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以及抚养费可以起诉增加的规定。同时,也提到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多年后,子女还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一个月多少生活费
离婚孩子一个月的生活费标准如下:
1.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若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抚养费可以起诉增加吗
抚养费可以起诉增加。原因如下:
1.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
2.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3.抚养费的增加,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三、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多年后还能要吗
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多年后还能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多年后还能要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子女教育费、子女医疗费等费用,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则按照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方案执行。因此,在协议离婚并放弃抚养费多年后,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但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如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子女教育费、子女医疗费等费用,仍由双方协议处理或者按照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方案执行。
因此,如果另一方在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则仍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另一方在三十日内愿意离婚,则不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此外,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子女在离婚后当年患病或者遭遇灾害,另一方仍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结语
离婚孩子一个月的生活费标准及抚养费可以起诉增加的相关规定,提醒读者在协议离婚时充分考虑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同时,也提醒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以便父母能够更好地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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