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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2020-07-31 来源:乌哈旅游

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来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变更合同可以涉及内容部分或主体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债务等。承运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而旅客和托运人可以提前通知承运人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需要赔偿损失。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约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签订运输合同之后,因为一些其它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的时候,这时候是可以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与解除的。无论是变更合同的内容部分,还是要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变更,都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第一条就是,作为运输合同当中的承运人一方,不可以自己单方面,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是解除运输合同。这个规定包含了两个内容。首先是作为运输合同当中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依法成立之后,承运人主体是不可以进行改变的。其次是,作为运输合同当中的旅客一方,承运人是没有权利,让旅客对自己的权利进行转让的。

(二)作为运输合同当中的旅客,以及托运人员,这二者是有权利单方面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是解除运输合同的。旅客和托运人员发生一些变化的请鲁昂的时候,可以提前通知承运人员,然后对运输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或者是解除之前所签订的运输合同。需要注意的一点,这个时候,作为旅客以及托运人,是要对承运人员进行损失赔偿的。如果因为解除运输合同,还发生了一些奇特的费用,这时候也要对承运人员进行赔偿。

(三)因为一些其它的原因,不得不去解除运输合同。也就是这类原因,不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原因,如果是因为这样要去解除运输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不存在赔偿对方损失的情况了。如果运输合同当中有特别的规定,比如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双方不得不去解除运输合同,作为承运人的一方,要把旅客的车票款,以及一些运费归还给对方。这种特别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当中的内容去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而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不可抗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迟延履行债务等情形。此外,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承运人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而旅客和托运人有权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需赔偿承运人的损失。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约定执行。根据以上规定,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遵守法律规定并考虑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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