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非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变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法律分析
设立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非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变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设立保险公司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遵守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有利于中国保险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
(四)合理布局、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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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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