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
一、总公司的债务是否能让分公司承担责任
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的钱偿还,但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可以用分公司的资金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企业申请破产,其子公司会破产吗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根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标准,可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区分为分公司及子公司两类。就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而言,因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主体资格依附于总公司。因此,分公司当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益,其全部资产及债务等法律关系由总公司概括承担。如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全部财产权益计入总公司破产财产。分公司的全部债务,自然也在总公司破产清算中一并处理。
就子公司而言,《公司法》赋予其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的享有财产权,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享有财产权益与母公司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据此,母公司申请破产的,子公司不必然破产。
三、分公司签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所以,分公司的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即便盖的是分公司的章,相应的责任也应当是由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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