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常住和暂住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六城区内的居民中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2、常住居民:居民身份证地址在以上六区域范围内的成都市民;3、暂住居民:具有在以上六区域范围内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的外地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