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或童工.都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内。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谁
以下主体可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依法成立并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例如律师协会、信托业协会等);
3、上述第1、2项中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是受用人单位委托的分支机构。
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二、个体工商户能不能使用用工主体资格?
个体工商户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必须经过合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均可以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认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以及判断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的主体,这是劳动者参与招聘活动的第一步。
三、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16周岁工作不算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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