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挂失的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证要怎么挂失补办
具体的补办手续为:(1)由房屋的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所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挂失需要什么手续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全部算下来200多元。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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