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财企2009年117号文件依旧有效。
法律依据:
《企业财务通则》
第六十条 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扣除,由重 组前企业股东共同承担。
第四十六条 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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