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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种权利更优先?

2023-08-04 来源:乌哈旅游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抵押权人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价款。超过债权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分析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财产。但抵押财产的转让的,抵押财产上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拓展延伸

权利冲突:如何确定优先权?

在权利冲突情况下,确定优先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明确各种权利的性质和重要性。其次,需要分析权利对社会、个体以及公共利益的影响。进一步,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先例和法院判决,以了解权利冲突的处理方式。同时,需要考虑时间因素、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以确保权利的平衡和合理性。最后,权利冲突的解决可能需要协商、调解或诉讼程序。综上所述,确定权利优先权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达到公正、合理和平衡的结果。

结语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财产不影响抵押权。《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转让抵押财产,按约定执行。转让抵押财产不影响抵押权,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抵押权人证明转让损害抵押权,可要求抵押人提前偿还或提存转让价款。超额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权利冲突需综合考虑多因素,包括性质、重要性、影响等,确保公正、合理、平衡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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