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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什么等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劳动保护权

2021-07-27 来源:乌哈旅游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主要可以通过自行与单位进行协商、通过工会等组织进行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权。具体如下: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者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保护的作用有:
1.有利于防止和减少职业伤害。所谓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过程中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人身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2.有利于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为消除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3.有利于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利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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