分析法等等。这几种方法都有其合理之处,但认定标准单一,定性多定量少,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够科学规范[1],影响了资助工作公平公正的实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经过反复研究,不断摸索,结合了以上几种方法的优点,提出了一套系统化、科学化、可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1.1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兼职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中,要求学生代表人数合理且具有代表性,既要有学生干部又要包括普通学生,人数不应少于年级总数的10%。
1.2评议小组复查证明材料。。
1.3量化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申请者家庭的实际情况,按照表1所列标准进行累加计分。
表1 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计分表
1.4班级和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班级和评议小组的全体成员针对申请人的在校表现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10分。要求申请人明礼诚信;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现象;无不良消费、不良嗜好;无违纪现象等。
1.5综合结果并应用。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得分与班级和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平均分相加,结果即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最终依据,也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工作的资格认定依据。
2、形式多样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了助困育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关键作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是目前学院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学院对勤工助学管理的重点和创新点。除了传统的助研、助教、实验室和后勤服务等岗位外,学院还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和学生的能力特长等设立了相应的岗位,努力扩大勤工助学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学生自身的优势。例如,针对那些学有余力且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学生,学院设立了“辅导员助理”岗位,让学生也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更体现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民主与自治。。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拓展和心理帮扶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应从源头做起,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变被动接受帮助为主动寻求机会、提供服务、获得报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有尊严地解决自己贫困的问题[2]。学院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中,着力让学生养成自强自立的意识,加强学生角色和工作角色的对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早的了解社会需要,练就谋生本领。学院专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帮扶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贫困、理解贫困,克服自卑心理,树立乐观自信的人生观。学院还通过“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树立榜样,用先进事迹来鼓舞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
4、学生资助工作展望
4.1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可信度。学院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参考材料是加盖有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这是认定工作最关键的一步。但是,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掌握信息有限,对审查核实工作落实不严,相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顺水推舟、的现象时有发生[3],影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国家应出台生源地学生及家庭情况证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证明材料的出现[4],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真实高效。
4.2 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目前学院能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仅占在校生总数的3%-4%,且主要面向低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很难满足广大学生的迫切需要。为此,学院应立足校内资源,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的机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突出高校学生的文化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打造以质优、高效、创新见长的学生服务品牌,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5]。
4.3 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在整个校园里营造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的大环境,鼓励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推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从“无偿式”到“有偿式”的转变,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这样不但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难度,还可以让贫困大学生用自己的劳动成果回报社会,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锻炼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常亚平,宗树阔.中国高校学生贫困度测评体系和评价模型构建研究[J].高教探索,2009(1):119-124.
[2]陈丽香.基于就业的高职院校贫困生帮扶对策研究――以黎明职业大学为例[J].福建信息技术教育,2010(4):44-47.
[3]刘洁,王慧磊.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信息,2011(13):11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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