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二)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三)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四)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二)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三)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四)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欠债不还如何收集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钱,此时就要收集三组证据:
(一)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金额不大,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给过别人。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二)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的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对于自己偷录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来当作证据,可以明确地说,只要是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的事情,就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三)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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