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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由谁编制审核批准

2021-04-19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1、编制人应填写项目技术员或项目工程人员。2、审核人应填写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3、审批人应填写总承包单位的总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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