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人资格的要求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应当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公司并没有法人的资格。
一、母公司的官司会影响子公司吗
母公司的官司不会影响到子公司。因为子公司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公司,有自己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的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母公司的官司,不会影响到子公司。由官司产生的相关义务,也是由母公司一人承担,子公司无需承担。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县城办事处具有法人资格吗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行政主体序列的最低一级,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具有法人地位,但不是企业法人,应该属于是机关团体法人,法人代表是街道办事处主任。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能投标吗
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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