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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0-12-21 来源:乌哈旅游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成立条件是:

(1)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逃避处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三、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所谓证据,指刑事诉讼法所称的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是指刑事诉讼所称之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本条中,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依法为其行使辩护权的人,即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贪利图财等,但是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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