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

网上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

2022-04-23 来源:乌哈旅游

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原因:
1、没有满足所有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个人社保是在缴状态。很多人失业之后会选择自己缴纳社保,这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4、其次,还要考虑到信息的填写是否正确,有些人银行卡填错了,有些人社保缴纳的地区填错了, 这都有可能导致申领失业补助金失败,审核不通过会给出原因,找到原因以后可以再次申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失业,并且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并且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4、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并且停止缴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