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转成取保候审,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不能重复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实施,如果监视居住期满以后公安机关还没有完成侦查工作,那就应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不能继续变更成为取保候审,这样做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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