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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公司是否应该为员工工伤负责?

2022-01-22 来源:乌哈旅游

工伤保险的主旨:工伤保险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需支付保险费用,工伤职工无需承担费用。工伤保险的保险人是社保基金组织,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职工是工伤保险的权利主体,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工伤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保险,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工伤是由第三方造成,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费用,并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保险费用,而工伤职工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工伤保险的保险人是社保基金组织,保险费按照法定比例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中是权利的法定主体,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工伤保险金,根据工伤情况依照工伤保险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一、工厂没买保险员工非因工受伤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向罗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费用。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情况紧急下由职工自己先垫付的费用,在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赔偿。但受伤职工应保存医疗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凭证,作为索赔的证据。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第三方引起的工伤医药费怎么办

劳动者工伤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相关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结语

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保险费用,而工伤职工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工伤保险的保险人是社保基金组织,保险费按照法定比例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中是权利的法定主体,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工伤保险金,根据工伤情况依照工伤保险法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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